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地段商行轉讓合同(通用3篇)
黃金地段商行轉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
甲方愿將獨資設立,坐落市路號的興國商行,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興國商行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萬元,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
三、付款辦法:
于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萬元;其余款于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點交日期及地點:
雙方訂定年月日為點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特約事項: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借故推辭。
商號現承租坐落市路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并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違約處罰:
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愿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愿各負連帶賠償之責,并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年月日
黃金地段商行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現將在其本工作單位(奎文區公安局宿舍區)所購住房一套,轉讓給乙方所有,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 該房屋的具體位置、樓層、面積待定,以上需甲方根據所在單位的選房條件、選房順序號并征得乙方的意見后確定。
2、 交房時間以甲方單位交房時間為準。
3、 付款方式:所交購房款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乙方繳納,繳款數額及繳款時間按甲方單位要求,甲方須提供協助,繳款單據由乙方保管。
4、 該房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單位若允許更名或以乙方名義辦理房產證時,甲方須積極協助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屋轉讓費35000元,本協議簽定時一次付清,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
6、 該協議一經簽定,雙方均不得反悔。若甲方違約,除雙倍返還乙方的轉讓費外,并承擔房屋總價款30%的賠償款。若乙方違約,轉讓費用不得返還。
7、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協議不能履行,須雙方協商處理。
8、 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9、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黃金地段商行轉讓合同 篇3
出讓方:
受讓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公司的全部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范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簡稱“目標資產”)為甲方所屬x學校的全部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構筑物、辦公設備、教學器具、校宿二次裝修和無形資產-場地租賃合同等,具體范圍以資產評估報告及明細清單為準。
第二條 轉讓對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評估報告的估值價為參照、雙方協商議價的方式確定,即人民幣 萬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1、雙方同意,乙方付款總額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轉讓款予甲方: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支付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
(2)甲方向乙方移交目標資產并辦理相應交接手續當日,乙方支付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
(3)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余款,甲方同意放棄該款項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至付清期間的利息。
2、轉讓款未全部付清之前,資產明細清單表 資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轉讓款及其利息全部付清后,目標資產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四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將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五條 費用分擔
(1)在辦理交接手續前甲方因經營活動產生的工資、稅費、電費及工傷保險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辦理交接手續后,所產生的稅費、工資、電費、工傷保險及其它無法預見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自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即歸乙方使用,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4、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法律上生效。
5、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任何債權、債務及其他法律糾紛,因經營活動存在的不可預測的法律風險導致的法律糾紛以及由此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處理,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人員安置
1、乙方承諾妥善安置甲方的工作人員,甲方與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由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到期后,乙方在不降低原合同的基礎上,優先與其簽訂新的用工合同。
2、乙方充分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員意見,自由選擇是否繼續在乙方指定的崗位工作。
3、甲方在辦理交接手續后 日之內,承諾其工作人員不擅離原工作崗位。
4、在校學生,全部由乙方負責安置,甲方僅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其他事項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產權過戶登記
目標資產的轉讓無須產權過戶登記。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時,甲方有權就轉讓款未付部分及其利息向乙方主張。
3、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三條規定變賣資產明細清單表 下的設備資產,應按變賣當時的市場價格雙倍賠償。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資產轉讓后,甲方應當將租賃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辦法商出租方另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4、資產清單、評估報告為此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