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應急措施(精選3篇)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 篇1
1 危險源與危險分析
1.1 安全風險
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觸電事故。
1.1.1 電氣設備沒有接地或接零保護;
1.1.2 電氣設備內部故障;
1.1.3 電源線接頭裸露;
1.1.4 作業區域內有高壓帶電設備;
1.1.5 施工區域內無避雷設施;
1.1.6 作業人員違規操作。
1.2 發生事故的條件
1.2.1 電氣設備發生接地短路;
1.2.2 高壓線發生墜落;
1.2.3 地下電纜鎧甲破損或被壓斷;
1.2.4 操作個人防護用品不齊全;
1.2.5 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電氣設備;
1.2.6 雷雨氣候在樹下躲避。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工程現場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 長:項目分管副經理
副組長:項目安監部負責人、項目機管部負責人、項目交通消防負責人
成 員:各成員部室全體人員、各專業分公司現場安監員和機管員
2.2 專項工作機構
項目安全監察部設立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負責工程現場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 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2.3.1 貫徹落實國家、省電力公司和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2.3.2 統一領導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3.3 組織制定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2.3.4 發布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2.3.5 發布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2.4 項目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2.4.1 及時了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2.4.2 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2.4.3 監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4.4 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2.4.5 組織開展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2.4.6 負責相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并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2.5 現場急救站工作人員職責
2.5.1 負責突發性傳染病、地方性疾病、季節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急救知識培訓及常規急救培訓工作;
2.5.3 負責急救站藥品、器械的準備及管理工作;
2.5.4 負責人身傷害事故的現場急救工作;
2.5.5 參與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習活動。
3. 應急準備
3.1 應急電話及公告:施工現場應安裝電話,無條件安裝電話的施工現場應配置移動電話,電話可安裝于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公告欄(牌)標明本工程應急領導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社會急救電話等提示標志,以便現場人員在應急時能快捷報警求救。
3.2 現場應急中心:現場設置急救站并有專業的醫護人員,急救站配備的急救藥品、器械應以簡單適用的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3.3 觸電事故防治措施
3.3.1 采用“三相五線”制,防止電氣設備漏電傷人。
3.3.2 選擇和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安全原則。
3.3.3 對配電設施、作業工具進行標準化設置,消除裝置性違章。
3.3.4 在容器內和密閉空間內作業采用安全電壓。
3.3.5 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3.3.6 與帶電設備的距離滿足規定的安全距離。
3.3.7 加強工作票的管理,嚴格履行各項規定程序。
3.3.8 加強帶電作業安全管理,認真落實規程規范要求。
3.3.9 加強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及時排除潛在事故隱患。
4 應急處置
4.1 發生觸電事故后,現場知情人應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緊急措施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2 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4.2.1 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4.2.2 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4.2.3 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4.3 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4.3.1 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4.3.2 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非專業人員不可從事此項操作)。
4.3.3 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4.4 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4.5 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并送醫院。
4.6 如故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并迅速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4.7 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并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
4.8 人觸電后會出現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
4.9 對于觸電者,特別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動問題。
4.10 對于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有不少的觸電者,經過四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的搶救而搶救過來的。有經過六個小時的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擠壓法搶救而活過來的實例。只有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死亡,才能停止搶救
4.11 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是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后應用的急救方法。
4.11.1 實行人工正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等解開取出口腔內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斷齒、血塊,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拖住觸電者頸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
4.11.2 救護人員用手使觸電者鼻孔緊閉,深吸一口氣后緊貼觸電者的口向內吹氣,大約2秒鐘。吹氣大小,要根據不同的觸電人有所區別,每次呼氣要個觸電者胸部微微鼓起為宜。
