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款擔保合同(精選3篇)
股權轉讓款擔保合同 篇1
股權轉讓款擔保合同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甲方愿意以其擁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幣________萬元。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后,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簽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市
股權轉讓款擔保合同 篇2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義見下文)的全部資產;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合法從事其目前正在從事的業務;
3.乙方有意向甲方購買_________的全部資產,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轉讓上述資產;
4.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已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復,同意甲方將_________的資產轉讓予乙方,該批復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二;
5.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復,對于_________的資產評估報告(定義見下文)予以確認,該批復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二;
6._________廣播電視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復,批準甲方將_________的資產向乙方轉讓,該批復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二;
7.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_________:_________,其資產詳情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之資產評估報告。
2.轉讓資產:即_________。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甲方應將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
3.轉讓生效日:本協議第五條所述之轉讓生效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條件仍未能完全達成,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資產評估報告: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估值報告,由_____編寫,并經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局確認。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轉讓生效日(不含轉讓生效日)之間的期間。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將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所規定的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即成為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及利益,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將確保在轉讓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有關的合同(包括本協議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項合同、保單)變更、房屋、車輛權屬證明的變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有權接管轉讓資產,并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依法進行其他處置。
第三條 轉讓資產
甲乙雙方同意,在評估基準日,本協議所述的并將于轉讓生效日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甲乙雙方確認,在轉讓生效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但不限于:
1.設備動產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所有用于生產的設備動產,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設備、辦公室的陳設及有關裝置、計算機、電話、傳真機和復印機,以及其它的辦公室設備和運輸工具。
2.不動產列載于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機房、播送臺站及其他設施。
3.文件和資料與轉讓資產有關的或附屬于轉讓資產的全部業務記錄、財務及會計記錄、營運記錄、統計資料、說明書、維護手冊、培訓手冊等文件和資料,無論是以文字形式或以電腦軟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記錄的。
4.合同權益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由甲方在轉讓生效之日前所簽訂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修正、修改或補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載本協議附件四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購買、租賃、定做、運輸及建筑安裝的主要合同、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五的保險單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協議、 契約、承諾函、保證函、信用證、提單、貨單、各種票據及其他任何有關的法律文件。
第四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所反映的評估結果以及_________對該評估結果的確認,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應當在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的轉讓生效日后的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本協議前款規定的轉讓價格總數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所述轉讓資產的轉讓在下述條件獲得完全滿足時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另一日期作為轉讓生效日或解除本協議,上述條件完全達成的日期即為轉讓生效日。
第六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并不會構成甲方違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
2.甲方對轉讓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并轉讓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產權,并不會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負擔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
3.在本協議簽署日及轉讓生效日,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4.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影響轉讓資產的合法性或甲方對其所有權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許可、批準、同意、授權,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轉讓資產中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該等列載于本協議附件五的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直至轉讓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轉讓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 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
6.截至轉讓生效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在轉讓生效日之前對轉讓資產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轉讓生效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8.甲方沒有關于有關轉讓資產的、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轉讓生效日,轉讓資產中的房屋、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于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并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0.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轉讓生效日前的與轉讓資產有關的商業或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于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轉讓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會(而甲方亦將促使其所有附屬公司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有關企業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2.在相關期間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對轉讓資產進行使用及保養及經營管理。
