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的來歷和習俗有哪些?
農歷正月十五元宵節,又稱為“上元節”,春燈節,是中國民俗傳統節日。正月是農歷的元月,古人稱其為“宵”,而十五日又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所以稱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為小正月、元夕或燈節,是春節之后的第一個重要節日。中國幅員遼闊,歷史悠久,所以關于元宵節的習俗在全國各地也不盡相同,其中吃元宵、賞花燈、舞龍、舞獅子等是元宵節幾項重要民間習俗。
簡介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之一,早在多年前在西漢就存在了,元宵賞燈始于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說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夜晚在皇宮和寺廟里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掛燈。以后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日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地區到全國各地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命名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大節日。 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上元,含有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圓之夜的意思。上元節的由來,《歲時雜記》記載說,這是因循道教的陳規。道教曾把一年中的正月十五稱為上元節,七月十五為中元節,十月十五為下元節,合稱“三元”。漢末道教的重要派別五斗米道崇奉的神為天官、地官、水官,說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并以三元配三官,說上元天官正月十五日生,中元地官七月十五日生,下元水官十月十五日生。這樣,正月十五日就被稱為上元節。南宋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說:“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說天官賜福,地官赦罪,而元宵節俗真正的動力是因為它處在新的時間點上,人們充分利用這一特殊的時間階段來表達自己的生活愿望。
節日歷史
元宵節俗的形成有一個較長的過程,根據史料與民俗傳說,正月十五在西漢已經受到重視,漢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宮祭祀“太一”的活動(太一:主宰世界一切的神),被后人視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聲。不過,正月十五真正作為民俗節日是在漢魏之后。東漢佛教文化的傳入,對于形成過元宵節的風俗有著重要的推動意義。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175年),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云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因此正月十五夜燃燈的習俗隨著佛教文化影響的擴大及道教文化的加入逐漸在中國擴展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