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著作權專有使用許可協議書
六、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____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辦理。
2.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影響雙方于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七、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的,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許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其他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不影響本協議的其余條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并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本協議由報名參賽人獲得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的授權,代許可人簽署、履行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