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通用27篇)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
農村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贈與人(甲方):
住所:
聯系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受贈人(乙方):
住所:
聯系方式: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負責人: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的 區 鎮 村貳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二、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并交付乙方,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無任何瑕疵;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政策變動等。
七、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對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為依刑法有處罰的明文規定;
(3)其他: 。
2.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 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4.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5.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十、通知
1.每一本協議項下所發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均應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并送達或發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傳真號碼(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傳真號碼)。
2.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于下列情況下視為已經送達:(a)直接送達或由信差送達,且送達一方已獲得送達證明;(b)如果在一國范圍內進行郵寄,為郵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郵寄至另一國家,則為郵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過傳真發出或作出,則為傳真發出后且收到確認發出的發送報告之時。
3.地址和傳真號碼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
(2)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聯系電話:
傳真: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附則
1.本協議分別自各方簽章之日起對其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 份,簽字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
入股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向乙方入股,從事蔬菜,果樹,瓜果種植,銷售;保鮮。化肥地膜種子,引進新技術,新品種,開展成員所需的技術交流,咨詢服務。
入股土地:_______畝(詳見附件)。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出資額為________元。
二、入股期限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以貨幣、實物形式支付紅利。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上述股權紅利后,不再繼續分紅,甲方的繼承人也不得繼續主張股權紅利。
四、上述股權紅利分次支付。
五、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惡意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七、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元。
八、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3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
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出讓人(蓋章):
代表:
受讓人(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5
甲方(流轉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轉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三年,從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四、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每畝每年_____元,其中田畝,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元(¥),每年的2月底付清當年的流轉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組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國家行政征收或征用。
八、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村委會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流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簽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6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于20xx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戶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占份額歸屬于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xx)第G0110001號
第二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并辦理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7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宗地基本情況
本宗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鎮(鄉)________________村(集鎮、社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甲方于________年以________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公 用(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m2,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宗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占地面積為________m2,建筑面積為________m2。
二、抵押貸款情況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評估價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抵押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欠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抵押期限以抵押登記的批準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乙雙方須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毀損。
4、甲方應在抵押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本息歸還后,甲、乙雙方應共同申請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注銷登記。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時,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由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
3、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土地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賠償損失。
4、抵押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由甲方交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乙方有優先受償權。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本合同自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批準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
4、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民法典》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8
贈與人(甲方):戴梅香 公民身份號碼: 受贈人(乙方):劉旭紅公民身份號碼: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于20__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戶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占份額歸屬于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__)第G0110001號
第二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并辦理公證后生效。
贈與人: 受贈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9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 元價格,將名下 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 年,承包費 年一付,金額 元。到 年 月 日之前,將后 年承包費金額 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 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0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商業住宅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該期甲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該期甲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該期甲方提供所有轉讓文件。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三條: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第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第十六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十八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 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二十條 受讓人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以及中介人各執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中介人(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簽字):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 的 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甲方不干預乙方對該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總面積為 平方米。實際方位 。
第二條:歸屬問題
該土地轉讓成立后,甲方必須將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益移交給乙方,其中包括:
1、 永久使用權; 在該土地范圍內建筑房屋; 國家或集體征用土地后的賠償款(限于政策因素,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獲取該權益);
