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通用23篇)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模板)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 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 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2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3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4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F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自愿參與。各方自愿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 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 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人才,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范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范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范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 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并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 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天津市 配套區工程37#、38#、39#、40#樓幕墻項目進行圖紙深化設計,包含石材幕墻、玻璃幕墻施工節點圖以及施工技術答疑、施工技術指導和甲方組織的施工設計技術聯席會議等。
二、委托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總共為:人民幣30000 元,(大寫:叁萬元整)。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總設計費的30%即人民幣9000元,(大寫:玖千元整)。
2、設計方案經甲方及發包方認可,允許該設計圖為施工圖紙。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電子版設計稿件及零號藍圖一份、一號施工圖兩份,甲方應當付總設計費的60%即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3、乙方應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的施工,完成設計項目中的技術交底和技術答疑以及技術指導。該工程竣工后甲方應支付總設計費的余款即人民幣3000 元,(大寫:叁仟元整)。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設計費到帳后的5個工作日內設計出初稿,7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深化稿件并交付甲方審閱;
2、乙方以光盤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設計費用支付完畢后,作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該設計作品使用于其他工程及企業宣傳等一切活動。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該項目的施工。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并設計修改至甲方滿意為止。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七、違約責任:
1、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甲方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并承擔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完成或無法完成該項目的設計,應全部退回以收取的設計費用,并承擔由此給甲方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方同意施工的設計部位即為設計合格滿意,后期修改以及拆除等造成的工期延誤以及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6
一、甲方______________向乙方______________授權的許可范圍和保證義務
1.甲方對其自有版權的圖片均應在下屬范圍內指定乙方享有完全的權利:
(1)授權乙方代理,同時乙方也接受該項授權,作為其自有版權的圖片在全球范圍內的使用權銷售代理。乙方的銷售平臺為自主擁有的專業圖片網站,網站的網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權乙方對其授權圖片不改變圖片內容的編輯權;
(3)授權乙方實行聯合銷售定價及獨立終結定價權。
2.甲方其對授權圖片須履行如下保證義務:
(1)保證授權乙方的圖片為其專有版權的圖片;如果授權圖片為與他人共享著作權的圖片,必須向乙方明確提示,并保證共享著作權人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保證授權乙方對其授權圖片的一切合法使用,包括乙方授權客戶的有償使用;在本協議期間,須保證不發生任何阻礙乙方行使該權利的留置權或其它妨礙;
(3)保證授權乙方的圖片和文字不涉及任何侵權事宜,不對任何民事主體造成誹謗、侵害隱私權,不觸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或商標權;
(4)對于乙方的預約拍攝圖片,在向乙方交付該圖片1個月內不得提供給與乙方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任何一方;
(5)乙方原則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完全職務作品,如完全職務作品需要授權代理,必須具有職務作品所有者的授權文件;
(6)甲方因違反上述義務規定,給第三方或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根據有關事實扣除其應得之款項。
二、甲方的收益權利
1.甲方對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圖片,擁有合法版權保護期內的收益權利,此版權保護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交圖片、乙方在網站上公布該圖片之日起開始計算,至50年之后的當日終止。甲方的收益為圖片每次出售價格的50%版權費用,此款項不再扣除任何其他費用,為甲方凈得利益。
2.乙方接受商業用戶預約,指定甲方拍攝的商業性攝影項目,支付費率為該項目總標的額的40%,此支付費用為純攝影費用,不包括履行此項目要支付的其他費用,比如耗材、模特費用、場地租用費用等。
3.結算方式:圖片用戶回款當月月底結算,同時乙方向甲方郵寄詳細賬單和支付憑據。
4.甲方對上述支付發生賬目懷疑,可以向乙方提出賬目審計,乙方在接到有關申請后應當在30天內安排其本人或其代表進行審計。經過審計,并由公共審計師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審計報告,如果金額差異超過應付總額的5%,乙方將賠付此差額2倍的違約金,并負擔審計費用。否則乙方只支付差異金額,甲方負擔審計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盡力推廣甲方的授權圖片。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使其攝影作品以合理的價格進行銷售。乙方有義務保證任何通過乙方對其圖片的使用都能得到本協議所規定的權益。
3.對甲方交付乙方的物理圖片(指透光正負膠片,數碼圖片和高光相紙圖片除外),乙方可以按其要求進行一定時間的干燥保存,并保證該圖片不受任何損壞,乙方進行數碼處理后,保證將原片及時返還甲方。
四、其他事項
此協議為有限代理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此協議為唯一合法陳述。乙方可能利用網站對本協議的內容進行更多的細節描述,只為了更深入地說明本協議,屬描述性質。
本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執,均可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就相關爭議做出的仲裁為終局仲裁,對雙方均有法定約束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作者真名及筆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授權其原創作品經乙方進行數字化處理后提供給乙方控股公司建立之網站(www. 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網站)登載。
