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技術實施許可合同
2.2 本合同約定該專利的許可范圍是某種品牌的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其該專利方法提供_________________,不包括被許可方現在生產或將來生產的其他品牌_________________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zl_________,專利名稱為一種_________的全部專利文件復印件(見附件1)。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技術資料為本合同的附件1部分的內容,隨本合同的生效同時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和專利使用費兩部分。其中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為人民幣0,000.00元(稅后),專利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0,000.00元(稅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30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專利實施許可入門費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均需要在每月對應的合同簽訂日之前支付當月的專利使用費,直至合同期滿為止。
5.2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以銀行轉賬方式匯至許可方銀行賬號。許可方提供二個不同銀行的賬號,由被許可方根據自身的方便程度酌情使用任意一個銀行賬號。
5.3 為了避免貨幣貶值或增值的影響,如果央行或國家發改委或統計局發布的居民消費價格(cpi指數)波動幅度超過10%,則專利使用費需要按照cpi指數進行調整。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本合同不存在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本合同不存在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
本合同不存在技術服務與培訓內容。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9.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9.2 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歸許可方所有。被許可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9.3 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9.4 許可方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被許可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10.1 雙方約定違約賠償金相當于60個月的每月專利使用費的數額,即違約賠償金金額為0,000.00元人民幣。對許可方:
10.2 合同生效期間,許可方可以無理由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要提前2個月通知被許可方,并將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轉賬到被許可方的賬戶上。
10.3 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
10.4 在獨占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對被許可方:
10.5 被許可方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個月沒有支付專利使用費的,或者不能出示專利使用費支付證據(例如銀行轉賬收據等),本合同自行解除,在合同解除之日開始直至專利失效前生產的產品中不得使用本專利技術。
10.6 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并賠償許可方的損失,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0,000.00元);并且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