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簡易合同(通用3篇)
房屋裝修簡易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貴州藝銘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包括水電的一切材料,電視、網線、電話線)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詳見預算書。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材;詳見預算書。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詳見預算書。
備注:甲方在公司所選材料確定簽字后材料下單之前還能更換,如材料下單后甲方要求更換材料所產生的費用(運費及搬運費及損壞的材料費)由業主自行承擔。公司贈送東西,業主可放棄但不可折現,不可換別的物品。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 _____ 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合同施工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條 施工圖紙及預算、監理
本工程施工圖紙及預算、監理分別由 提供設計, 提供預算, 提供監理,圖紙及預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
3.1開工前三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甲方工作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3.2 免費提供乙方施工期間所需要的水、電;
3.3 負責協調鄰里之間的關系;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支付的有關費用。
3.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5 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消防等項工作。
3.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4.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并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2 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3 保護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
5.1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雙方約定本工程項目采用固定單價、不可變更。具體如下:
1);減項部分:基礎裝修部分不得減價,主材部分根據折扣減價。簽訂減項單,在最后一次結算時減除。
2);增項部分;根據公司規定價格或市場價格增項。簽訂增項單,同時將增項款交到公司財務。工程部接到財務通知單方能進行增項。
3);工期;減項不減工期,增項根據增項內容調整增加工期。
5.2同一工程施工期間的變更不能超過三次,每次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配合乙方簽寫變更單,并提前兩天完成,否則導致工期順延和窩工的,甲方必須給予工期的順延和每天300元窩工費的補償。
第六條
6.1 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設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交接手續;
6.2 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主要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第七條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國家節假日。
乙方工作 工程變更 材料供應 工期延誤
(3)影響施工的停水、停電(以施工記錄為準,甲方可向物業管理單位問詢);
(4)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并按本合同第五條承擔相應的賠償款。
7.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以下標準執行:
(1)施工過程中雙方就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9.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材料進場驗收;
(2) 隱蔽工程驗收包括木作基層、水路、電路等;
(3) 中期驗收 即工期過半木工收口;
(4) 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9.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工程結算單);(3)竣工驗收。
9.3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通知單后三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結清尾款,簽署保修單。
9.4雙方進行施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9.5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6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空氣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的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后方可先行入住。
9.7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水電保修期為五年、防水保修兩年、其他保修五年并。并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十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繳付施工價款:
(2)其他支付方式:10.2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告知甲方。甲方接到告知后兩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然后乙方負責清理現場,收拾衛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11.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一萬元整。
11.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千分之0.8元,超過5天,乙方有權撤場并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
11.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
11.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千分之0.8元。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方式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它條款
13.1 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甲方指定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將垃圾運到該甲方指定的地點。
13.2 施工期間,甲方將外屋門鑰匙________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并結算完畢后,應當如數交還。
13.3、甲、乙雙方之間一切約定均簽定文字協定,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13.4、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核實工程項目及工程量。乙方為甲方施工的工程項目以報價單上文字寫明的項目和變更單為準,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實際發生的為準。
13. 5乙方遵守甲方物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如違反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13.6乙方設計師負責對甲方提供咨詢、設計、報價服務,并代表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合同簽定后,乙方執行合同的代表人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施工監理。甲方關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過乙方施工監理及設計師解決,以確保工程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
13.7施工人員對甲方現場物品應認真清點及保護,并且雙方須簽署“物品清單”。簽定之后,如發現丟失或破壞的由乙方承擔甲方損失。甲方應在開工前將原有的電話機等設備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電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衛生潔具、煤氣灶具、熱水器等設備)。13.8負責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甲方所供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3.9工程由乙方負責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必須在報價單中注明質量標準并經甲方簽字認可,否則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3.10施工過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情況,材料發生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窩工等,均由甲方承擔責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發生上述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3.11除合同注明的以外,五金(門鎖、門吸、水龍頭等)、開關面板、墻地磚、燈具、潔具、地板等,如由甲方供貨到現場的,甲方必須及時提供。若需要乙方負責,需要在預算中確定,否則,在后期施工過程中需要乙方代購的,加收5%人工及差旅費。
13.12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需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系,在雙方簽定變更單后方能進行該項施工。凡甲方直接與現場施工人員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為保證施工及服務的質量,乙方嚴禁施工隊與任何人私下交易,請甲方配合。
13.13合同簽定后,如甲方的減項金額超過工程款的20%以上,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工程總額的(由于工程調度及人工等)5%的變更損失費。若甲方所減項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訂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運費、搬運費、材料損耗費及退貨費用,如果不能退貨,甲方需承擔所有貨款。
13.14根據有關規定,乙方無權移動改造煤氣、天然氣管線、暖氣管線。甲方若需改動上述管線,須出示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與乙方簽定“施工責任保證書”,且改造驗收合格后,乙方只負責合同保修內的維修責任,不負責其它賠償責任。
13.15物業小區收取的物業押金等費用由甲方交納。
房屋裝修簡易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工程責任人 :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地點 :
2、承包范圍:參見合同附件《預算書》。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3、工程期限 :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4 、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_ _元。首付 第二次付 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半年。雙方應在驗收合格簽字后,即填寫工程保修單。
7、因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9、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房屋裝修簡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3、工程期限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 元(¥: 元)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并施工。
第三條、甲方義務
1、開工前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負責協調乙方與鄰里之間的關系;
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等工作;
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及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相關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工程;
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五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六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4、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包含室內空氣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七條、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
(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
(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可申請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2、室內空氣質量
(1)依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工程竣工后,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
(2)乙方在工程驗收時應向甲方提供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專業的環境檢測單位出具的《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
第八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月。驗收合格簽字后,乙方應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及室內空氣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或返工,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