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省手寫用工合同(精選3篇)
寧夏省手寫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市(縣)街、巷(鄉)號(村)。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或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元,每月工資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寧夏省手寫用工合同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擬填:20xx.6.1--20xx.5.31)
(二)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3個月。(擬填:20xx.3.1--20xx.5.31)
(三)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擬填20xx.3.1)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條件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獨立辦公室與住宿條件,并提供工作餐。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參照《目標管理責任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5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擬填8000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擬填10000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參照《目標管理責任書》約定標準)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0)日。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五)甲方為乙方辦理福利保險時間為合同簽訂生效后。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寧夏省手寫用工合同 篇3
委托估價方:*辦公室(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估價方:*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丙方)
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進行土地評估事宜,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評估協議如下:
一、評估對象
估價對象位于(現為*市路號)號宗地、*市路號號宗地,食品公司位于路三里號號宗地的國有土地。
二、評估目的
分析估價對象價格,為甲、乙雙方進行補償提供價值參考。
三、評估基準日:本合同簽訂之日。
四、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經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資料。
五、甲、乙雙方義務
(一)委托方應及時提供評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評估明細表與匯總表、產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全部責任。
(二)委托方應為受托方執行評估業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負責受托方與相關當事方之間的協調,并派出相關人員協助評估人員進行資產清查和現場勘查。
(三)評估報告僅供評估報告使用者為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使用,如非評估報告使用者使用評估報告或評估報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約定書約定的評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負責,受托方概不負責。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書面許可,評估報告的內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開媒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丙方義務
(一)受托方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評估準則,對評估對象在評估時點特定目的下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同時按照約定的期限對委估對象出具評估報告。
(二)受托方對委托方提供的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評估資料和評估報告的內容提供給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時提供資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評估業務中止時,受托方有權延長交付評估報告時間,同時有權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評估服務費。
(四)當評估程序所受限制對與評估目的相對應的評估結論構成重大影響時,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業務約定書;相關限制無法排除時,受托方可以解除業務約定書。業務約定書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評估報告時間可以順延,業務約定書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預付款不退還。
七、評估服務費總額、支付時間及方式
根據三方協商,甲方按 發改價格[20__]2914號文規定 的收費標準向丙方支付評估費,即評估費為評估總額的1.5%。甲方或乙方持評估費繳費憑證向丙方領取評估報告。
八、評估糾紛處理和評估責任
本合同產生的評估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可向本協議項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丙方對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雙方提供的內部資料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規定外,丙方不得將所涉及有關資料和評估結果泄露給任何單位及個人,評估人員與本評估業務有利害關系的,應自行回避,否則,甲、乙雙方有權要求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的責任。
九、違反本合同義務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方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內容
1、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委托事項及評估約定的,需提前與其他方協商,導致產生評估費用的三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項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對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南寧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補充條款:無。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行:
帳號:
二○xx年 月 日
二○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