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轉讓協議服務合同(精選3篇)
賓館轉讓協議服務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甲方將位于________的賓館,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的__________賓館轉讓給乙方,該轉讓包括現有設施、設備、經營權。
第二條、甲方轉讓的賓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__________間房,屋內設施包括有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賓館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萬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預付轉讓費__________萬元,剩余部分于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未按期支付全額轉讓費,或者終止轉讓將視同乙方違約,乙方預付給甲方的轉讓費將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四條、賓館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及經營權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轉讓后賓館所有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賓館所欠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因國家征用拆遷賓館,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九條、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簽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應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第十二條、對于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賓館轉讓協議服務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房 東(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賓館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 市 路 號賓館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賓館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賓館交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賓館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 該賓館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住宿,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注銷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并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后,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征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賓館轉讓協議服務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賓館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自有自營的位于 市 區 路 號 賓館全套設備,證、照轉讓給乙方使用。轉讓費總計為: 元(¥: 元)。
二、轉讓費分四次付清。
1. 第一次甲、乙雙方在賓館設施設備清點交接完畢后,乙方向甲 方支付轉讓費: 元(¥: 元)(作為定金)。
2. 第二次甲、乙雙方在與慶華旅館房東正式見面交接,并確認從慶華旅館轉讓合同完成生效后,由乙方與房東重新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完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元(¥: 元)。
3.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消防合格意見書等相關證件(詳見附錄二)過戶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 元)。
三、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所有證件的過戶變更手續,費用乙方自付,如因為證件不能過戶,導致乙方不能接手經營,則甲方需退還乙方支付的所有轉讓費及違約金。(違約金為總額的30%)
四、上述轉讓費用包括裝修、裝飾、設備及一切手續(證、照),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賓館的營業執照、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由甲方協助辦理過戶(變更),經營范圍為住宿,乙方接手經營前該賓館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債權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甲方在收到全額轉讓費后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酒店超過十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等同轉讓費30%的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協議附件
一、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二、 甲方擁有在下列范圍內經營的、合法的批準或許可文件列表。
三、 甲、乙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