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通用7篇)
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 篇1
x電訊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貴司承接的滬蓉西高速公路恩利段機電工程,經雙方結算,截止20年9月2日,我司尚欠貴司工程款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未支付。
經雙方協商,我司承諾按如下付清所欠工程款:
一、你司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下達撤訴裁定書后日內付清全部工程款,即¥元;
二、上述款項你司須開具等額增值稅發票,已開發票金額¥:元;
三、本案已經發生的訴訟費用¥10600元由我司承擔,你司須繳納訴訟費發票原件;
四、以上款項付清后,雙方所有款項均已結清,你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本案再行起訴;
五、如我司未能在承諾期間付款,自愿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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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 篇2
本公司為確保在該項目務工的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諾: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勞動法》、《合同法》、《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和《常州市建設領域勞務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嚴格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三、監督或做到用工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內容明確工資支付方式、標準和結算時間等。
四、告知農民工享有的合法權益和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的投訴部門和聯系電話。
五、勞務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已向指定銀行專戶足額繳納,當發生以下幾種情形時,承諾可以由(工程所在地)建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或其委托機構直接動用保證金:
1、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農民工工資義務,超過限定時間的;
2、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上訪、越級上訪或其它惡性的事件的。
3、企業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勞務承包人規避、逃逸,致使農民工訴求的拖欠事項無法認定的。
4、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給個體承包人(“包工頭”),未兌現農民工工資的;
5、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總工會認定的其他需要動用保證金支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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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 篇3
城鄉建設局:
為了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本單位在工程建設中,鄭重承諾:
1、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按工程進度或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不拖欠工程款。
2、施工單位保證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不拖欠農民工工資。
3、若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時,可從我單位交存的工資保證金中先予支付。
4、如果發生違反規定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行為,造成農民工上訪,本單位愿意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的任何處理(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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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 篇4
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負責建設的石泉縣后柳柏橋上、下漿砌石砌筑工程在開工后至施工完成過程中,我公司將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1、保證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驗收合格及人員機械安全;
2、在工程完工后,我公司將支付全額人工工資及機械費用;
3、后期在使用過程中由于我公司施工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壞我公司將及時修復,如未及時維修或在維修過程中產生需要賠償情況,我公司將全額負責賠償款項;
4、如違背上述承諾,我公司將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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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 篇5
我公司負責開發建設的工程進入投標階段,我公司將嚴格按照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組織投標工作,并在此鄭重承諾:
我公司承諾對于本工程的工程承實施過程中,愿墊付工程款達到合同額的30%。按照承諾,合同進度付款條件相應修改。
特此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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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 篇6
致:x
我單位在x工程施工招標中,如有幸中標在這項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我們除響應本項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履行合同內容外,并鄭重承諾:
為保證工程資金合理、有效地用于本工程建設,確保本項目資金不外流,我方承諾在業主指定的銀行開設唯一的結算賬戶辦理工程資金的結算。愿意與業主及銀行簽訂資金管理協議,遵守合同條款關于資金使用的。各項規定,同意業主及銀行對銀行賬戶資金的管理、監督和檢查,絕不挪用、擠占工程建設資金,并遵守業主在項目建設期間指定的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在工程建設期間,不上繳上級主管單位管理費、設備折舊費、利潤、不購買施工設備等,以確保工程建設資金專款專用。
若我單位違背以上承諾,非法挪用工程建設資金,則以全部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交予業主,同時,我單位將自動退場,并放棄在貴公司的投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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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建設單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承諾書 篇7
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諾在工程收到貴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后,不得因各種原因拖欠民工工資,不會發生民工上訪事件。如有此類事件發生,我公司將承擔一切經濟、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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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