13.即使在轉讓生效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七條 乙方的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擁有其正在擁有的資產,并合法經營其正在經營的業務。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并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八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應予適用的香港有關法律法規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證券上市規則有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將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 在轉讓生效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而守約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或終止本協議。
2.在本協議簽署后,當發生針對轉讓資產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協議簽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轉讓資產的行為,而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法院裁判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的管轄。
第十三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但是,甲乙雙方在此互相同意對方指定其各自的有關的附屬企業負責本協議的具體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協議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及承擔的全部義務,同時視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屬企業所享有及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 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股權轉讓款擔保合同 篇3
轉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鑒于:
1、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
2、截止年月日,總股本為股,其中甲方作為股東,持有股,占總股本的%。
3、方擬轉讓,乙方擬受讓甲方所持股股份,占總股本的%。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訂立本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明確雙方在完成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以資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1.1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1合同:指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深圳市所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
1.1.2轉讓:指甲方將其所合法持有標的股份轉移至乙方名下的行為。
1.13會計報告:經過審計的年月日為基準日的會計報告。
1.1.4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基準日:指年月日,即為報告截止日。
1.1.6標的股份:由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并由乙方受讓的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1.9簽署日:是指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條賦予其含義。
1.1.11股份轉讓完成日:指甲、乙雙方全部交割標的的股份轉讓總金額并在深圳證券登記的有限公司辦妥標的股份的登記過戶手續之日。
1.1.12終止日:指甲、乙雙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條賦予其含義。
1.1.14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條文,均應當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釋:
1.2.1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有關法律條文及其修改、補充。
1.2.2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根據有關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標題為方便提示,并不對條款的含義或解釋構成任何影響。
二、股份轉讓
2.1甲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股股份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有償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受讓標的股份。
2.2本合同項下的股份轉讓完成后,乙方將持有股國家股股份,占康達爾總股本的%。
三、會計報告
3.1
3.2甲、乙雙方同意將作為本合同之必備附件,并以《報告》中業經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核驗證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以及該年度報告中的相關信息作為甲、乙雙方此次股份轉讓的資產及財務依據。
四、承諾與保證
4.1作為股份轉讓方及康達爾的第一大股東,甲方就本合同簽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有關情況向乙方作出如下說明、承諾和保證;
4.1.1法律地位
①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上市公司,康達爾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甲方系標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與此對應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轉讓其所擁有的標的股份,該股份未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或第三方權益。
④除本合同外,沒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將會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約束性安排導致將標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2作為股份受讓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乙方具備受讓甲方擁有的標的股份的法定資格。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和條件從甲方受讓股份。
4.2.2財務能力
①乙方擁有足夠的財政資源和資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支付,并保證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②乙方不會因訂立、履行本合同導致其財政資源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其它重大逆向影響。
4.2.3第三方關系
①乙方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其與任何三方關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責任和義務安排、承諾、約束)的障礙。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與第三方關系而導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礙。
4.3持續性
本條前述甲、乙雙方相互作出的承諾與保證是持續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等承諾和保證將被視為重復作出,且不因股份轉讓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5.1參考中所載明的康達爾每股凈資產值為0.13元,甲、乙雙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確定為每股0.13
5.2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份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下同)元。
5.3甲、乙雙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20%作為,支付數額為元。同時也作為履行本合同的。
②本股份轉讓經批準后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作為第二期付款,支付數額為元。
③本股份轉讓經批準后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作為第三期付款,支付數額為元。
5.4乙方應將上述轉讓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帳戶:
收款人:深圳市龍崗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
帳號:
