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軟件許可協議
許可方應根據附件二向被許可方提供安裝和初級培訓,如果需要的話還應提供初始調整服務,附件二附屬于本協議書并作為其一部分。為此目的,被許可方應在正常上班時間向許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機時。
3.3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就上述所規定的提供許可軟件和許可資料以及許可方提供的各種服務進行協商,并作出雙方都一致同意的安排。
3.4 維護
在可應用的許可軟件安裝完備之日起6個月的安裝初始期,許可方將改正許可軟件中的錯誤和故障,如果在此期間許可方還開發出該許可軟件的更新版本,則將提供給許可方。
第四條 期限、試用期、終止、終止前的權利及義務
4.1 本協議書從最后一個簽字的日期起生效。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上最后安裝完備起,開始計算本協議書所規定的許可期并永久有效,除非根據本條如下規定而發生終止。
4.2 從許可最后安裝完備次日起的90天為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被許可方將決定是否終止許可軟件的使用許可,同時還相應地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地終止本協議書。如果沒有發生上述終止,則在此后的任何時間,在向許可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的60天,被許可方將有權終止本協議和由此發放給被許可方的使用許可。
4.3 如果被許可方違反了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則許可方除了采取任何可采取的補救措施之外,如果認為有必要,它還可以終止本協議書中許可給被許可方的所有權利,只要它以書面形式提前2月通知對方,說明其違反的有關規定。除非在此通知規定的期間內被許可方就上述違約行為提供了許可方認為是滿意的補救,如果補救期限要求多于2個月,則被許可方必須在此期間開始并不斷努力改正其違約行為。
4.4 本協議發生上述終止后,許可方不承擔任何義務返還被許可方根據本協議所支付的費用。被許可方該支付的款項應立即支付。并且,在終止之后30天之內,被許可方應將提供給它或由它改作的與許可軟件有關的所有文件交給許可方,同時,被許可方應列出置于任何存儲器和記入任何介質中的所有未用的許可軟件。被許可方可以保留一份許可軟件拷貝,但是,它只能用于存檔的目的。在正常的時間,許可方應獲得合理的機會來了解該軟件的情況,以證實被許可方是否遵守上述義務。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5.1 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如下費用:
5.1.1 一次總付費 元;
5.1.2 若許可方提供的培訓超過30個小時,則對超過部分將按每個許可方的專家每小時 元支付服務費。
5.2 從許可程序在指定cpu安裝后第7個月開始,被許可方還應向許可方支付每月為上述所述許可費的一定百分比的維護費。
5.3 如果被許可方依第2.3款規定準備獲得一個或多個補充許可,以使將該許可軟件用于另外的cpu,則有關的許可費和維護費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將另行商定,但無論如何,上述許可費將不會超過原來將該許可軟件用于指定cpu上的許可費,維護費也不會超過用于原指定cpu上的維護費。
第六條 保護與保密
6.1 許可方在此申明,該許可軟件是許可方投入大量資金開發的,它包含了若干專有的公式、計算及商業秘密,它一般地也就成為許可方的專有產品。相應地,被許可方同意,沒有得到許可方書面明確準許,將不實施以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