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合同審核指引(精選3篇)
股權轉讓合同審核指引 篇1
股權轉讓合同審核指引
股權轉讓合同,是指股權出讓方與股權受讓方簽訂的,約定在股權轉讓過程中雙方各自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股權轉讓合同的審核要點主要包括:
一、交易雙方、目標公司和交易標的
此條款的功能在于確定交易主體和交易標的。實務中,若交易雙方為自然人,應當寫明自然人的姓名、住所、身份證號等信息;若交易雙方為單位,應當寫明單位的全稱、注冊號碼、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信息。股權轉讓協議應載明目標公司的名稱、注冊號碼、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資本額、實收資本額、股權結構等。交易的股權為占目標公司交易基準日全部注冊資本百分之股權,以及依照該股權股東應當享有的對目標公司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利潤及股東各項財產權、表決權、人事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益。
二、出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此條款的功能在于明確出讓方為進行交易而應當承擔的責任,從而在因出讓方違反承諾與保證給受讓方造成損失時,為受讓方獲得賠償奠定基礎。該條款的內容大致包括:
(一)目標公司的成立是完全依照中國法律、法規進行的,目標公司除取得工商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外,還進行了有效的稅務登記、企業代碼登記等,并逐年通過年檢;
(二)目標公司自成立以來所經歷的分立、合并、改制和重組均是依法進行的,其行為合法有效不可逆轉,且不存在任何不確定或未盡事項;
(三)目標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守法經營,照章納稅,不存在違法經營和偷稅、漏稅、逃稅情況,不存在被吊銷營業執照和強令關閉的情況;
(四)目標公司自成立以來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會計賬目、憑證、報表等均符合中國政府有關企業財務會計準則和制度,且真實、全面、準確,賬物相符,壞賬和報廢資產均已作核銷處理;
(五)出讓方向目標公司的出資乃至對目標公司股權的獲得完全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操作的,并進行了有效的驗資,其行為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資違約責任和出資不足責任;
(六)出讓方在本協議項下對股權的出讓已按目標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其他股東同意,并取得目標公司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同時也取得目標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七)出讓方在本協議項下出讓的股權沒有設立任何質押和他人權利,出讓方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轉讓權;
(八)凡為目標公司截止股權轉讓計價基準日所有的資產,已全部列于披露給受讓方的目標公司的各項資產明細表中,凡列于披露給受讓方的各項資產明細表中的資產全部為目標公司所有,且不存在產權爭議;
(九)凡目標公司截止股權轉讓計價基準日的負債,均已列明于披露給受讓方的目標公司的賬目和負債明細表之中。凡負債數額尚未確定的,出讓方均以如實披露給受讓方,雙方已經對其將產生的目標公司負債數額進行了確認。凡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的,出讓方愿意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受讓方履行賠償義務;
(十)出讓方保證自X年X月X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目標公司交付日止,目標公司不會減少注冊資本、不會低價轉讓資產、不會贈與資產、不會無償放棄自己的權益、不會無償擴大自己的義務、不會分派股息和紅利、不會作出有損受讓方利益的安排和行為;
(十一)出讓方保證自X年X月X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目標公司交付日止,目標公司不會出讓自己的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不會出讓自己的用電指標、用水指標、排污指標和各種政府許可,不會出售自己的業務、銷售網絡、銷售協議、已經發放的促銷品、宣傳廣告等,并且根據需要采取各種措施包括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等保護其擁有的各種商業秘密和經濟信息;
(十二)出讓方保證自X年X月X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目標公司交付日止,目標公司不會惡意簽署有損受讓方或目標公司利益的任何合同、協議、契約,確需簽署的標的額在XX萬元以上的合同,出讓方將促使目標公司事先通知受讓方;
(十三)出讓方保證自X年X月X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目標公司交付日止,目標公司不會提升員工的職務,也不會對外招聘管理干部,不會變更已有的勞動合同增加員工的薪資,不會簽署新的勞動合同增加員工數量;
(十四)兜底條款。除上述承諾與保證外,出讓方還承諾和保證除在本協議或有關文件中披露給受讓方的對受讓方可能不利的事件、情況、信息和資料外,交易股權及目標公司不存在任何對受讓方不利或可能不利的事件、情況、信息和資料。出讓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與保證是不可撤銷的。
三、受讓方的承諾與保證
受讓方的承諾與保證是對應出讓方的承諾與保證的一個條款,表明受讓方已經由其權力機構批準訂立本協議受讓股權。實務中多以“受讓方向出讓方承諾與保證如下”開款明義,其內容大致有:
(一)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受讓方有資格購買出讓方在本協議中出讓的股權;
(二)受讓方具有購買出讓方在本協議中轉讓的股權的能力,保證按本協議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轉股價款;
(三)受讓方簽署本協議并在本協議項下購買出讓方的股權,已經得到本公司權力機構的授權和批準。
四、出讓方因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的賠償責任
在股權轉讓協議中載明出讓方因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所致受讓方損失的賠償責任,對受讓方防避風險具有重要的實用價值。從實務中看,該條款的內容大致如下:
(一)目標公司或然負債是指由于股權轉讓基準日之前的原因(事件、情況、行為、協議、合同等),在股權轉讓基準日之后使目標公司遭受的負債,而該等負債未列明于出讓方股權轉讓基準日的法定賬目或負債明細表之中,也未經雙方作賬外負債確認;或該等負債雖在出讓方股權轉讓基準日的法定賬目或負債明細表中列明,但負債的數額大于賬目或負債明細表中列明的數額的,其大于的部分。
(二)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出讓方按如下約定向受讓方履行賠償義務:
1.出讓方因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對受讓方的賠償責任獨立于出讓方的違約責任,是出讓方在違約責任以外的一項賠償責任;
