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簡單裝修裝飾合同(精選3篇)
住宅簡單裝修裝飾合同 篇1
甲方:
簽約時間:
乙方:
簽約地點:
為規范住宅裝飾裝修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甲乙雙方的條件:
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住宅裝飾裝修資質證書的單位。
2、裝飾施工地點:區路幢號室。
3、住戶結構:室廳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
6、本工程由設計。
7、工期:工程期限天,從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總價款:元,稅金。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工程價款另計。
2、合同簽訂兩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60%,計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進場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35%,計
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兩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5%,計元。
三、施工準備及雙方的義務
甲方工作
1、甲方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或產權單位登記備案確需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應當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鑒定和加固方案,經房產管理部門核準后,領取住宅裝修許可單。
2、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行為的協調工作。
4、指派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乙方工作
1、對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
4、與所在地物業管理單位簽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5、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四、材料的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或無法提供有關證明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經書面認可,可繼續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單》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并應得到甲方認可,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環保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安全生產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現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通訊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的發生。裝運修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如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賠償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凡發生工傷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施工內容和工期的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費用增減或工期改變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七、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的辦法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行業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質量和環保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與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書面承認。
6、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七日內進行驗收。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2、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價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價的1‰支付違約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價的1‰。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損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雙包”工程,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保修期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屬保修范圍。
4、保修單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有效。
十、糾紛處理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發生糾紛的,可以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提交臺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單位名稱: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工商營業執照號碼:
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號碼: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內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清單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單
附件四:工程項目變更單
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
附件六:工程保修單
附件七:施工業務通知單
補充條款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商定,下列條款作為號《臺州家庭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書》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雙方之間一切約定均簽訂文字協議,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二、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核實工程項目及工程量,乙方為甲方施工的工程項目以報價單上文字寫明的項目為準,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實際發生的為準。
三、工程驗收后若發生漏水情況,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負責修理并承擔相應損失賠償: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負責任。
四、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如違反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服務,并代表乙方與甲方簽訂《主合同》。合同簽訂后,乙方執行《主合同》的代表人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檢。甲方關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過乙方工程巡檢解決,以確保工程中的指揮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員對甲方現場物品應認真清點和保護,并且雙方須簽署“物品清單”。鑒定之后,如發現丟失或破壞的由乙方承擔甲方損失。甲方應在開工前將原有的電話機等設備拆除。
七、工程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如甲方所供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10%服務費及運輸費。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必須在報價單中注明質量標準并經甲方簽字認可。實際進料如與報價單不符,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施工過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情況,材料發生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發生上述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磚、設備、燈具等,均須甲方供貨到施工現場。若需要乙方代購,加收10%服務費及運輸費。
十一、凡砂灰墻面料,輕質量隔墻及外墻內保溫墻面均存在較多嚴重的開裂因素,須加貼豆包布的確良布處理,嚴重的部分還需加貼石膏板,以保證墻面不開裂,以上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砂灰墻面不能直接貼磚,須打掉面層,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貼磚。遇見此情況,另行增加費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裝地板、櫥柜、電器等而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延期責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的,需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系,在雙方簽訂變更后方能進行該項施工。凡甲方直接與現場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擔。乙方嚴禁施工隊與任何人私下交易,請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簽訂后,甲方減項超過總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變更項目35%的變更損失費。若甲方所減項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訂購或運到施工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運費、材料損耗及退貨費用。
十五、根據有關規定,乙方無權移動改造煤氣,暖氣,天然氣管線,樓宇對講,可視電話,紅外線,監控系統,須出示有關部門的批準并與乙方簽訂“施工責任保證書”,且改造驗收后,乙方只負責合同保修期內和維修責任,不負責其他賠償責任。
十六、距離市中心五公里以內的施工地點,乙方施工人員一律不得在施工現場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遠客戶,乙方加收工程造價10%15%的遠程費。如裝修房屋內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階段進行,乙方加收工程造價3%的復雜施工費用。
十七、由于各個物業小區收費的標準不統一性,乙方只承擔出入證工本費,其他均不負擔。
十八、工期過半,油漆材料進場前,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分階段收及二期結算。甲方應在二期預算后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門交納二期款。否則,乙方有權將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中期驗收,乙方有權自預結算發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誤的工期以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項目不計在工期內。
二十、甲方應在工期內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各項分段驗收,甲方接到通知單后無正當理由而未到場驗收則視為對工程的驗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及結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每超過一天按其所欠款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結算款后,填寫工程保修單,辦理工程移交手續。甲方七日內未支付工程結算款視為自動放棄保修及維修的權利,且乙方保留相關權利。
二十二、合同簽訂后,當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損失,違約方應予以賠償對方。
二十三、如甲方對乙方工作有任何質疑時,請撥打投訴電話:
二十四、以上各條款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屬《主合同》的補充規定,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住宅簡單裝修裝飾合同 篇2