2、 繼承、再次轉讓及與它人置換的權利。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1、該土地轉讓費共計 元(大寫: )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寫: )人民幣。
2、其余款項在 年 月 日前交清。
第四條、雙方權益、義務
1、甲方一次性收取人民幣 元轉讓費后,不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本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為家庭單位所有,轉讓成立后甲方任何家庭成員不再享有該土地權益的所有權、使用權、繼承權。甲方子女應該在本合同書簽字并接受本合同條款。
3、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土地平面圖經雙方簽字后作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2
住址:
買受方: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對協議條款的含義均已理解且無異議。
一、轉讓標的:
乙方購買甲方所有的位于廠房及土地使用權,土地轉讓面積以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面積為準,土地權屬證號為:廠房暫無產權證。。
二、轉讓范圍及價款:
1、轉讓上述土地使用權和所有廠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綠化、水電、管網,配套基礎設施詳見設施清單,轉讓標的質量以現狀為準。
2、土地使用權、廠房及廠房內裝飾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付款人民幣萬元整,另人民幣萬元整
于乙方進駐甲方工廠當日支付。之后若乙方反悔不愿購買或因乙方無法立項、證照無法辦理或乙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萬元定金不退,若甲方反悔不愿轉讓或因甲方自身的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則雙倍退還定金。
2、余款萬元,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份付款人民幣,余款人民幣萬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
四、標的物交付:
1、乙方交清定金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部分廠房交付給乙方裝修,甲方于年____月____日前正式將房屋交付于乙方,乙方進駐甲方廠房后暫時以租賃形式行使租賃權,可以對廠房內房屋進行裝修、加蓋,以乙方單位的名義行使正常經營的權利,但廠房,水電等所有物業均由乙方負責維修。
2、乙方在付清余款人民幣萬元整之后,甲方于付清當日開始辦理財產轉移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財產轉移手續以甲方單位股權轉讓的方式或者重新注冊成立一家新公司,以新公司的名義進行股權轉讓的方式將所有財產轉讓給乙方,以工商備案轉讓日期為準,該日期前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承擔,該日期之后的所有第三方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對外公告期為。如上述兩種方式均不能辦理,甲方可以直接將土地廠房轉讓給乙方并辦理相應轉讓手續,具體方式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合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所有,除土地使用權的押貸款之外不存在查封、凍結、出租、為他人擔保等第三人主張權利等權利瑕疵如
有相應瑕疵,甲方應積極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2、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甲方廠內的房屋所有權證,為乙方提供甲方所現有的相應辦證資料,所有權證的所有人為甲方,辦理所有權證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待乙方付清所有轉讓款時,通過上述第四點第2條的方式辦理房產的過戶手續,過戶給乙方,廠房產權的轉讓稅費包括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中需要繳納稅費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繳納應繳稅費。但如通過股權轉讓方式轉讓,需要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兩次以上轉讓的,則甲方只承擔第一次轉讓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甲方支付的稅費,其他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證其受讓土地及廠房用于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5、雙方均同意口頭另行約定乙方提前進入甲方廠內進行生產經營的準備性工作,包括裝修,加蓋等,但在裝修加蓋的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以及給甲方及甲方職工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6、甲乙雙方均需保證提供給對方的所有資料均真實、完整、準確、合法。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時,應向對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或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能付清款項
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土地廠房過戶所繳納的稅費,乙方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在甲方廠區內所加蓋房屋及裝修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七、本協議約定的財產清單、營業執照,界限界址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乙雙方產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____區人民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3
甲方(贈與人) :
乙方(受贈人) :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自 年 6 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 補償,甲方愿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 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于 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一 1 市 ,建筑面積 ; 致甲方愿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乙方(受贈人) :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4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20_年3月12日到20_提3月12日共20_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16000元整(壹萬陸仟元整),20_年及20_年的承包費于該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20_年之后的承包費改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后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5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將房屋買賣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位于 房屋賣給乙方,其價格為 (¥ ),房屋土地證號為 。
二、其房屋使用土地面積為深 米寬 米= 平方米,具體位置面積以右圖 為準。
三、當乙方付清房款后,該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及土地權屬清楚與四鄰無任何糾紛,若由此房屋土地權屬引發任何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此房屋及土地甲方不得轉讓第三者,如由此引起乙方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當乙方改建過戶或轉賣房屋及土地所有權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五、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清房款。
六、違約責任:以上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貳萬元,甲方須在三日內搬走所有房內物品交鑰匙給乙方。
補充: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各存壹份,證明人存壹份。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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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6
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為確保 年 月 日 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抵押有關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抵押物基本情況
抵押土地使用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用途為 ,使用年限為 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 元(大寫: ),實際抵押額為 元(大寫: )。
三、甲、乙方權利和義務:
1、抵押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須配合乙方辦理土地
使用權抵押設定登記。
2、甲方在抵押期間有權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
3、甲方在抵押期間應保護好抵押物,保證抵押物不受
毀損。
4、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乙方有優先受償權: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5、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發生毀損,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甚至破壞,乙方可要求甲主恢復土地的原價值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四、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將抵押物轉讓、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的,應經過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其行為無效,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抵押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因隱瞞抵押物的共有、爭議、查封、扣留或已經設定過抵押等情況,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五、其它
1、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隨之抵押。
2、抵押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 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登記。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位于倉房鎮 村 組172水位線以上 畝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種植、養殖、具有農業特色的農家樂等休閑、度假、餐飲、建設等經營項目。(注: 172水位線以下鄰水區域土地也歸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單位不得占用或用于經營。)
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
土地類型: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
四至為:
東 至:_______________
西 至:_______________
南 至:_______________
北 至:_______________
(詳見出租土地定界圖)
甲方承諾:該塊土地為非國有土地,也不屬于丹江水庫管理局管轄土地,屬淅川縣倉房鎮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出租價款及交付時間