2.本網站為擬登載的甲方作品可編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專欄,專欄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畫像、作品簡介等內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其作品作適當修改以符合傳播之需要。
3.本網站不因登載傳播甲方作品而向甲方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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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保證于本網站登載之甲方作品不構成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或違約。否則,由此造成了乙方及本網站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6.乙方向甲方發出e-mail協商取得上述授權,甲方通過e-mail確認此項授權
甲方:___________(作者真名及筆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授權其原創作品經乙方進行數字化處理后提供給乙方控股公司建立之網站(www. 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網站)登載。
2.本網站為擬登載的甲方作品可編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專欄,專欄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畫像、作品簡介等內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其作品作適當修改以符合傳播之需要。
3.本網站不因登載傳播甲方作品而向甲方支付報酬。
4.本網站可能聯系傳統媒體對已登載在本網站的甲方作品進行轉載、發表、出版、改編事宜,此項事宜將與甲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專門合同;甲方欲將已登載在本網站的甲方作品交由其他傳統媒體進行轉載、發表、出版、改編,應事先通知乙方,以避免可能發生的版權糾紛。
5.甲方保證于本網站登載之甲方作品不構成對任何第三方的侵權或違約。否則,由此造成了乙方及本網站損失,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6.乙方向甲方發出e-mail協商取得上述授權,甲方通過e-mail確認此項授權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8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用自己的技術和勞務,跨越國界地為另一方當事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或者跨越國界地派遣專家或以書面方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咨詢意見,并收取報酬;另一方當事人接受工作成果或者取得咨詢意見并付給報酬的書面協議。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點:
(1)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的合同;
(2)根據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供方以其掌握科學技術的勞動力為受方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提供咨詢意見,如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行工程設計、提出工程計劃、編制施工方案、派遣專家指導生產、培訓技術人員、就企業的技術改造、產品設計的改進、質量的控制和企業管理提供咨詢意見,并按約定獲取報酬。受方按照合同規定檢查驗收,取得供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接受咨詢意見,并付給約定的報酬。
(3)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一個重要特點是,供方所提供的是某種技術性的勞務,而這里所指的“技術”是指既不具有工業產權的技術,又不具有保密性的技術,它是發明專利技術、實用新型專利技術、外觀設計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以外的普通技術。
根據供方提供咨詢服務內容的不同,各國法律把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分為不同的種類。
我國1988年的《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把技術咨詢服務合同分為6類:
一是受方委托供方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設計的合同;
二是受方與供方合作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或者工程設計的合同;
三是雇用外國地質勘探隊或者工程隊提供技術服務的合同;
四是委托供方就企業技術改造、生產工藝提供服務或者咨詢的合同; 五是委托供方就產品設計的改進和質量控制提供服務或者咨詢的合同; 六是委托供方就企業管理提供服務或者咨詢的合同。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的內容與條款取決于技術咨詢服務的性質、方式和規模。一般來說,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應包括以下幾項主要內容和條款: (1)供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的清單,包括技術咨詢服務的項目、目的、范圍、內容、履行技術咨詢服務的條件等。
(2)如果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涉及工程師、專家、專門技術人員的派遣,在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派遣工程師、專家、專門技術人員的級別、人數、具體的專業、工作量、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驗收標準、工作地點、工作期限、日工資標準以及其他待遇等,不能留下任何缺口。同時還應規定,如果供方派遣的人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不能勝任工作,受方有權要求供方調換、改派合適的人員。 (3)人員的培訓。在合同中,應該把培訓人員的目的、內容(如專業、工種)、應達到的目標、培訓的方法、培訓的地點、時間、期限,接受培訓人員的入境、待遇及在指導人員或受培訓人員喪失能力以及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理辦法等規定清楚。
(4)供方對完成技術咨詢服務項目的擔保和保證。例如,供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合格的、有經驗、有能力的、身體健康的專門技術人員到受方提供技術服務;保證其專門技術人員在技術服務過程中能認真地傳授技術,耐心地、準確地回答受方受訓人員提出的技術問題;保證向受方的受訓人員提供合同規定的培訓內容和培訓過程所需要的有關資料、說明。又如,供方必須保證實現受方的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和生產率等技術目標,對于在生產規?s小、原材料和產品組合發生變化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必須作出恰當的估計并提出解決的方案。如果供方所提供的生產設備有瑕疵,則必須負責修理或更換設備,如果供方所擔保的技術指導資料、檢驗標準、圖紙有問題,則必須更換,以上所需的費用應由供方承擔。
(5)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報酬的計算和支付。國際技術咨詢服務的內容和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所以 ,國際技術咨詢服務的報酬也是多種多樣的,其中包括咨詢費、服務費、技術資料費、培訓費、專家費、安裝費、試車費和維修費等等。 (6)與其他合同的關系。如供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是對獨立的第三方所承包的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則合同就應規定監理合同與承包合同的關系。 (7)驗收條款。對于國際技術咨詢服務合同來說,驗收條款是很重要的,是保證供方提供的技術咨詢服務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關鍵?梢砸幎,由受方單獨驗收,或由供方和受方共同驗收;或者委托第三方驗收。
