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途房地產整體轉讓合同書(精選3篇)
商業用途房地產整體轉讓合同書 篇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以上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 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房地產轉讓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房地產的界定:
甲方將其坐落于 :土 地使用證地號: ,房屋所有權證號:開房權證號: ,用途:商業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產權及土 地使用權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人該宗房地產的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分三次付款,即第一次付款是乙方在房地產轉讓協議簽署當天支付甲方預付賬房款人民幣: 元整(¥ 元),第二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過戶變更當天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付人民幣: 元整(¥ 元),第三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領取變更為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時再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人民幣: ( )。
三、房地產轉讓稅費的承擔:
乙方負責辦理該宗資產《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承擔該產權過戶變更登記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四、違約責任:
乙方負責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甲方不配合協助視為違約,乙方未按時間支付款項給甲方,視為違約。違約金為房屋總價款的20%。
五、本協議經雙方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業用途房地產整體轉讓合同書 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就鑫港海鮮坊整體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鮮坊轉讓給乙方;該飯店內相關設施所有權一并轉讓給乙方,主要店鋪整體裝修包括餐桌餐椅、廚房設備等設施(其中百氏冷藏柜歸百氏廠家所有,乙方在返還百氏廠家在無任何損壞的下,廠家返還乙方元使用押金)。
第二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總金額為8萬人民幣。
第三條: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第一次支付6萬人民幣。余下的2萬在年月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萬人民幣轉讓價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項下之權利。乙方在付清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鮮坊承租權及相關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 鑫港海鮮坊整體轉讓后,乙方應繼續履行原鑫港海鮮坊與房主簽訂的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另與房主簽訂協議。
2. 鑫港海鮮坊整體轉讓后,乙方將所有年到年度所有暖氣費。物業費。交清。水費電費交清至鑒定合同當日。將原鑫港海鮮坊的所有證照(消防、稅務、工商、環保、衛生)將過戶乙方的法人。甲方從鑒定合同當日不再承擔法人責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鑫港海鮮坊整體轉讓前(截止年月日止)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在獲得鑫港海鮮坊整體轉讓權益之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乙方在獲得鑫港海鮮坊整體轉讓權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鮮坊原址不得進行違法經營,應照章納稅,自負盈虧,承擔其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應向甲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甲方未能及時將合同項下之權利移交給乙方,應向乙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
除上述違約責任明確規定外,出現本合同其它爭議和違約責任,將按照《民法典》規定執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貳份,每份文本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用途房地產整體轉讓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位于一環路_______________的文翰商務酒店轉讓給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內容
甲方將成都文翰商務酒店1—7樓共計54間客房及各樓層其它房間、后院停車場、保安室等全部建筑物及附屬設備設施及物資轉讓給乙方(轉讓資產見附件清單)。
第二條轉讓期限
甲方將文翰酒店轉讓給乙方,其期限與甲方租賃該棟樓房的剩余期限同步,乙方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乙雙方轉讓合同到期后,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同業主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第三條轉讓費及付費方式
1、經雙方友好協商,轉讓費共計380萬元,由乙方分兩次付予甲方。
2、轉讓費交費時間為:
①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先支付人民幣190萬元。
②六個月后乙方將尾款190萬元全額支付甲方。
付款時間:___年____月_____日第一次,第二次___年_____月_____日。
3、酒店轉讓后,該幢樓房的`房租轉由乙方向業主交納,房租金額及交納租金的方式,參照甲方的租賃合同條約執行。(包括所有經營有關的一切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分兩次收取轉讓費,在規定時間應提前3天繳納,延后最遲10天,10天后按應繳納的余款額度的百分之一繳納滯納金(每天),超過15天甲方有權按原移交的清單全部收回,所交納的轉讓費一律不退。
2、甲方享有在酒店轉讓期限內共計10萬元的簽單消費,該消費不計時效,消費完為止,簽單消費均按乙方給予的優惠價格每間房180元/天執行。
3、甲、乙雙方在交接時,甲方須確保酒店合法經營的一切證照、手續齊全,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經營中所需的各類證照的年檢、變更事宜。
4、甲方所移交的設施設備須確保完好無損,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如非乙方原因設施設備不能正常運行,造成乙方不能經營,甲方應負完全責任,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5、本合同簽訂前因甲方所產生的各種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經營,應由甲方完全負責并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自移交后乙方在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乙方有使用店招名稱的權利,如果在經營中有損企業名稱形象,視嚴重程度,甲方有權收回不再使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協商其損害程度的各種損失費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6、關于商標的所有權,屬于注冊甲方所有,在經營期間,法定代表人應變更為乙方有資格的人擔任。如果乙方不使用原商標,法定代表人應變更為甲方,如果乙方不配合工商變更(不使用后三月內完成),超過期限(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15萬元。
7、甲方應提供同業主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一切附件,并轉移給乙方。
8、乙方接手酒店時,對現有員工原則可繼續使用,對不用的員工退予甲方,并由甲方妥善處理,與乙方無任何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接手酒店后,應合法經營,所涉及到的營業執照、衛生、消防、特種行業等許可證的年檢,甲方應予協助。
2、乙方經營期間,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乙方在經營期間,可以使用酒店現有名稱“成都文翰商務酒店”也可自行更名,甲方不得干涉,也不收取任何費用。
4、乙方在經營期間所涉及到的水、電、排污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對酒店外圍燈光、店招或擴大租賃范圍(特別是一樓銀行現用屬地)等進行變更改造,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實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違約金實際金額賠償。
2、甲方將酒店轉讓給乙方后,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甲方的轉讓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酒店。
第六條其它
1、甲、乙雙反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未果,可向所在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及附件清單一式兩份,雙反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和乙方支付第一筆轉讓費后生效。轉讓費結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