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 萬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屬物、建筑物等)。甲方應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現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簽訂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發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條件,幫助乙方協調處理好地方及村民關系。
2、甲方有權要求在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使用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權。
4、甲方有權代理村民與乙方簽訂本合同,并已經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時征得了當地政府的同意,即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內所有墓地根據村民意愿自主遷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開發中需要遷墳,甲方有義務協助村民遷出墳墓,費用由乙方承擔,每座墳墓費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土地范圍內新建墓葬墳地。
6、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經營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乙方可以自主組織土地開發、生產經營和產品營銷。
7、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自主對第三人轉讓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被轉讓人享有本合同的約定權益。但轉讓期限不得超出甲乙雙方約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賃期內,國家所有補償及依法向國家和集體交納的農業稅費,歸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9、乙方在開發建設中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民工(技術工種除外)。價格隨行就市,甲方不得無故刁難乙方,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乙方在承包區內的合法權益,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外人不得入內,嚴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種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動,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的變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國家給予乙方承包區內所有的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內需要將承包土地使用權指定給繼承人時,可自主與繼承人簽訂繼承文件,不需要變更本合同,但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3、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內無故終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滿,甲方若繼續對外出租該土地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金標準在原合同總金額上可上浮30%,租賃期限、租賃條件與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該宗土地的,可聘請雙方都認可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乙方在該宗土地的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屬物、土地前期開發投資、土地增值收益等)進行評估,由甲方按照評估價值對乙方予以補償。
6、本合同期滿,若如乙方不再續租,可自行處置承包土地范圍內地面建筑物及附屬物并享有受益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恪守誠信,遵守承諾,加強協作溝通,建立互信。甲方應當提供其享有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發包權的相應證明,保證乙方的權益不因甲方出租權瑕疵而遭受損害。
2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登記等手續、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權。
3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土地文件證明及村民身份證明,不得出具虛假證明。如有不實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退還租金,并賠償乙方投資全部金額,及違約所造成的連帶損失。因單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律判決。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改造、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倉房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可以將合同到倉房鎮政府進行簽證、倉房鎮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備案。
十、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雙方簽字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倉房鎮政府簽證機關、備案單位、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 (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承租方: (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19
贈與人: 身份證號:
受贈人: 身份證號: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并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于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愿,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愿,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0
甲方(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本協議標的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愿意以現金方式實行交易責任對保(以下簡稱責任對保) ,特訂立本協議,以恪遵守。
1、責任對保事項:
(1)甲、乙雙方進行本協議項下標的準備工作;
(2)甲、乙雙方正式訂立《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
(3)甲、乙雙方全部履行《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規定的所有條款。
2、責任對保的約定:
(1)甲方以現金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萬元) 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2)乙方以現金人民幣壹仟元(¥1000萬元)擔保本方應全部履行的責任風險;
3、責任風險的約定:
甲、乙雙方正式訂立本協議并完成責任對保金的對押后:
(1)甲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確認按照《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的約定及履行期限,完成全部合同義務。否則,承擔
(3)因甲、乙雙方中任何-方的原因,導致《土地使用權交易合同》無法履行而中止,違約方應
(4)甲、乙雙方自行對本方所提供的皖成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所必需的證照、文件、公章簽字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5)如發生不可抗力(例如: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甲乙雙方均無責任。
4、責任對保協議簽訂時需提供的證照
(1)甲方須提供貴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甲方公章;不少于人民幣元___的資金證明。
(2)乙方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復印件并加蓋Z方公司印章;不少于___萬元的資金證明。
5、責任對保金的對押方式和處方式:
(1)甲乙雙方共同指定銀行支行作為責任對保金的監管人,責任對保金(現金)匯入監管人的專門]賬戶。訂立本協議的當日內,甲、乙雙方的責任對保金匯入監管人賬戶。
(2)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出現本協議第三條第1款、第2款、第3款、第4款之一種風險時,若是甲方的風險責任過失,則Z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甲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甲方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追索權;若是乙方的風險過失,則甲方收回本方的責任對保金并全額獲得Z方的責任對保金人民幣壹仟萬元,乙方放棄-切抗辯權和追索權。
(3)因不可抗力因素風險,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互環究責。
(4)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的責任事項, 甲乙雙方收回各自的責任對保金。
(5)風險責任過失方造成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中止,由風險責任方向責任對保金監管人發出按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處置責任對保金的通知書,風險自認過失方物條件履行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義務。如果拒絕履行,則通過人民法院裁定,其責任對保金在原定款項額的基礎上雙倍支出,甲、乙雙方均同意。
6、監管費用的承擔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監管費用,由風險過失方承擔。未發生風險責任過失,則由合同雙方各承擔監管費用的50%。
7、本協議生效、存續、終止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皖成責任對保金對押手續之時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時起至本協議項下標的的交易各事項完成之日止,為本協議的有效存續期。
(3)全部完成本協議第一的責任對保事項, 本協議自行終止。
(4)因甲方或2方的責任風險過失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在按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處置后,本協議終止。
(5)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項下標的交易中止,本協議自行終止。
8、八其他
(1)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無副本) ,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對保監管人-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執行中產生異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1
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項目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_____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稅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于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2
甲方: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地址:郵政編碼:
乙方: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地址:郵政編碼: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于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用權類型為,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套內】【整層內】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地產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碼為。