4.11.3 吹氣后,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并放松觸電者的鼻子,使空氣呼出,大約3秒鐘。然后再重復吹氣動作。吹氣要均勻,每分鐘吹氣呼氣12次。觸電者已開始恢復自由呼吸后,還應仔細觀察呼吸是否會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應再繼續進行人工呼吸,這時人工呼吸要與觸電者微弱的呼吸規律一致。
4.11.4 如無法使觸電者把口張開時,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緊嘴巴緊貼鼻孔吹氣。
4.12 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擠壓時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護者跪在觸電者一側或跪在腰部兩側,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處。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擠壓壓出心臟里面的血液。成人應擠壓3~5厘米,以每秒鐘擠壓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鐘擠壓60次為宜。擠壓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讓觸電者胸廓自動恢復,血液充滿心臟。放松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
4.13 應當指出,心臟跳動和呼吸是無法聯系的。心臟停止跳動了,呼吸很快會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臟跳動也維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都停止了,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如果現場只有一人搶救,兩種方法交替進行。可以擠壓4次后,吹氣一次,而且吹氣和擠壓的速度都應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搶救效果。
5 信息收集、報告
5.1 信息收集
項目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接到觸電事件相關信息后實行首接負責制,并負責收集、匯總人身傷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報告
發生一般輕傷及以上的觸電傷害事件,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應在1小時內上報公司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應急處置結束后,做好對受傷人員,以及緊急征用的設備、物資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并協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復等工作。
6.2 事故調查及報告:
6.2.1 應急處置結束后,協助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現場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調查取證工作。
6.2.2 將有關文件上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為事故處理提供事實依據。
7 附則
7.1 應急預案修訂:應急結束后,項目管理部結合事故調查報告和應急能力評估報告對本處置方案進行審查,必要時進行修訂。
7.2 預案解釋部門:本處置方案由項目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制訂與解釋。
7.3 應急預案實施:本處置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 篇2
1、一旦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電源開關或斷開電源時,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切勿用潮濕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撥電線,切勿用手觸及帶電者,切勿用潮濕的物件搬動觸電者。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干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松,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蘇搶救,并及時撥打120電話呼叫救護車送醫院,途中絕對不能停止施救。
專家提示:
1、電力部門事故應急搶修電話號碼為95598(全國統一)。
2、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分別是0.7米、1.0米、1.5米、3米、5米。
3、如果發生電器著火,一時無法撲滅時,應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
4、禁止在電線桿拉線上拴家畜、系繩子、晾衣物等。
5、切勿用濕手撥、插電源插頭,不要用濕布擦拭帶電的燈頭、開關、插座等。
學生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觸電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盡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擬訂此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發現人員觸電應迅速采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并迅速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絕緣器具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不可赤手直接與觸電者的身體接觸。
二、派專人看護現場,立即撥打120急救,并及時通知校醫務室人員到現場進行臨時急救。
三、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及水電組人員到場處置。
四、疏散圍觀人員,保證現場空氣流通,避免再次發生觸電事故。
五、臨時急救方法:
1.觸電者未失去知覺時,應安放在空氣流通處安靜休息。
2.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及脈博均未停止時,應安放在平坦通風處所,解開衣褲,使其呼吸不受阻礙,同時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發熱。
3.觸電者失去知覺呼吸困難,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觸電者注射強心劑或潑冷水。
4.觸電者呼吸及心臟跳動均已停止時,可能是假死,救護人員要堅持先救后搬的原則,應即刻進行人工呼吸或對心臟進行擠壓救護直到經醫生診斷確已死亡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對口吹氣效果較好。急救時,觸電者的頭部盡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氣流,便于吹氣急救。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 篇3
游泳八大措施: 培訓家長教育孩子
●普及兒童安全游泳知識。家長或學校應從小培養兒童學會游泳,學校可設置游泳課程。
●加強安全宣傳教育。通過各種方式在社區或學校進行培訓,開展游泳安全教育。尤其要重視對家長和老師的有關訓練,提高其對兒童的監護責任和采取應急措施的能力。同時要對孩子進行自救和互救措施及能力的培訓。
●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家長要教育孩子不要私自到江河、湖塘岸邊和水井四周玩耍或行走,不單獨去水流湍急或水域情況不明處游泳。
●加強安全防護設施。對室內外危險水源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如岸邊設置護欄,水井糞窖加蓋,危險水域設置醒目標牌,游泳場所要有充足的救生設備等。
●兒童游泳要有組織地進行或由家長帶領。孩子在游泳訓練或水上娛樂活動時必須有組織地進行,或由家長帶領。不要讓孩子擅自行動。下水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在水上進行娛樂活動時要穿救生衣。
●身患疾病者不可游泳。患癲癇、傳染病、嚴重器質性疾病,或飲酒及使用麻醉品后不能游泳。
●認真貫徹有關游泳場所的規定。相關的規定有《全國游泳場所開業技術標準》和《國家游泳場所星級評比標準》等。要加強游泳場所和自然水域的監督和管理。
●學會救生。要充分發揮中國救生協會的作用,加強救生人員培訓,為游泳場館健康、有序、安全運行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