(8)其他條款,如違約補救和索賠條款、爭議解決條款、法律適用條款等。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9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0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弘p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弘p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阂曳接邢虑闆r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罕緟f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罕緟f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罕緟f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罕緟f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罕竞贤皇轿宸荩p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1
為保障海峽兩岸人民權益,促進兩岸經濟、科技與文化發展,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就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目標
雙方同意本著平等互惠原則,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新品種權(植物品種權)(以下簡稱品種權)等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協商解決相關問題,提升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的創新、應用、管理及保護。
二、優先權利
雙方同意依各自規定,確認對方專利、商標及品種權第一次申請日的效力,并積極推動作出相應安排,保障兩岸人民的優先權權益。
三、保護品種
雙方同意在各自公告的植物品種保護名錄(植物種類)范圍內受理對方品種權的申請,并就擴大植物品種保護名錄(可申請品種權之植物種類)進行協商。
四、審查合作
雙方同意推動相互利用專利檢索與審查結果、品種權審查和測試等合作及協商。
五、業界合作
雙方同意促進兩岸專利、商標等業界合作,提供有效、便捷服務。
六、認證服務
雙方同意為促進兩岸著作權貿易,建立著作權認證合作機制,于一方音像(影音)制品于他方出版時,得由一方指定之相關協會或團體辦理著作權認證,并就建立圖書、軟件(電腦程式)等其他作品、制品認證制度交換意見。
七、協處機制
雙方同意建立執法協處機制,依各自規定妥善處理下列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事宜:
(一)打擊盜版及仿冒,特別是查處經由網絡(網路)提供或幫助提供盜版圖書、音像(影音)及軟件(電腦程式)等侵權網站,以及在市場流通的盜版及仿冒品;
(二)保護馳名(著名)商標、地理標志或著名產地名稱,共同防止惡意搶注行為,并保障權利人行使申請撤銷被搶注馳名(著名)商標、地理標志或著名產地名稱的權利;
(三)強化水果及其他農產品虛偽產地標識(示)之市場監管及查處措施;
(四)其他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事宜。
在處理上述權益保護事宜時,雙方可相互提供必要的資訊,并通報處理結果。
八、業務交流
雙方同意開展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業務交流與合作事項如下:
(一)推動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進行工作會晤、考察參訪、經驗和技術交流、舉辦研討會等,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二)交換制度規范、數據文獻資料(資料庫)及其他相關資訊;
(三)推動相關文件電子交換合作;
(四)促進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交流與合作;
(五)加強對相關企業、代理人及公眾的宣導;
(六)雙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項。
九、工作規劃
雙方同意分別設置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品種權等工作組,負責商定具體工作規劃及方案。
十、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對于在執行本協議相關活動中所獲資訊予以保密。但依請求目的使用者,不在此限。
十一、限制用途
雙方同意僅依請求目的使用對方提供之資料。但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十二、文書格式
雙方同意交換、通報、查詢資訊及日常業務聯系等,使用商定的文書格式。
十三、聯系主體
本協議議定事項,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系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系。
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聯系。
十四、協議履行與變更
雙方應遵守協議。
本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十五、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盡速協商解決。
十六、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十七、簽署生效
本協議簽署后,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并以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本協議于六月二十九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 會長 陳云林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董事長 江丙坤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討論和平等協商,就甲方技術秘密保護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工作成果權歸屬等問題達成一致,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自愿簽署本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技術秘密是指甲方內部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以及甲方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保密包括在甲方內部一定范圍內的內部保密以及對外保密兩個方面。
第二條 甲方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甲方職員(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因與甲方發生業務關系而接觸或了解甲方技術秘密的其他人員都有保守甲方技術秘密的義務,即:對所掌握的甲方技術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于甲方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三條 甲方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 乙方保守、保護甲方機密以及在改進甲方保密技術方面成績顯著,由甲方給予獎勵。
第二章 保密范圍
第五條 甲方技術秘密包括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如:屬于甲方的標有“保密”、“秘密”、“內部”、“機密”等字樣的各類文件、信息資料;
2、 甲方明確要求乙方保密的有關研究項目、研究進度、經費投入以及相關經營、技術信息;
3、 甲方的專有技術及其相關技術;
4、 甲方處于研發階段的技術資料及信息;
5、 甲方未公開的其它技術信息;
第三章 乙方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對甲方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方式為: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積極防止甲方技術秘密的泄露;
2、乙方在聘用期間及聘用期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使用、公開或向第三者透露甲方保密范圍內的事項和信息,包括利用甲方技術秘密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和開發;確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曉甲方技術秘密的,乙方應征得甲方有關負責人同意,并明確向對方告知應承擔的保密義務;
3、在解除聘用合同時,乙方應將其掌握、持有、保管的所有涉及保密事項的資料完好交還甲方;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對于乙方此項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償,具體補償內容見本協議第七條);
5、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期限,即: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甲方保密技術及相關信息解密之日止。
第四章 甲方義務
