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樣式二)
第十六條 后續改進
16.1 簽約各方是否有義務將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
(1)是
(2)否
16.2 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權益分享,按以下第 種方式履行:
(1)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于研究開發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權使用,并且
a.無需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b.應當向提供方支付費用 。
具體約定如下:
(2)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屬于簽約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實施使用的權利,其所獲得的利益由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轉讓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需經另一方的同意;
(3)簽約各方就后續改進技術成果權益問題另行約定如下:
16.3 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第 條、第 條、第 條、第 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 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 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 %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為:
(4)其他計算方式:
17.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于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并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九條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
19.2 合同解除后,對于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按如下約定承擔: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20.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0.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
第二十二條 補充約定
22.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到 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認定登記事項
登記編號
認定意見:
登記員(簽字)
登記機關(蓋章)
認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