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范本(精選29篇)
離職證明-范本 篇1
茲證明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x年xx月xx日由于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由于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2
王____________自20__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____部門____________崗位,至20__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____________”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離職證明-范本 篇3
茲證明(先生/女士)曾在本企業擔任x部一職。勞動合同期限x年,自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日止。
現于20xx年xx月x日雙方共同(√x)解除(√x)終止勞動關系。其在本企業共實際工作x年x月(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日)。
x有限公司(蓋章)
20xx年xx月x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4
茲證明唐____先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我公司工作,擔任技術員職位,現因個人原因,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結構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3___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5
離職證明
姓名:男,身份證號碼:自20xx年12月1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商務部商務組長一職, 至20xx年09月 17 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將近一年時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6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7
_____小姐(身份證號為_____)自20__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__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_____(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8
________先生,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擔任公關部擔任經理職務,由個人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特此證明!
________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9
茲證明_____某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_____年01月01日至20_____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10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1、離職證明究竟是什么?到底有什么用呢?
對于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并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
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
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于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系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因為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很多單位為了避免此類糾紛及賠償責任,對沒有離職證明的員工在錄用時會十分慎重。
2、既然離職證明這么重要,那么離職證明應該怎么開呢?
首先,這個證明是需要由職工離職的單位開具的,上面應當應當寫明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這些在勞動合同中必須注明的信息,同樣也是離職證明的必備信息。
其次,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財物章、人力資源章、合同專用章等多種公章,這些公章雖然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樣,向離職證明這種以公司名義發出的證明,離職人員最好申請加蓋原單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稱的公章,這樣證明效力要更大,離職證明也更規范。此外,離職證明只適用與合同期滿或主動申請離職得到公司同意的員工,如果是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公司可以為其出具開除證明書,而不是離職證明書。
如果在離職時,單位并沒有主動開具離職證明書,那么離職員工最好主動向其人力資源部門索要,對這項要求單位是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的,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是單位的法定義務。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這一條款不僅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負有出具證明、轉移檔案和社會保險手續的義務,而且設定了期限的要求,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妥善保管有關勞動合同文本,接受檢查監督的義務。
離職證明-范本 篇11
茲證明__先生,身份證號:___,自___年__月__日加入我公司,于___年__月__日與公司正式解除勞動關系,其最后工作日為___年__月__日。任職期間,在擔任_一職,系正式員工。此證。
__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a ___年__月
離職證明-范本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省勞動合同條例》及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我單位員工________系合同制職工,___年___月主動提出離職,予以辦理相關手續,終止一切福利待遇,工資、生活補助、加班費等全部結清,無任何爭議。特此證明。
X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年___月_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13
茲有員______工,在(原)______公司工作期間任一職,于20__年__月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若因與原單位勞動關系未解除而給予(現)____公司造成損失,有我本人承擔。
特此說明
公司名稱:
20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14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8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離職證明-范本 篇15
____同志于__年__月至__年__月期間在____單位(或___執業機構)工作,___職務,于___年__月離開____單位,并辦理了相關離職手續,至此與____單位無任何人事和勞動合同關系。
特此證明。
___單位(或___執業機構)公章
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16
: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部門)的(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并辦妥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17
離職證明
茲證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公司員工離職證明格式外資企業離職證明范本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18
離職證明
范本一: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19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離職證明-范本 篇20
本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前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并辦理完全部離職手續,已于前公司無任何勞動關系。本人與前公司關系薪資福利,競爭禁止,商業秘密等事宜已妥善解決。鑒于本人將于x公司建立勞動關系,本人在此保證以上信息真實,若因本人信息提供不真實,而給x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帶來任何損失,責任將全部由本人承擔。
離職證明-范本 篇21
離職證明
姓名:男,身份證號碼:自20xx年12月1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商務部商務組長一職, 至20xx年09月 17 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將近一年時間工作良好無不良表現。
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離職證明-范本 篇22
茲證明,_______(姓名)于____年____月__日因外派,離開了公司,該員工在公司中表現出色,在派往國外的工作中也充分發揮了自己的才能,為公司的國際化進程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公司對其離開表示遺憾,并祝福其在國外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離職證明-范本 篇23
茲證明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離職證明范本。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24
____先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職我公司,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職證明-范本 篇25
離職證明
茲證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04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
離職證明-范本 篇26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20xx年離職證明范本篇5
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離職。特此證明!
離職證明-范本 篇27
離職證明范本一
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模板二
離職證明
茲證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范本三
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離職證明-范本 篇28
離職證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離職證明-范本 篇29
一、離職證明可以補辦嗎
離職證明應該在你辦完交接手續離開公司的時候公司出具,如果自己丟了,可以和原單位協商寫個申請,讓原單位補一份離職證明。
二、原公司不愿意開具離職證明怎么辦
原公司不愿意開具離職證明怎么辦,應分兩種情況來對待:
1、與原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所以,如果員工有和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應當協助出具離職證明,并辦理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單位拒絕辦理以上手續的',員工就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可以同時請求賠償單位由此造成損失的。
2、未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很多情況下,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例如,用人單位稱試用期滿,合格再簽合同,但是員工在試用期滿之前離開原單位了;或者因為其他原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很可能用人單位會以“沒有事實的勞動用工關系”為由,不出具“離職證明”。這時,可以與新單位說明事實:你在前單位工作的性質屬于“試工期”還沒有簽訂正式合同,所以也不能開出離職證明。事實上,進入一個單位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且又是辭職離開了該單位,這一段經歷不會計入一般工齡,也就沒必要把這段經歷以“過去式”向應聘單位公開,而可以第一次找工作的新應聘者身份向應聘單位推介自己,即可避免應聘單位要求你出具離職證明的被動。因為自己畫蛇添足,會平添很多手續上的麻煩。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知,離職證明應該在你辦完交接手續離開公司的時候公司出具,如果自己丟了,可以和原單位協商寫個申請,讓原單位補一份離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