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常年與法律顧問合同(通用3篇)
知識產權常年與法律顧問合同 篇1
一、項目概況
甲方目前擁有大量自主知識產權,隨著甲方的發展,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現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體系,以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并進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術優勢擴大市場份額。為實現上述目標,甲方聘請乙方律師就知識產權方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二、雙方人員委派及指定
1 乙方委派律師 ________________ 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常年法律顧問,根據本合同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其他律師及工作人員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應當取得甲方認可。
2.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為專項法律顧問工作的聯系人,負責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通知乙方。
三、乙方顧問工作范圍
1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依法提出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 協助甲方草擬、制訂、審查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與知識產權相關的
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許經營合同、知識產權方面許可與轉讓合同等;
3. 參與甲方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4.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或問題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戰略體系、公司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
內部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規章制度;
6. 應甲方要求,為甲方相關人員進行知識產權培訓,講授知識產權實務知識;
7. 厘清和解決甲方現有的知識產權的權利歸屬問題;
8. 協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維權及應急體系,并針對性地提出對侵權方的打擊手段;
9. 代理甲方完成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版權登記等事項;
10. 代理甲方的知識產權訴訟、仲裁、專利無效、商標無效等事宜。
四、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及時、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應當根據本合同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律師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嚴重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勤勉、盡責、專業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盡最大努力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或知悉有關案件及項目情況后,及時完成委托事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3.無論何時,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律師在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5.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6.乙方對甲方項目的服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六、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乙方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但需要乙方律師京外出差或長期集中時間工作(以超過3 天為標準)、節、假日期間工作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七、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鑒于此專項法律顧問服務的復雜性、系統性,根據國家律師服務
收費的有關規定,雙方一致協商同意,對于乙方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提供的法律服務乙方應收取的律師費分四部分,具體如下: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1—10 款的服務內容,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萬元整,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1 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仟元整,甲方應當在股權轉讓所得匯出境外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2 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貳萬元整,甲方應當在辦理完資本公積金轉注冊資本手續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4)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第13 款的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伍仟元整,甲方應當在辦理完未分配利潤的處理事宜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 如甲方、甲方股東或者收購方出于自身原因終止本項目的運作,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八、工作費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2.非乙方收取的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等辦公費用;
3.北京市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乙方律師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服務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嚴重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直接經濟損失的;
3)違反第五條第3-5 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政策或者違反律師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
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十、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2.乙方委派的律師出現下列過錯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損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1)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泄露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第三方;
2)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
3)無故終止提供法律服務。
十一、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合同期限根據項目的運作及完
成時間而定,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至項目結束時屆滿。在此期間,任何一方無故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構成違約,應支付對方根據此合同可以獲得的收益作為賠償。
十三、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遇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責任。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投郵日視為送達。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知識產權常年與法律顧問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愿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范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擬制、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閱甲方的相關文件、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了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托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于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元,付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年月日
知識產權常年與法律顧問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通過友愛洽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到如下協議,并許諾一起恪守。
第一條效勞律師甲方根據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終年家庭法令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效勞場所
1、甲方供給效勞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能夠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給法令顧問效勞,但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上門效勞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補償膠葛現已達到意向,需求當場簽署寬和協議或許當場實行時,能夠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寬和協議,但甲方不承當伴隨商洽的責任,一起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抵達效勞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效勞范圍與內容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作業、日子、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令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觸及的法令業務不在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假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令業務供給口頭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
2、乙方能夠要求甲方供給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但該書面的的咨詢、回答和定見主張限于關鍵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翔實的法令定見書。
3、甲方不承當代為起草、書寫法令文書、出具具體的法令定見書的責任。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當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令咨詢、回答、剖析評判、供給主張定見、在該法令業務的簽約和實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令文書審查的責任,但不承當伴隨考察、商洽商量的責任。
5、不管在什么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好的甲方效勞內容不包含甲方為乙方業務向。
第三方進行考察核實、調查取證之效勞事項。
第四條效勞期限與效勞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顧問效勞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洽談并書面承認。
2、作為甲方供給本協議所規則之專業效勞的酬勞,乙方應向甲方付出________年的律師效勞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現金付出。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給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項目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勞,乙方應與甲方另行洽談并就該單項法令效勞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處理,如當地對該效勞項目有收費規則的,除差旅等實踐支出的費用項目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無收費規則,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令效勞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