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通用12篇)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1
甲方: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甲方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運營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監督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及相關活動,實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掛牌申請及相關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掛牌的審查意見及中國證監會核準。
第二條為規范乙方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行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授權范圍內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甲方有權依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簡稱“甲方業務規則”)對乙方的股票掛牌、公開轉讓、終止掛牌等行為進行管理。
(二)甲方有權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掛牌費。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制定甲方業務規則并及時公布,為乙方及其他市場主體參與市場活動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負責運營、管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布市場信息,為乙方及其他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正常的信息環境。
(三)甲方負責提供股票轉讓平臺及相關設施,安排乙方股票掛牌,組織乙方股票轉讓活動。
(四)甲方負責提供信息披露服務平臺,安排乙方首次掛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五)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的咨詢,對其股票掛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導。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股票掛牌操作事宜,并獲得甲方的指導。
(二)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轉讓、信息披露平臺及相關設施服務。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諾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乙方進一步承諾遵守甲方業務規則,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規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義務。乙方應保證并責成其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全體員工理解并遵守本協議內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掛牌時和掛牌后作出的承諾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應保證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該等承諾文件。
(四)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繳納掛牌費。
(五)乙方應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
(六)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導致乙方不再符合掛牌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七條掛牌費:
(一)掛牌費包括掛牌初費和掛牌年費,由甲方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二)乙方應當在掛牌日前繳納按照掛牌首日總股本計算的掛牌初費,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繳納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股本計算的本年度掛牌年費。
(三)掛牌當年的掛牌年費按照掛牌首日的總股本和實際掛牌月份(自掛牌日的次月起計算)予以折算,與掛牌初費一并繳納。
(四)乙方逾期繳納掛牌費,甲方有權每日按應繳納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五)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個工作日內仍未繳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監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張其違約造成之全部損失的權利。
(六)乙方股票終止掛牌后,已經交納的掛牌費不予返還。
第八條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業務規則執行。
第十條與本協議的解釋或執行有關的爭議及糾紛,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生之日起的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因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業務規則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上述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等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該部分條款將自動變更并以修訂或新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為準。
盡管有前款內容,本協議其他不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的條款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乙方申請終止或被甲方終止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本協議自終止掛牌之日自動解除。本協議解除不影響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張本協議項下未結費用、滯納金支付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年____ 月 __ 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2
互聯網企業股份轉讓合同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就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在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人民幣_______萬元),依法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該轉讓的股份。
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該轉讓價款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即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_萬元,_____年___月__日支付____萬元,__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___萬元。
四、甲方保證對所轉讓該公司的股份擁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應保證本股份轉讓協議生效之前該公司對外的債權債務作了詳細介紹和說明,特別是會計報表等財務資料中沒有反映出來的債權債務,甲方務必向乙方如實說明、不得隱瞞,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股份轉讓協議,甲方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七、本協議簽訂后,公司在1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公司向受讓方簽發《出資明書》,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和相關民事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以資遵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份,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份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份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份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份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份、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份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公司章如果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份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份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謹連帶責任的,新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份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份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份比例享受股東份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份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約支付股份對價,導致股份轉讓不能實現或遲延變更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導致無法使新股東享受股東份益,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股份轉讓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13、本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轉讓方:受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定金及付款安排
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后____日內,受讓方應付給甲方____萬,作為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
如果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在簽字后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準,轉讓方應雙倍返還受讓方的定金;如果受讓方在本協議生效日后____日內仍未能全部支付轉讓價款,則受讓方已付定金歸轉讓方所有。如果非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簽字后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準,則轉讓方應在該____日期滿后____天之內將定金全部無息返還給受讓方。
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定金之后,雙方應立即到審批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相應手續。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讓方付給甲方____萬,余款在一年內付清(不計利息),受讓方已支付的定金將作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在簽定本協議后,雙方應積極到有關的工商管理部門盡快完成股權變更的登記。
