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轉讓合同范本
13、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里)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于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施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XX年02月01日至XX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