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二)
(3)支付地點:甲乙雙方可以約定支付的具體地點,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每逾期一應向甲方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轉讓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計算的違約金,并應返還專利申請權,交還技術資料。
6.2 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甲方逾期兩個月未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的、或技術資料補充更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退還轉讓費,并支付以轉讓費的______%計算的違約金。
6.3 若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實施甲方轉讓的專利技術侵權,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并對乙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予以賠償。
6.4 若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乙方不得請求返還轉讓費,但甲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情況除外。
6.5 若一方不遵守本合同保密條款的約定,將有關技術秘密泄露給第三方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l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 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7.3 若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7.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7.5 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八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8.1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指轉讓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移交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訂立的合同。
8.2 技術秘密:指在實施發明創造專利時,為了達到最好的效果所使用的、轉讓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8.3 技術資料:實施發明創造專利所需要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8.4 轉讓費:指因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專利申請權,受讓方應當問轉讓方支付的價款
8.5 完整:指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是本合同中約定的全部技術資料。
8.6 清晰:指技術資料中的曲線、符號、數字、文字等足清。
8.7 其他技術術語(其他需要說明、解釋的相關技術術語)
附文
第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