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活動參加協議(精選3篇)
評選活動參加協議 篇1
鑒于:_________組委會(以下簡稱_________組委會)面向社會征集_________會徽、吉祥物和主題語(以下簡稱“評選活動”),并從中評選出_________會徽、吉祥物、主題語的候選作品;
以下簽字的個人或實體(以下簡稱“參加人”)愿意向本次評選活動提交參選作品(以下簡稱“參選作品”)。為此,_________組委會與參加人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本合同)并接受其法律約束:
1.評選活動將依照_________會徽、吉祥物和主題語征集評選辦法(以下簡稱評選辦法)舉行。參加人確認,參加人已經閱讀了評選辦法,并同意遵守評選辦法、接受其約束力。
2.為了參加評選活動,參加人必須簽署本合同并將本合同、參選作品和評選辦法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資料一并提交_________組委會。如果參加人提交參選作品時未同時提交簽署后的本合同,則參選作品將不會被接受也不會得到評審。如果參選作品由一個以上的個人或實體提交,則其中每一個人或實體都應當分別簽署本合同。
3.收到符合本合同和評選辦法要求的完整的參選作品后,_________組委會將接受參選作品參加評選活動。
4.參加人同意,在評選活動期間內,按照_________組委會要求參加_________組委會指定的有關宣傳活動。
5.參加評選活動和簽署本合同,表明參加人同意接受_________組委會的專門委托,為_________組委會創作具有著作權的參選作品以及需要與參選作品一并提交的所有其他材料(在本合同中,參選作品和所有其他該等材料統稱為參選作品資料)。
6.對于參選作品資料而言,無論是由參加人直接制作或通過參加人的雇員和其他人員制作,都應當是按照_________組委會的要求和委托而制作出來的。
7.本合同對參加人、_________組委會及其繼受人和受讓人有效。參加人同意,對于任何參選作品,參加人或參加人的任何繼承人或受讓人均不得行使或對_________組委會或_________組委會的任何被許可人、繼受人和受讓人強制執行參選作品的任何權利。上述規定的普遍性前提下,_________組委會及其被許可人、繼受人和受讓人對參選作品資料享有全球范圍的永久性權利,可以對任何或全部參選作品資料進行修改、刪除或增添,無須為此向參加人或任何其他方支付任何款項或取得其批準或認可。
8.參加人理解并認可,參選作品并不具有保密性質,且_________組委會也無須為此保密。參選作品當中出現的或作為其組成部分的任何限制、專有或保密說明均無任何效力。
9.參加人理解并同意,所有參選作品資料將不退還參加人。此外,將參選作品資料提交評選活動后,參加人將不再享有任何參選作品資料的使用權,而且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使用或授權使用任何全部或部分參選作品資料。除獲相關獎勵外,不得提出其他任何報酬要求。
10.參加人確認,參選作品可能會與_________組委會獨立開發的或其他參加人向評選活動提交的參選作品相似或相同。參加人同意,如果與該參選作品相似或相同的其它任何作品被選定為評選活動入圍候選作品或中標作品,參加人無權為此而獲得任何報酬,并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11.參加人聲明并保證:
(a)參加人為申請參加評選活動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均完整、真實、準確、合法;
(b)如果參加人為個人,參加人應至少年滿18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參加人年齡不足18歲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本合同應當由參加人本人及其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署);
(c)參加人在其他方面具有訂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全部權利或授權;
(d)除了參加人以外,沒有任何其他方為參選作品和所有其他參選作品資料有過貢獻;
(e)參選作品的所有內容均屬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開展示,也不屬于公開作品;
(f)參選作品資料的任何部分均不違反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也不含有任何誹謗、中傷、淫穢或非法材料;
(g)參選作品資料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且_________組委會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使用參選作品資料,無須向任何第三方取得任何許可或認可,也無須向其支付任何費用。
12.參加人確認并同意,參加評選活動中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資料費、郵寄費、差旅費等)由參加人自行承擔。
13.參加人確認以下地址為_________組委會通知其地址,若地址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兩日內,書面通知_________組委會。
姓名(單位):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14.參加人確認并同意,參加人無權使用任何_________標志表達其身份或其參加的活動。參加人不得對外宣布參選作品已經提交評選活動這一事實。此外,參加人不得暗示、間接提示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一方或社會公眾表示。
15.本合同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解釋,若參加人違反本合同,_________組委會有權依法追究參加人的法律責任,并可提出所有損失的索賠,除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相關權益,由_________組委會與參加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協商。
16.如果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和評選辦法不一致,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17.如果_________組委會的工作由其組建的經濟實體承擔,則本合同中_________組委會的權利和義務均由新組建的經濟實體承擔。
18.本合同自參加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組委會(簽章):_______ 參加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評選活動參加協議 篇2
商場活動演出協議
現甲乙雙方就乙方應邀演出相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演出內容、時間、地點、場次:
1、甲乙雙方經過相互協商,決定舉辦______演出
2、演出時間定于:
3、演出地點:
4、演出場次:
5、演出裝臺、排練時間:
二、演出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費__________元,舞美制作費_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費、道具運輸費及食宿費)。
或: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票房,票價檔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場地由_____方負責,演出的營業稅由_____方負責。
3、演出的宣傳由_____方負責,演出的節目單印制由_____方負責。
4、演出道具由_____方提供,演出燈光由_____提供,演出音響由_____提供,演出布景由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裝、化妝由_____方提供,演出樂器由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運輸費由_____方負責。
6、演出從北京至________的往返交通費由_____方負責,其中飛機票_____張,火車軟臥票_____張,火車硬臥票_____張。
7、演出總人數為_______人,在演出期間的當地住宿費由_____方負責,住宿標準為三星級以上賓館,其中單人標準間_____間,雙人標準間_____間。
8、演出人員在演出期間的當地餐費由_____方負責(用餐標準及時間見附件)。
三、結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簽定后_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全部款項在________內結清。