第七條 對乙方承擔的保密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的補償及獎勵: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甲方應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
2、 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完成的技術成果,甲方應給予相應獎勵,并以該成果創造的經濟效益為依據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
3、 上述報酬及獎勵的具體方式及數額,依乙方在該成果中的貢獻及該項成果實際創造的經濟效益具體確定。
4、 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內,如有本協議“第六條4”所述情況發生,乙方可憑有關證明文件(乙方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其欲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在與甲方溝通后,甲方明確表示不予準許)一次性向甲方領取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數額為乙方在甲方單位最后一年年收入(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2”所述的獎勵及報酬)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 工作成果權歸屬
第八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下列成果,其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歸甲方所有:
1、 乙方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獨立或與他人合作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2、 乙方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或在甲方已有技術基礎上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3、 乙方在聘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獨或與他人合作進行與甲方科研、經營領域相關的技術開發或其它活動;經甲方同意并投資后,乙方在聘用期間任何形式的技術成果均歸甲方所有。
4、 乙方對聘用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經甲方同意后享有署名權,在不違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對該成果享有發表權及相應的獲得報酬權。
第九條 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完成的技術成果(包括取得階段性成果)或整體技術構思,因其可能與本協議的履行發生交叉或沖突,希望排除在本協議約束范圍之外的:
1、 無( )
2、 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十條 乙方在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是否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署過任何妨礙本協議正常履行的其它文件:
1、 無( )
2、 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六章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輕重,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萬元并不超過10萬元的違約金;
2、 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視情節輕重,向乙方支付不低于500元并不超過1萬元的違約金;
2、 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 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尋求法律渠道予以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競業限制:
1. 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 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
4. 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 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6. 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 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 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 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 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 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4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并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系;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凈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愿,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伙人關系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采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 被許可方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5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并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系;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皟翡N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
簽約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員工在職期間知識產權歸屬事宜協商一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一、知識產權歸屬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以下情況下自行、與他人共同開發的任何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著作權或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具體如下:
1、在乙方本職工作范圍內的。
2、在履行甲方分配其他工作范圍的。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的,包括甲方的資金、電腦、設備和零部件、原材料、保密信息等。
4、乙方離職后兩年,從事與甲方的本職工作或與甲方分配工作有關的工作。
二、員工協助義務
1、向甲方披露所有信息和數據等。
2、簽署為甲方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文書,包括申請書、說明書等。
3、應甲方的要求,簽署轉讓知識產權的所有文書。
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的效力不因乙方就職其他公司而無效。乙方仍應甲方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協助義務。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的,應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調查費、差旅費等。
五、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書就。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后立即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簽訂時間: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7
甲方: 乙方簽字:___
為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簽定本知識產權協議。雙方約定如下: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崗位,按勞動合同支付相應的工資,為乙方的研究開發提供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對乙方在研究開發中的重大發明、研究成果和技術革新給予獎勵。