自生效日起,受讓方應根據經審批機關批準的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A、保證其轉讓之股權無法律瑕疵,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
B、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次股權轉讓之審批及變更登記等有關手續;
C、承擔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繳納的全部稅費。
乙方責任和義務
A、按照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甲方足額支付價款;
B、協助甲方辦理本次股權轉讓手續。
第四條 轉讓前__________公司的債權債務盡由轉讓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以后條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經營歸__________經營,具體協議以后雙方商定并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果受讓方未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延遲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將提交審批機關批準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_份,其余交對外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審批和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合伙企業)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設立,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甲方占____%出資額,甲方愿意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的出資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
合伙企業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合伙企業擁有的____%股權。
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資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業____%的出資,根據原合伙企業合伙人協議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的出資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伙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伙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上述受讓“合伙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和合伙人之間的合伙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伙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企業登記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_____日內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一份。
轉讓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讓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第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我國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在山東眾誠經貿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經第三方中介并負責代理工商局股權變更,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在山東眾誠經貿發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0%股權及40%股權以人民幣8.3萬元(83000元)全部轉讓給乙方二人(該款含中介費及過戶服務費)丙方作為甲方的收款人,負責收款后向甲方按約定結算。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兩日內按前款規定的金額將股權轉讓款分三次支付給丙方,即首付款50%,到工商局變更時30%,余20%在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變更后交付。
3、上述款項均打入丙方個人賬戶內,建設銀行濟南分行天橋支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抵押等擔保事宜,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自本協議履行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該公司任何權利,同時也不承擔任何義務。該權利、義務同時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有關債權、債務的承擔:甲方在參與該公司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與乙方無關;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參與該公司經營后所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有關稅、費用的負擔: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稅、費,由雙方按國家規定承擔。
第六條 因轉讓事宜在工商局提交的股權轉讓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涉及轉讓金額的雙方以本協議為準不再支付。
第七條 甲方應交付乙方的資料及證照見附件。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第三方:
年 月 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運營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和監督掛牌公司的股票轉讓及相關活動,實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申請其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掛牌申請及相關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掛牌的審查意見及中國證監會核準。
第二條 為規范乙方股票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行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規定,簽訂本協議。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一) 甲方有權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授權范圍內對乙方實施日常監管;甲方有權依據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細則、指引、通知等規定(以下簡稱“甲方業務規則”)對乙方的股票掛牌、公開轉讓、終止掛牌等行為進行管理。
(二) 甲方有權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掛牌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制定甲方業務規則并及時公布,為乙方及其他市場主體參與市場活動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負責運營、管理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發布市場信息,為乙方及其他市場參與主體提供正常的信息環境。
(三) 甲方負責提供股票轉讓平臺及相關設施,安排乙方股票掛牌,組織乙方股票轉讓活動。
(四) 甲方負責提供信息披露服務平臺,安排乙方首次掛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五) 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的咨詢,對其股票掛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導。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一)乙方有權向甲方咨詢股票掛牌操作事宜,并獲得甲方的指導。
(二)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轉讓、信息披露平臺及相關設施服務。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諾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乙方進一步承諾遵守甲方業務規則,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規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義務。乙方應保證并責成其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內的全體員工理解并遵守本協議內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掛牌時和掛牌后作出的承諾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應保證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該等承諾文件。
(四)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繳納掛牌費。
(五)乙方應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
(六)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任何導致乙方不再符合掛牌要求的公司行為或其他事件。
第七條 掛牌費:
(一)掛牌費包括掛牌初費和掛牌年費,由甲方依據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二)乙方應當在掛牌日前繳納按照掛牌首日總股本計算的掛牌初費,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繳納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總股本計算的本年度掛牌年費。
(三)掛牌當年的掛牌年費按照掛牌首日的總股本和實際掛牌月份(自掛牌日的次月起計算)予以折算,與掛牌初費一并繳納。
(四)乙方逾期繳納掛牌費,甲方有權每日按應繳納金額的3‰收取滯納金。
(五)經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個工作日內仍未繳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監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張其違約造成之全部損失的權利。
(六)乙方股票終止掛牌后,已經交納的掛牌費不予返還。
第八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業務規則執行。
第十條 與本協議的解釋或執行有關的爭議及糾紛,應首先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自爭議或者糾紛發生之日起的30天內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該項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當時適用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生效后,如因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業務規則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相關條款內容與修訂或新頒布的上述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等內容相抵觸,本協議該部分條款將自動變更并以修訂或新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為準。
