上海臨時工外包合(通用3篇)
上海臨時工外包合 篇1
同根據《____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后,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并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臨時工外包合 篇2
上海臨時工外包的合同范文
上海臨時工外包合同根據《____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后,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并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臨時工外包合 篇3
雇主: (以下簡稱甲方)
雇員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聯系電話: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區/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雇員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說明:乙方的身份證地址為送達地址,甲方相關通知到達至上述地址視為乙方已經知曉。
鑒于甲方公司因臨時用工的需求,特與乙方平等協商,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并訂立正式《雇傭合同書》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六條 乙方的勞務報酬標準為10元/小時,按實際工作時間折算,甲方于 (時間)支付。
乙方有些列行為,甲方可視實際情況扣除乙方報酬以彌補公司損失: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其他待遇
第八條 乙方受雇期間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如乙方需繳納社會保險,乙方可自行出資繳納。
第九條 雇傭期間乙方住宿自理。
五、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無法完成甲方指定的勞務工作內容;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三)離崗超過三個工作日未歸的;
(四)因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調整仍無法勝任的;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離職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元。
六、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雇傭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爭議解決
第十五條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民法典》之規定解決,且雙方共同確認不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解決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