2.出讓方因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對受讓方的賠償責任的數額,按目標公司遭受的或然負債額乘以本協議項下出讓方轉讓的股權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計得;
3.按上款約定出讓方因目標公司或然負債的賠償責任累計不足人民幣XX萬元時,免除賠償責任;累計達到人民幣XX萬元時,由出讓方按上款規定的賠償額全額賠償(從實務中看,受讓方多會根據標的額的大小確定一個賠償責任豁免額,這不僅體現雙方的合作誠意,受讓方對出讓方微小過失的諒解,還在于對訴訟成本的考慮,過小的索賠額不抵訴訟成本的支出);
4.在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的情況出現時,受讓方應當促使目標公司書面通知出讓方,如果出讓方要求以目標公司的名義行使抗辯權,受讓方將促使目標公司給予必要的協助,無論出讓方是否行使抗辯權或抗辯的結果如何,只要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出讓方均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賠償責任;
5.出讓方應當在目標公司支付或然負債后XX日內向受讓方履行賠償責任;
6.出讓方對目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的保證賠償期限為從股權轉讓基準日起XX個月;但因目標公司對外提供擔保和偷、逃、漏稅款或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其他或然負債的保證賠償期限為10年,超過該等期限目標公司再遭受或然負債的出讓方不再向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
7.出讓方對受讓方因自標公司遭受或然負債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受讓方在本協議項下購買股權的價格;
8.在依據本協議約定受讓方完成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前目標公司發生或然負債的,受讓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讓方的賠償比例計得出讓方的賠償額,并從應當支付給出讓方的轉股價款中扣收,但在扣收前應當書面通知出讓方。
五、股權轉讓基準日
股權轉讓基準日也稱為股權轉讓計價基準日,確定股權轉讓基準日的意義在于它是股權交易雙方在目標公司利益和責任的分水嶺,基準日以前的轉讓股權在目標公司的利益和責任歸出讓方,基準日以后的轉讓股權對目標公司的利益和責任歸受讓方。在實務中該條款要明確載明“股權轉讓的基準日為X年X月X日”。自股權轉讓基準日起,目標公司將不得進行利潤分配、不得轉讓或處分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土地使權、銷售網絡等特有資源。交易雙方可能約定自該日起目標公司進入雙方的共同監管期,在監管期間受讓方可能向目標公司派入觀察員,為目標公司的重大行為背書。
六、股權轉讓價格
實務中,由于各種原因使目標公司的披露和調查進行的不夠充分,受讓方對目標公司資產和負債的情況尚不夠了解,特別是對其流動資產和短期負債的情況不能掌握,使得股權轉讓協議的股權轉讓價格條款增加了許多關于調整價格的內容。
(一)關于股權轉讓的預約價格。在本協議項下,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約定向受讓方轉讓股權的預約價格為人民幣X元。該價格為目標公司股權轉讓計價基準日資產負債表所列轉讓股權享有的各項所有者權益的對價。
(二)關于股權轉讓價格的調整。本協議簽署后,受讓方將派專業人員對目標公司的財務賬目和資產進行稽核和查驗,并根據稽核和查驗的結果對上述規定的股權轉讓價格進行調整。對目標公司財務賬目和資產的稽核和查驗以及對股權轉讓價格的調整。
(三)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交易雙方以簽署書面協議的方式最終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四)稽核和查驗的時間安排。自本協議簽署后,受讓方開始稽核和査驗工作,稽核和查驗應當在xx日內完成。
七、股權轉讓價款支付
本條款的功能在于確定受讓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對于股權交易雙方防避并購風險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實務中,付款方式大致如下:
(一)第一批付款。在本協議簽署并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目標公司變更登記的各項文件、手續齊全,且已經完成向工商登記機關申報后的XX日之內,受讓方按照股權轉讓價格的百分之向出讓方支付第一批股權轉讓價款。
(二)第二批付款。在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目標公司的變更申請,目標公司取得新的營業執照后的XX日之內,受讓方按照股權轉讓價格的百分之向出讓方支付第二批股權轉讓價款。
(三)第三批付款。在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目標公司的變更申請,目標公司取得新的營業執照,且股權轉讓價格確定后的XX月之內,受讓方完成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
八、目標公司管理權的交割
實務中,大多數受讓方受讓目標公司股權后都成為控制目標公司的股東,因此,在實務中大多需要履行有關目標公司管理權的移交程序。條款內容大致包括:
(一)目標公司管理權交割日。通常約定為,經工商登記部門登記完成后的X天之內,雙方擇定時日為目標公司管理權交割日。在目標公司管理權交割日雙方完成目標公司管理權的移交。
(二)權力移交。至目標公司管理權交割日,目標公司原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享有的決策權、管理權、人事權以及其他一切權利停止。此前已經作出但尚未執行或者尚未執行完畢的決議、決定、批示、安排等,需經由受讓方加人后重新成立或選舉、委派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確認后方可執行或繼續執行。
(三)董事、監事和高管辭職。在目標公司管理權交割日,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權交由受讓方委派的管理班子,目標公司的原董事長、董事、監事主席、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向目標公司遞交從即日起辭去其在目標公司擔當職務的辭職函,并保證不向目標公司提出索賠要求。
(四)印鑒移交或更換。在目標公司管理權交割日,雙方對目標公司的賬目、檔案等進行移交,雙方共同將目標公司的原印章銷毀或移送工商管理部門,同時起用由受讓方安排刻制的目標公司新印章,更換銀行、稅務專用印章。
(五)營業執照和政府許可證件的移交。在目標公司管理權移交日,雙方將對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進出口許可證,以及政府核發的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特種經營許可證等進行査驗和移交。
(六)對銀行賬戶及存款進行査驗和移交。在目標公司管理權交割日,雙方對目標公司的各銀行賬戶及存款進行査核和交割。
九、目標公司工商登記變更
在股權轉讓的情況下,只有當目標公司股東變更登記及備案工作完成,才可視為股權轉讓的法律程序完成,因此,有關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載明關于目標公司工商登記變更的有關條款。該條款的內容大致包括:辦理變更登記的前提條件;各方應當提交的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文件提交的最晚期限;承辦的責任人;承辦過程的其他事項。