四、其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上述議定事項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與其它保證條件。
2、乙方有義務按雙方議定的節目單內容高質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對演出進行錄音、錄像須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造成影響演出的情況,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分成演出則須向乙方賠償全部票房中乙方所占比例份額的100%。
2、乙方如違反合同,擅自變更演出時間、內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分成演出則須向甲方賠償全部票房中甲方所占比例份額的100%。
六、互不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災害等導致演出不能進行所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八、爭議解決辦法: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蓋章:蓋章:
地址:地址: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評選活動參加協議 篇3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為了促進 賽事活動的開展,保障各類賽事紀念物品的供應,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 賽事定作合同。本合同中,甲方是體育賽事運作機構,負責制作本合同項下帶有“ ”名稱(以下稱“名稱”)及帶有“ ”徽記(以下簡稱“徽記”)的禮品、紀念品。乙方是經甲方選定、并接受甲方定作帶有“徽記”、“名稱”禮品、紀念品的單位,乙方是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管理規范,敬業守信,其加工及服務人員均符合相應技術或專業資質的標準。(乙方法人營業執照及其員工技術或專業資質證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定作:指本合同項下,經甲方書面認可并選定的乙方設計、定作的帶有“徽記”及“名稱”的產品。
1.2 產品:是指甲方選定的帶有“徽記”及“名稱”的領帶、絲巾及紀念章的禮品和紀念品。
1.3 徽記:指由 組成的徽記,詳見附件一。
1.4 產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與產品有關的帶有“徽記”及“名稱”的設計方案、圖紙、樣稿等書面資料。
第二條 定作與服務
2.1 聘用: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指導與監督提供服務,依據本合同項下的條款和條件,設計、定作和交付產品。甲方據此授予乙方對“徽記”和“名稱”有限的、非獨家的、不可轉讓的使用許可,即乙方可在委托期限內僅為在產品上,以及與其相關的包裝、標識或其他組成部分中使用和復制“徽記”和“名稱”。
2.2 定作與服務:乙方保證,所有定作與服務的員工均按照本行業適用的高標準,以負責的方式履行義務。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行使總體監督權、隨時現場檢查權、控制和審批權,乙方應予以充分配合并不得阻撓。這一監督權包括有權檢查并就服務的具體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2.3 人員的配置:所有服務均由乙方的全職雇員提供。如果乙方需要外包加工或由其他第三方提供任何服務,應經過甲方的事先書面批準或認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產品分包、轉包或轉讓,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4 產品質量:產品的質量、規格、式樣、色彩、材質等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應質量標準并同時應與甲方書面認可的樣品保持完全一致,且不能存在任何質量瑕疵。
2.5 按時交貨:乙方同意,如果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該等情況,并承擔違約責任和支付因遲延交貨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甲方對產品的各項要求,以產品訂單為準(詳見附件二)。甲方在雙方書面約定的交貨日期前 天向乙方發送訂單,乙方須按訂單確定的各項交貨條件交付產品。
2.6 未經甲方的預先書面批準,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或允許以下事項:
2.6.1 為授權范圍之外的任何個人或實體制造授權產品或向任何個人或實體銷售產品,或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將產品流入市場。乙方如有以上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6.2 對于不合格產品及甲方因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拒的產品的處置由乙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費用。
2.7 非獨家權利:乙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并未在甲、乙雙方間建立任何排他性關系。
第三條 交貨與驗收
3.1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條承擔付款義務的前提條件是乙方全面交付驗收合格的產品并遵守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3.2 對于實際產品與樣品不符或存在任何制造或包裝方面缺陷的產品,甲方在驗貨時不予接收,并由乙方承擔退還的全部費用。
3.3 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于本合同項下各筆訂單確定交貨時間和地點交貨。
3.4 甲方應于乙方交貨時在交貨地點進行現場驗貨,并經驗收合格后,在入庫單(“送貨單”)上簽字。甲方在入貨后 個月內,對于質量不合格產品,有權提出異議并要求退貨,乙方應予接受,并承擔相應責任。
3.5 如果乙方在簽約、定作、制造、供貨或驗收過程中有偽造、欺詐、隱瞞主要事實或產品缺陷等行為的,即使甲方向乙方出具了驗收合格的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亦不具備任何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 付款
4.1 除非本合同第三條另有規定,所有產品的單位購買價,均應視為已經包含了向甲方交付單位產品所適用的所有包裝、運輸、保險、稅款等的費用。
4.2 甲方應于收到同類別產品的全部貨物及其發票這兩個日期當中較晚日期之后的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同類別產品的全部貨款,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乙方的承諾
5.1 乙方確認并接受甲方及其組織活動的形象和價值,并同意在提供服務時,均以促進和提升甲方和其組織活動的形象、利益為宗旨。
5.2 乙方確認,接受甲方委托是基于乙方的服務對于公眾及甲方已具有較高的聲譽。因此,乙方同意,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而向任何第三方或向公眾聲明其已得到甲方的“選定”、“首選”或“認可”。
5.3 乙方承諾并同意:
5.3.1 在本合同委托期內依照本合同條款約定制造、定作和交付產品;
5.3.2 始終以有利于甲方的聲譽、形象和名譽為宗旨從事商業活動;
5.3.3 不從事任何欺詐、誤導或不道德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對任何賽事合作伙伴或制造商的任何競爭對手的任何詆毀;
5.3.4 不得對任何產品進行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以及從事任何非法或欺詐性活動或廣告宣傳;
5.3.5 不得為任何產品而向任何一方索要或接受任何賄賂、回扣或其他暗含的或非法的傭金或款項;
5.3.6 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或授權制造、分配或出售任何假冒產品;
5.3.7 確保產品優質、安全,并符合其設計用途;
5.3.8 確保產品或其資料不侵犯或違反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權利;
5.3.9 確保甲方委托定作的產品不在市場上稍售;
5.3.1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授權自己的子公司或關聯公司使用“名稱”和“徽記”;
