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資產委托管理合同范本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在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協議文本中的各項條款,除滿足提前終止協議的條件之外,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將由協議終止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對方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損失。
2、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做,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3、如果甲方違反保密條例,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視甲方為違約。
4、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后,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盈利和不承擔虧損;
5、由于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乙方可以享有盈利和不承擔虧損;
第十條 補充和變更
本協議可以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由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延遲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予以解決。如果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十五條 提 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協議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的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聯系人:zz
聯系電話: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