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計算機軟件許可合同格式
5.遵守賣方所在國出口管制法律
(a)賣方同意為買方從賣方購買的產品和技術,申請______向中國出口產品和技術所必需的一切______政府出口許可、同意和批準。如果賣方雖盡其最大努力仍不能取得該等產品和技術從______合法出口中國所需的任何及一切許可、同意和批準,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賣方免除履行,并且買方使賣方不受損害。
(b)買方特承諾遵守______出口法律及法規,并且同意,在未取得必要的______政府批準許可的情況下,買方不會故意:
()直接或間接地向在出口時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準的任何國家出口從賣方獲得的、源于______的技術資料、軟件或該技術資料的任何直接產品;
()向______政府或其任何機構要求出口許可或其他政府批準的任何國家國民透露從賣方獲得的、源于______的任何技術資料或軟件。
6.所有權和損失風險
本合同項下購買的一切物品的所有權及損失風險,應在賣方設施所在地,于該等物品交付承運人后轉移給賣方。在購買價款全部支付前,買方授予賣方對該系統的擔保權益,作為買方按照本合同付款的保證。在交付承運人后,系統或其任何部分的損失或損壞應由買方負責。在損失風險轉給買方后,賣方應有權得到所損失或損壞的任何物品的全部購買價款。
7.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賣方的驗收測試程序進行。賣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賣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并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運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給予買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給予買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賣方驗收測試程序中的測試。
(c)為附件三之目的,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買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賣方聲明并保證,賣方將向買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說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并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并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8.裝運到場和驗收合格
(a)如果系統或其任何部分已按附件二規定的日期準備裝運或安裝,但根據買方請求或者由于買方不能提供驗收或安裝系統所必需的設施、測試設備或物資而使該等裝運或安裝延遲超過______個日歷日,則賣方可以根據其選擇通知買方,系統或其任何部分作為已事實上裝運、交付并安裝(簡稱“裝運到場”)對待。
此外,對于該等延遲所導致的一切儲存費或其他費用,買方應補償賣方。
(b)通行裝運到場后______天,賣方有權按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交付條件就下列款項向買方開出發票:
()裝運到場的商用______系統百分之百(100%)的購買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