5.3.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僅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甲方“名稱”和“徽記”,該權利只能在執行本合同范圍內使用,不得將該權利延伸到本合同內容以外。
第六條 保密信息的使用
乙方確認,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乙方可能會得到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人員信息、客戶信息、產品價格、產品的修改和計劃信息等。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質,并為甲方專有。乙方僅為提供服務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權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在本合同項下保密義務在 年之內并不隨之終止。
第七條 知識產權保護
7.1 乙方承認并確認,“徽記”、“名稱”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保護。所有本合同項下產品的資料均依照甲方的要求預定和制造,并均應于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為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且不論產品資料是否最終為甲方所采用。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為產品資料的唯一所有者;
產品應被認定為適用于法律意義上的、為甲方提供的“委托創作作品”。如果甲方需要再生產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在同等條件下應繼續委托乙方提供該等服務;如果有其他的委托安排,需經合同雙方另簽書面協議;
若甲方不再需要本合同項下的產品,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乙方應當承諾立即停止加工制造產品,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產品設計信息。
7.2 乙方保證其制作的產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均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產品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訴訟或仲裁。
7.3 甲方承認并確認,其他不帶有“徽記”和“名稱”等的產品設計樣稿版權歸乙方所有。但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以無償使用。
7.4 甲、乙雙方共同承諾
尊重知識產權,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和法律;
保證向對方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保持良好的商業道德,雙方應真誠合作,不做損害對方利益的事。
第八條 合同的整體性
本合同(含附件)包含了雙方對本合同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本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自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合同而致使本合同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0.2 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遲延,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和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如果交貨的產品數量少于合同項下訂單的數量,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大寫: )并賠償由此給甲方及其客戶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如果交貨的產品數量多于合同項下訂單的數量,甲方有權拒收。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于合同的約定數量,乙方應于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并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1.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到的,阻礙其實際履行義務的,不可避免又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就本協議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地震、火災、水災、臺風、海難等自然現象以及戰爭和爆炸;
13.2 因不可抗力的發生,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而不構成該方違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或者其他賠償責任;
13.3 因不可抗力引發的問題,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繼續履行。但是因不可抗力延誤持續 個月以上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13.4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應立即停止使用“徽記”和“名稱”。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4.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合同已約定外,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4.2 本合同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14.3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14.3.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 天內未能糾正;
14.3.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14.3.3 另一方不履行合同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4.3.4 另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
14.4 如果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協議中的義務,并在守約方書面要求 周后仍不履行,守約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并按損失要求賠償。
14.5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以下 爭端解決機制(只能選擇一種):
15.1 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 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6.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6.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6.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6.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6.6 本合同中標題是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6.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6.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6.9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6.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徽記標準圖
附件二:產品訂單
附件三:乙方法人營業執照及其員工技術或專業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