若甲方根據需要對上述指定銀行帳戶進行變更,則甲方應在約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否則由此導致的付款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乙方應以人民幣現金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5.6乙方有權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應付轉讓價款,甲方對此表示同意并將給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未明確定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50%。
六、信息披露與登記過戶
6.1本合同簽署后,應按照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將本合同按有關規定上報各級有關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于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6.2標的股份的轉讓審批及變更登記由雙方共同辦理,在不違反本合同各項約定的情況下,雙方必須在對方提出要求后迅速提供有關文件,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損失由延誤承擔。
七、股權的轉移與取得
7.1甲、乙雙方在依照第6.4條的規定辦理完股份登記過戶手續后,乙方即合法取得甲方所轉讓的股份的所有權,屆時,乙方將依據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康達爾公司章程的規定完全享有標的股份的股東權利,承擔標的股份的股東義務。
八、
九、告知
9.1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允許并協助乙方參觀、考察康達爾的主要產生及生產基地情況,并在法定范圍內繼續協助乙方了解康達爾的經營、財務資料和合同等文件資料。
十、保密
10.1鑒于本次股份之轉讓有可能引起股票價格波動,且本次股份轉讓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批程序,為避免過早透露、泄露有關國家股股份轉讓信息而對本合同項下的股份轉讓以及已流通股份的交易產生不利影響,甲、乙雙方同意并承諾對本合同所涉及股份轉讓事宜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有關國家股股份轉讓的信息披露事宜將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則的要求進行。
10.2甲、乙雙方均應對因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事宜而相互了解之有關各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文檔資料應采取相應保密措施,未經相應權利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0.3乙方在此承諾:若本合同項下之股份轉讓最終未能得到政府相關部門之批準(包括但不限于財政部未能審批甲方的轉讓申請),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則乙方根據本合同之規定而取得并了解到的有關康爾達的相關商業秘密及文件資料將全部退還給相應權利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康達爾)。對于乙方已知悉的甲方和康達爾的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乙方亦會采取保密措施進行保密。
本條所稱“合同不能履行”由甲、乙雙方確認,保密期為甲、乙雙方確認的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二年。
10.4第10.1至10.3條獨立存在,不因本合同無效而無效。
十一、權利轉讓的限制
11.1本合同簽署后至標的股份登記過戶前,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否則該等轉讓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乙方須因該等轉讓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1.2本合同簽署后至標的股份登記過戶前,乙方不得對標的股份另行抵押、質押或設定任何其他形式擔保。除非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乙方不得委托他人行使與該標的股份相應的權利。
11.3本合同簽署后,除非本合同效力終止或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得對其轉讓給乙方的標的股份另行抵押、質押或設立任何其他形式的擔保,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標的股份另行轉讓他有,或委托他人(乙方除外)行使與該等標的股份相對應的權利。但是,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4.2.2條、第4.2.3條、第4.2.4條、第5.3條、第5.5條,甲方有權對標的股份作任何處置。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2.1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均應依本合同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并應賠償其損失。乙方未在規定期間內履行的4.2.4條規定的義務,本合同解除,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本合同經批準生效后,除發生本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外,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定金及已付款項;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12.2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若發生逾期,則須按應付款項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2.3若乙方在支付本合同項下各期轉讓價款時發生逾期,且在任何一期付款期限屆滿之日后十五日內仍未能付清本合同項下的當期轉讓價款,甲方有權選擇下述任一種方式行使救濟權利;
①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向乙方送達書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屆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支付的定金;該項金額不足以彌補乙方給甲方造成和損失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余款由甲方應在雙方協商確定或通過法律途徑明確應退款項的具體數額后的七天內不計息退還給乙方。
②合同部分解除部分生效。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實際已經支付的款項確認本合同部分生效,同時對逾期未付的部分則失效。故乙方將擁有康達爾公司標的的股份中的一部分。但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次股份轉讓價款總額10%的金額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③本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13.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由有權部門簽發的,可以說明不可抗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該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因本條所列原因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已付的定金及轉讓價款由甲方不計息返還給乙方。
十四、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調解決;協商自一方向對方發出旨在說明爭議所在及協商解決爭議的愿望的通知之日起開始。如在協商開始后三十日內雙方仍不能解決該爭議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仲裁。
14.3在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爭議事項外,本合同的其他規定,雙方仍應繼續履行。
十五、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第4.2.4條、5.1至5.8條,第6.1條,第6.2條,第8.1至8.3條,第10.1至10.3條,第11.1至11.3條,經甲、乙雙方同意,自甲、乙雙方簽署并經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對甲、乙雙方發生約束力。
15.2甲、乙雙方應以謹慎態度保證自身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則的要求,以使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合法、有效地進行。
15.3甲、乙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要求向國家、深圳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證券管理機構和其它主管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標的股份轉讓的報批手續。
15.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并對本合同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以書面的形式作出。
15.5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指令或函件,均應寄至對方在本合同首頁中寫明的注冊地點。經對方同意,也可以用傳真發至對方在本合同首頁中寫明的傳真號。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責任、義務履行的延誤,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轉讓方:
受讓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