2.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職務性的開發結果和非職務性的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4.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內,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所得的非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a.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b.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c.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5.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6. 乙方如果為新調入人員,其所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經甲方同意后,可以轉讓給甲方,甲方應支付合理的費用,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保證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而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乙方應予以提供。
7.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8.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間為聘用期間。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9.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勞動合同書》有同等效力。
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為保護知識產權及確定乙方保護甲方商業秘密的責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知識產權歸屬
1、本協議所指的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研究開發成果。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位開發成果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3、乙方任何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積極協助甲方為保護取得的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成果歸甲方所有。
6、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商業秘密,所取得的非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下列情況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一、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二、實際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
三、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取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成果享有知識產權,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報說明。
8、乙方調入甲方任職,其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可以轉讓給甲方,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確保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商業秘密的保護
10、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的所有研究、開發成果及有關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各種信息。
1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秘密規章、制度。對本人履行職務掌握的甲方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研制進展情況、技術數據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業秘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漏。
12、乙方保證在甲方任職期間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觸或掌握的其他商業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術、管理人員詢問、了解其掌握的商業秘密。
13、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人員)。
1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非得到批準,不得將自己掌握的技術資料、相關文件帶離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給甲方。
15、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16、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疑問性服務。
17、乙方保證與甲方終止勞動關系后兩年內不到同甲方處于競爭狀態的公司擔任與在甲方期間所承擔工作同種類工作。
附則
18、本協議所指聘用期(含試用期)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乙方離開甲方時間,是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19、乙方辭職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交接手續事宜后方可離職。
20、若乙方違反該協議內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19
專利實施合同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茲
委托______
(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
發明專利
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表人辦理,
申請、審批、復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托人(單位或個人)____(蓋章或簽字)
委托單位代表人____(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三、受委托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四、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六、委托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托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 ”商標[注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21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并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系;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凈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愿,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伙人關系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采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被許可方
簽字人:簽字人: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22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篇2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
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