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買房收入證明(通用3篇)
個體戶買房收入證明 篇1
茲證明_____屬于我單位正式職工,已在我單位工作__年,平均每月工資收入_____元,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____元,現住房公積金余額_____元。
該職工現因購買住房,需要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請給予辦理相關手續。如該職工未按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我單位將協助追收該筆貸款。以上所填資料保證真實有效。
特此證明!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個體戶買房收入證明 篇2
茲證明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系戶籍在我轄區的居民,無工作。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_____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社區或單位(公章):
經辦人:
聯系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事項:
1、此證明由廉租住房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出具。
2、出具證明單位應如實填寫相關情況。
3、根據《巫溪縣城鎮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及《巫溪縣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如提供虛假證明,經查證屬實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4、凡是申請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員中無工作及收入來源的'均需填寫此表,并在“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后面附注說明。巫溪縣廉租住房保障領導。
個體戶買房收入證明 篇3
茲證明X(身份證號碼:)為本公司職員,在本公司X崗位工作,并已經在本公司任職XX年,其平均月收入(稅后)為人民幣(大寫)(¥X元)。
本公司對該證明的真實性負責!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蓋章)
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