第二條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乙方應于合同簽訂后天內支付甲方定金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并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第三條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慶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交易所監證:監證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互惠互利和平等自愿的原則,現就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已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及建筑物位置和面積
甲乙雙方同意并確認,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大概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宗地的具體位置及四至見附件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該宗地的全部地上建筑物和構筑物清單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擬租賃宗地及建筑物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建筑物不被第三人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且甲方應賠償損失。
3、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及建筑物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5、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及建筑物相鄰的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及建筑物行使正當權利。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及建筑物。
2、在租賃期間內,甲方出讓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3、乙方租用期間,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及建筑物,接受甲方監督,按照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不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5、租賃期間,乙方發現租賃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轉租。
7、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8、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
9、租賃期間,租賃土地及建筑物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10、乙方在土地及建筑物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及建筑物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2、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13、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年限屆滿后,合同條款不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至遲須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如非城市規劃拆遷等特殊原因,甲方應同意乙方的續期要求,并與乙方協商確定新的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租賃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與乙方簽訂續租合同,乙方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14、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土地及建筑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乙方可以按其所占面積比例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土地及建筑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沒有如實告知乙方租賃土地規劃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對租賃土地沒有出租權,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已為第三人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承擔損失,若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超過______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遲延一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貸款利率計算滯納金。
5、租賃期屆滿后,乙方不能及時交回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的,甲方以約定租金標準按日計算租金。
6、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賠償乙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4
甲方:________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鑒于:
1.甲方董事會、股東大會已經作出決議,同意將甲方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與乙方所擁有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m公司')的____%股權及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n公司')的____%股權進行置換。
2.乙方董事會、股東會已經作出決議,同意以乙方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與n公司61%的股權與甲方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置換。
3.m公司與n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已經分別作出決議,同意乙方將其持有的各自公司的股權與甲方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置換。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資產置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次資產置換的內容
甲方將其擁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積總計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國用(____)字第____號)與乙方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和n公司61%的股權進行置換。
二、本次資產置換的標的
1.置出資產:
甲方擁有的位于________的面積總計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國用(____)字第____號),地號為________,使用權類型為出讓,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置入資產:
(1)乙方所擁有的m公司37%的股權。
(2)乙方所擁有的n公司61%的股權。
3.本次資產置換的價格與作價依據
(1)置出資產的價格
本次資產置換置出資產甲方擁有的______平方米土地,雙方約定以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為參考作價依據。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國地估字[____]____號土地資產價格評估報告書,評估總地價為______萬元(上述評估結果已依法報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甲、乙雙方以此評估值為基礎將本次資產置換中甲方擬置換出的資產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2)置入資產的價格
a.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__評報字(____)第____號《m公司股權處置資產評估報告書》,m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因此乙方本次擬置入的m公司37%的股權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甲、乙雙方經協商,將本次資產置換中m公司37%的股權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b.根據____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____評報字(____)第____號《n公司股權處置資產評估報告書》,n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因此乙方本次擬置入的n公司61%的股權評估值為______萬元人民幣。
甲、乙雙方經協商,將本次資產置換中n公司61%的股權作價確定為______萬元。
綜上,本次資產置換中甲方擬置換入的m公司37%的股權和n公司61%的股權總計作價為______萬元。
(3)置換差價
甲、乙雙方同意,對于本次資產置換中的差價______萬元由甲方計入對乙方的應付款。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本次置換出的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為其所有,不存在設定抵押等影響本次置換的情形;
2.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對于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及時提供。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本次置換入的m公司、n公司的股權為其所有,不存在設定質押等影響本次置換的情形;
2.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后,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上述股權的變更手續,對于需要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及時提供。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的規定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承擔本次置換資產價格____%的違約金;若雙方違約,則應按雙方的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五、保密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本協議涉及的各方商業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其承擔披露義務的除外。
六、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產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或者“如協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___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5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與乙方協商,甲方將和碩縣乃仁克鄉烏勒澤特村的集體土地50畝紅棗地承包給乙方種植,承包期限:20xx年3月12日到20xx提3月12日共20xx年,協議如下:
一、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肆佰元整),合計每年20xx0元整(貳萬元整),20xx年及20xx年的承包費于該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20xx年之后的承包費改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費,甲方出具相應收條。
二、承包期間,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且承包費如數付給甲方。
三、不得用激素過量的促成長的藥物,也不可用對棗樹正常生長有害的藥物,所用的藥物及肥料需甲方許可后才能使用。
四、合同期間,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對方可終止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整(拾萬元整)。
五、合同期間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種植困難,甲方應當將給予相應的幫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贈與合同書 篇2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報: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