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熱門合同(精選3篇)
贈與熱門合同 篇1
贈與人:_ 受贈人: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____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
贈與熱門合同 篇2
贈與人(以下簡稱甲方)、受贈人(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議定下列贈與事宜,其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下列土地及建筑物無償贈與乙方。 不動產標示:
(1)土地: 坐落于市路號 面積:平方米
(2)建筑物: 木造瓦屋二層:一樓:平方米 二樓:平方米
第二條 前條的贈與于甲方死亡時生效,贈與物件的所有權亦于當時歸屬乙方。
第三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會同乙方辦理所有權的.移轉及保全手續。
第四條 甲、乙雙方若均死亡,則本契約失效。
第五條 乙方若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為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時,甲方可撤除本契約。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人: 贈與人(甲方): 住址: 受贈人(乙方): 住址:________年月
贈與熱門合同 篇3
甲方(贈與人):
證件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證件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贈送 (贈與的標的物)事宜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贈與標的
甲方將其所有的 (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 (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
二、贈與物的交付
交付的條件:
交付的時間:
交付的地點:
交付的方式:
交付的手續:
三、乙方應在 (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接受贈與(也可以約定其它條件)。
四、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甲方的主要義務
1、移轉贈與標的物的權利。贈與合同以使贈與財產的權利歸于乙方為直接目的,甲方的主要義務是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方式、標準將標的物轉移給乙方。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2、甲方故意不告知贈與財產的瑕疵或保證贈與的財產無瑕疵,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甲方因故意和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七、甲方的權利
1、甲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
2、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八、乙方的義務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將所贈與財產交付乙方時,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接收。
2、乙方履行 義務,否則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九、乙方的權利
1、乙方沒有拒絕接受贈與的,則可在合同約定的條件成就之時無償取得標的物。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標的物的,乙方可以請求其交付。
2、甲方交付贈與的財產后,乙方即對該財產享有所有權,具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十、違約責任
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贈與合同的終止
贈與合同的終止得基于以下幾種事由:
1、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甲方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甲方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2、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后,甲方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甲方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親屬的;
(2)乙方對甲方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乙方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甲方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甲方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3)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甲方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乙方返還。
十二、爭議解決
甲乙就本合同項下的相關事項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