出賣人: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償還到期貸款原因自愿將其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甲方承諾,本人出售上述房產事宜已告知所有相關共有人、承租人、同住人及其他權利人,其已全部知道并完全同意本人出售本房屋。如本房屋的任何相關權利人對該房產交易提出異議,不同意出售該房產的,本人愿意承擔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擔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手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稅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伍萬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1、返還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計算,計息期自合同簽訂日起算;2、返還解除合同時的市場評估價,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中介費、搬遷等損失。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6、甲方向乙方承諾本房屋可以在3年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逾期未辦或無法辦理,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付違約金為購房款的70%。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未過戶前本房屋甲方以抵押形式抵押給乙方,并辦理抵押手續。
2.本房屋轉讓時甲方需出據房屋所在地鎮政府或村委會認可的書面說明。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見證人:
年月日
住宅簡單裝修裝飾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手機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本工程設計人:聯系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聯系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石家莊城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石市政府第129號令)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家庭居室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工程戶型: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見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見附表三)。
1.6工程期限日;
開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為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約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1.7合同價款
(1)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金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2)編制報價單以《石家莊市家庭裝飾工程參考價格》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3)合同報價單應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定工藝配套編制為工程價款的根據。
二、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批,具有家裝監理資格證書的工程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圖紙及室內環境設計
3.1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市場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各執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市場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各執一份。
3.2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圖紙必須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房屋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4.5負責協調現場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6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中禁止發生《石家莊市城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中第11條規定的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2)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
(3)將沒有防水設施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4)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墻體;
(5)在樓面結構層上鑿槽安裝各類管道;
(6)損壞原有住宅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7)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8)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4.7凡涉及4.6條款的,房屋產權人應當向轄區住宅室內裝飾裝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凡涉及水、暖、燃氣等管道設施拆改的應報相關部門批準。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理,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工程。
5.2嚴格執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石家莊市城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1)未辦理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二十一時至次日七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鉆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責任。
(4)負責工程成品、設備和居室留存家具陳設的保護。
(5)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衛生間的清潔。
(6)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每日完工后清掃施工現場。
5.3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各種標準、規范、計算書、參考價格等書面資料。
5.4甲方為少數民族的,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尊重其民族風俗習慣。
六、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單,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根據。
七、材料供應
7.1按由乙方編制的本合同家裝《工程材料、設備明細表》所約定的供料方式和內容進行提供。
(1)應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及監理單位。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如甲方所供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換或異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認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堅持使用并施工,由此產生的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2)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乙方在材料、設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及監理單位。雙方就材料、設備質量、環保標準共同驗收,由甲方確認,市場備案。實際材料如與報價單不符,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雙方所提供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十種《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和經行政部門批準具有檢測資質的專業檢測部門提供的檢測合格報告。
(4)如雙方對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持有異議需要進行復查,其復檢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設備經乙方驗收、確認辦理完交接手續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質量控制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施工人員對現場成品應認真清點及保護(雙方須簽署清單)。如發現損害和丟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八、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應順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工期應順延。
8.4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8.5判斷造成工期延誤以“雙方認定的文字協議”為確定雙方責任的依據。
九、質量標準
9.1本工程施工工藝標準執行《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327-20xx)、工程驗收標準執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xx)。
9.2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方面,應嚴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范圍》(GB50325-20xx)的標準執行。
9.3室內裝修防火控制方面,應嚴格按照《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的標準執行。
9.4裝修人委托施工人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托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施工人應當返工,并由負責人承擔相應損失。對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十、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2)隱蔽工程驗收;(3)中期驗收;(4)竣工驗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監理單位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驗收通知單后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提交水電改造圖。
10.3雙方進行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10.4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5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室內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為竣工驗收單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進度過半(即中期驗收),指工程中水、電管線全部鋪設完成,墻、地磚全部鋪貼完成,紙面石膏板吊頂結束;門、窗及細木制品制安完成為界定工程過半的標準;
11.3工程過半,甲方應配合乙方及監理公司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二日內向乙方繳納中期款。否則,乙方有權撤離施工現場(須通報市場),由此造成工期延誤及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
11.4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工程結算單進行審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違約責任
12.1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因違反有關法律規定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2.2一方當事人無法繼承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2.3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2.4由于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約定進行返工修理、綜合治理和賠付:
(1)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須進行徹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誤,每延誤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乙方必須進行綜合治理。
(3)室內空氣質量經治理仍嚴重超標的,乙方應返工并承擔相應損失。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市房管局、市裝飾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附則
14.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4.3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負責的,仍應以本合同為準。
14.4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本著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14.5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