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遺囑贈與協議(精選4篇)
股票遺囑贈與協議 篇1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林__________(可以寫明身份證號碼),男,__________歲,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人,住__________縣__________街_____號。我今年__________歲,且患有高血壓癥,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我去世之后的處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陳_____現共有以下財產:_________________
一、原籍__________省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有瓦房四間(如果是規定不動產的歸屬,一定要寫明不動產的準確所在地),共83平方米;家具共有15件,其中雙人床兩張,單人床一張,大立柜兩個,方桌兩張,木凳八根。
二、有__________縣銀行定期存款一張,存有人民幣6000元。
為了在我死后,在財產分割上不發生糾紛,現對我的后妻陳_____各自的財產加以明確,并對我自有的財產提出如下的處理意見。
一、后妻陳_____現年__________歲,無親生兒女,喪失勞動力。我們結婚20年,她對我關懷備至。對我和她共有的財產應先行明確她所有的部分。計房屋靠東的兩間43平方米的,房內家具包括雙人床一張、大立柜一個,木凳四根、方桌一張,歸陳_____所有,存款中的3000元為陳_____的財產。
二、我的財產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繼承:_________________
1.靠西兩間房共40平方米,房內家具計有雙人床一張、大立柜一個,方桌一張、木凳四根,由長子林__________繼承。
2.存款3000元,分給:_________________陳_____1000元;長子因承擔了贍養后母的責任,分給1500元;長女林__________已在外成家,丈夫有固定的收入,經濟不太困難,分給500元。
本遺囑一式四份,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分別由后妻陳_____,子林__________,女林__________各執一份。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林__________(簽名蓋章)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簽名蓋章)(必須不能是本遺囑的受益人)
甘__________(簽名蓋章)
劉__________(簽名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票遺囑贈與協議 篇2
出質人:_____
質權: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講話幢局恃合釹潞賢娑ǎ縉誄セ勾畋鞠ⅲ⒓胺延謾?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
股票遺囑贈與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股票期權計劃》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股票期權贈與、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從_________年開始在_________年內向甲方贈與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決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條 股票期權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贈與日起滿_________年時股票期權將失效。
第三條 股票期權不能轉讓,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償還債務。除非甲方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甲方有權在贈與日滿_________年開始行權,每半年可行權一次。
第五條 甲方在前_________個行權日中的每個行權日擁有贈與數量1/6的行權權利,若某一行權日未行權,必須在其后的第一個行權日行權,但最后一個行權日必須將所有可行權部分行權完畢,否則,股票期權自動失效。
第六條 甲方若欲在某個行權日對其可行權部分實施全部或部分行權,則必須在該行權日前_________個交易日繳足現款。
第七條 甲方在行權后才成為公司的注冊股東,依法享有股東的權利。
第八條 當乙方被兼并、收購時,除非新的股東大會同意承擔,否則甲方尚未贈與的部分停止贈與,已贈與未行權的部分必須立即行權。
第九條 當乙方送紅股、轉增股、配股、增發新股或被兼并等影響原有流通股東持有數量的行為時,需要對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參照《股票期權計劃》。
第十條 當甲方因辭職、解雇、退休、喪失行為能力、死亡而終止服務時,按照《股票期權計劃》處理。
第十一條 乙方在贈與甲方股票期權時必須以《股票期權贈與通知書》的書面形式進行確認,甲方須在一個交易日以內在通知書上簽字,否則視為不接受股票期權。
第十二條 甲方行權繳款后必須在行權日前以《股票期權行權通知書》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必須附有付款憑證。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權計劃》的所有條款,其解釋權在乙方。
第十四條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權計劃》一份,在該計劃的有效期間,若計劃的條款有所變動,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等變動的全部詳情。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股票期權是給予甲方的一種權利,甲方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是指甲方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行為。
第十七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價格是指甲方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價格,等于贈與日前_________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贈與日是指乙方贈與甲方股票期權的日期。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權的甲方可以按照約定價格購買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未盡之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以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確定下來。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票遺囑贈與協議 篇4
甲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乙方(贈與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送達地址:
根據《股票期權計劃》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股票期權贈與、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從________年開始在________年內向甲方贈與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決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條 股票期權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贈與之日起滿________年時股票期權將失效。
第三條 股票期權不能轉讓,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償還債務。除非甲方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甲方有權在贈與日滿________年開始行權,每半年可行權一次。
第五條 甲方在前_________個行權日中的每個行權日擁有贈與股權數量1/6的行權權利。若某一行權日未行權,必須在其后的第一個行權日行權。但最后一個行權日必須將所有可行權行權完畢,否則,股票期權自動失效。
第六條 甲方若欲在某個行權日對其可行權全部或部分行權,則必須在該行權日前_________個交易日繳足現款。
第七條 甲方在行權后才成為公司的注冊股東,依法享有股東的權利。
第八條 當乙方被兼并、收購時,除非新的股東大會同意承擔,否則甲方尚未贈與的部分停止贈與,已贈與未行權的部分必須立即行權。
第九條 當乙方有送紅股、轉增股、配股、增發新股或被兼并等影響原有流通股東持有股票數量的行為時,需要對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參照《股票期權計劃》。
第十條 當甲方因辭職、解雇、退休、喪失行為能力、死亡而終止服務時,按照《股票期權計劃》處理。
第十一條 乙方在贈與甲方股票期權時必須以《股票期權贈與通知書》的書面形式進行確認,甲方須在一個交易日以內在通知書上簽字,否則視為不接受股票期權。
第十二條 甲方行權繳款后必須在行權日前以《股票期權行權通知書》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必須附有付款憑證。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理解并遵守《股票期權計劃》的所有條款,且《股票期權計劃》的解釋權在乙方。
第十四條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股票期權計劃》一份,在該計劃的有效期間,若計劃的條款有所變動,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等變動的全部詳情。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股票期權是給予甲方的一種權利,甲方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是指甲方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行為。
第十七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價格是指甲方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價格,等于贈與日前_________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贈與日是指乙方贈與甲方股票期權的日期。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權的甲方可以按照約定價格購買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未盡之事宜應當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以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確定下來。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