十、違約責任
(一)出讓方違約責任:
1.出讓方違反本協議承諾與保證的某一項或數項,致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無效,或給受讓方造成其他損失的,賠償受讓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經濟損失;
2.出讓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披露義務的一項或數項致受讓方損失的,賠償受讓方因此而致的全部損失;
3.出讓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賠償受讓方因此而致的全部損失。
如果出讓方是自然人,最好要求各出讓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要求出讓方尋求一家有能力的法人對其違約責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受讓方違約責任:
1.受讓方違反本協議承諾與保證的一項或數項,致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無效,或給出讓方造成其他損失的,賠償出讓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經濟損失;
2.受讓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按欠付金額的日萬分之X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
3.受讓方違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約定給出讓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受讓方依據公平合理的原則賠償出讓方的損失;
股權轉讓合同審核指引 篇2
股權轉讓協議內部轉讓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_________股東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辭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職務。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間的任何盈虧都與_________無關。
1.原股東_________將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權,折人民幣_________,占注冊資本_________%轉讓給股東_________。
2.股東_________將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權折人民幣_________%,占注冊資本_________%,轉讓給股東_________。
3.股東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權由原先的人民幣_________%,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變更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執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辦理變更。
股東:
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權轉讓合同審核指引 篇3
房地產企業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鑒于甲方欲整體轉讓其投資于______有限公司(下稱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權,甲、乙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書”(下稱“轉讓合同”),并根據該合同的約定,甲、乙雙方實際履行了有關______公司的交接工作。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權(認繳注冊資本______萬元,實繳注冊資本______萬元)以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備注:所轉讓的股權中如認繳的注冊資本尚未全部到資,約定如下:所轉讓的占__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權中尚未到資的注冊資本______萬元由乙方按章程規定如期到資。)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轉讓費______萬元人民幣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次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具有完全的處分權。該股權未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擔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受讓方利益的瑕疵,并且在上述股權轉讓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將不以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方式處置該股權。公司不存在轉讓方未向受讓方披露的現存或潛在的重大債務、訴訟、索賠和責任。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公司的其他股東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3、乙方受讓甲方所持有的股權后,即按______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4、乙方承認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公司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股權轉讓的費用負擔股權轉讓全部費用(包括手續費、稅費等),由____方承擔。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協議,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協議。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協議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對簽約雙方具有平等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保證,除非依照法律規定可以免責,違約方應向協議他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格____%的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而給協議他方造成經濟損失,并且損失額大于違約金數額時,對于大于違約金的部分,違約方應予賠償。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及其所依據之相關文件的成立,有效性,履行和權利義務關系,應該適用______法律進行解釋。
第九條 協議生效的條件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__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