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臨時用工合同(通用3篇)
清潔工臨時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
二. 本協議期限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任務
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5、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崗前培訓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崗位職責和勞動工作量,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為 元(人民幣)/月(大寫: )。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含社會保險費用)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甲方設備和公共財物,不無故損壞公物,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視情節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六.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于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并應提前 5天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2、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4、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國家法律、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5 日通知對方。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清潔工臨時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為了保持工廠環境的清潔衛生,決定聘請乙方為鐘點清潔工,負責廠內環境衛生的維護,乙方自愿承擔此項任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付給乙方工資 元/月,( )不享受假期工資、加班工資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乙方來甲方工作,甲方應根據需要添置必要的勞動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無故丟失。
三、乙方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時間對廠內(會議室、過道、走廊、樓梯間、飯堂、衛生間、洗手臺、辦公室,)進行清掃,確保廠內環境衛生整潔。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注意安全,樹立安全意識,遵守相關操作規程。甲方對乙方因過失發生的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和生病等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和醫療費用。
五、為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按照規定定期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每月 日前以 形式支付給乙方。
六、若甲方因公司內部結構調整不能續聘的,此合同自然解除,自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經濟補償。乙方自解除之日起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與甲方無關。甲乙雙方任一方解除此合同的,需提前 天提出。
七、本合同暫訂三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無異議可順延。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名)
日期:
乙方(簽名)
日期:
清潔工臨時用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____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