盡管有前款內容,本協議其他不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內容相抵觸的條款持續有效。
第十二條 乙方申請終止或被甲方終止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本協議自終止掛牌之日自動解除。本協議解除不影響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張本協議項下未結費用、滯納金支付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年____ 月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住所:
電話: 郵編:
開戶銀行: 賬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開戶銀行: 賬號:
鑒于:
1.甲方為中國合法公民,身份證號碼: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四川省______自來水有限公司(下稱標的企業)是合法存續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 股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注冊證號 ;
3.甲方擬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企業的%股權;乙方擬收購上述%股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
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的四川省______自來水有限公司的股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與釋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如下:
1.1 轉讓方,是指 ,即甲方;
1.2 受讓方,是指 ,即乙方;
1.3股權轉讓:是指甲方將其持有的標的企業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
1.4轉讓價款:本合同下甲方轉讓所持有的股權,自乙方獲得的該股權的對價。
1.5知識產權,指標的企業擁有、被許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識產權,該知識產權不論是否在中國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轄區法律下得到保護、創立或產生,包括所有專利及其申請以及任何司法管轄區法律下產生的所有類似權利(合稱“專利”);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商號、服務名稱、品牌名稱、商業布置權、標識、互聯網域名和公司名稱及類似性質的一般無形資產 (合稱“標識”);登記和未登記的版權及就其進行的登記和申請(合稱“版權”);標的企業的概念、觀點、研究與開發、專有技術、方案、發明、創作、制造與生產流程與技術、技術數據、程序、設計、圖紙、規格、數據庫、客戶名單、供應商名單、價格與成本信息、業務與營銷計劃和建議等其他專屬或保密信息(合稱“商業秘密”);標的企業的所有軟件和技術;以及上述各項的復制文本或有形載體。
1.6知識產權許可,是指標的企業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及其他人授予標的企業的使用該人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1.7特許經營權,是指有權利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
1.8重大不利影響,是指在標的企業的財務或業務、資產、財產、收益及前景中發生的,依據合理預計,單獨或共同將導致任何改變或影響,而該等改變或影響會對(1)歷史的、近期或長期計劃的業務、資產、財產、經營結果、標的企業的狀況(財務或其它)及前景,(2)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擬進行的轉讓事項,(3)標的企業的價值,(4)或轉讓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義務的能力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9評估基準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并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基準日,指 年 月 日。
1.10登記機關: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地方授權機關;
1.11股權轉讓完成:是指甲乙雙方將股權轉讓事宜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或在股權托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并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1.12過渡期:是指合同簽訂日至股權交割日的期間。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在本合同中,應適用如下解釋規則:
1.13期間的計算:如果根據本合同擬在某一期間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動或措施,在計算該期間時,應排除計算該期間時作為基準日的日期。如果該期間最后一日為非營業日,則該期間應順延至隨后的第一個營業日終止。
1.14貨幣:在本協議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幣時均指中國法定貨幣。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條 產權轉讓標的
2.1本合同轉讓標的為甲方所持有的標的企業的51 %股權。以下均稱股權。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轉讓標的所認繳的出資255萬元人民幣已經全額繳清;
2.3轉讓標的上未作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該股權上設置質押、或任何影響股東權利行使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采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第三條 標的企業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四川____________自來水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續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96 %股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3.2標的企業擁有在下列范圍內經營的、合法的批準或許可文件:
(1) ;
(2) ;
(3) 。
3.3標的企業擁有如下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和房產所有權:
(1)土地使用權
土地性質:(劃撥/出讓)
位置: 省(市) 區(縣) ;
面積: 平方米;
土地使用證號:
(2)特許經營權
特許經營內容: ;
特許經營區域及范圍: ;
特許經營的期限: ;
(3)房產所有權位置: 省(市) 區(縣) ;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產證號: 。
3.4標的企業擁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標的企業所擁有的所有機器、設備、設施、產品、在產品(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標的企業的檔案資料、備品備件、辦公用品)等。
3.5標的企業擁有下列知識產權或無形資產:
(1) ;
(2) ;
(3) 。
3.6 標的企業的全部資產經擁有評估資質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出具了以 年 月 日為評估基準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資產評估報告書》。(見附件 一 )
3.7標的企業不存在第3.6條所述《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未予披露或遺漏的、可能影響評估結果,或對標的企業及其產權價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項。
3.8標的企業已將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資產清單、檔案資料、印章印鑒、建筑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文件資料編制《財產及資料清單》。(見附件二 )
3.9甲乙雙方在標的企業擁有上述資產及《資產評估報告書》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各項條款。
第四條 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
4.1 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標的企業股權轉讓事項已召開了股東會,并形成轉讓標的于乙方的決議。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轉讓標的事項,已依法履行了批準或授權程序。
第五條 股權轉讓方式
5.1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經甲乙雙方協商,采取協議轉讓方式進行。
第六條 產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6.1轉讓價格
以評估報告為依據,雙方議價后,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萬元〖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轉讓給乙方。
6.2計價貨幣
上述轉讓價款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單位。
6.3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由于標的企業目前使用的部分資產的所有權還未過戶到標的企業,這樣可能為以后的經營帶來一定的風險。甲方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產權的過戶手續。其付
款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在順利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后五日內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甲方將標的企業目前使用但未過戶到標的企業的資產全部過戶到標的企業后,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合同生效后 年,確定甲方不存在任何隱瞞標的企業重大不利影響后,乙方應將轉讓價款剩余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
第七條 股權轉讓的交割事項
7.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協助配合標的企業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7.2股權轉讓完成后 日內,雙方應商定具體日期、地點,辦理有關財產及資料核查驗收工作。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3.8條規定的標的企業的《財產及資料清單》,將標的企業的資產及清單、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檔案資料、印章印鑒、建筑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由乙方核驗查收。
7.3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的完整性、真實性;所提供表冊與標的企業真實情況的一致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過渡期安排
8.1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對標的企業及其資產負有善良管理義務。甲方應保證和促使標的企業的正常經營,過渡期內標的企業出現的任何重大不利影響,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處理。
8.2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及標的企業保證不得簽署、變更、修改或終止一切與標的企業有關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標的企業承擔《資產評估報告書》之外的負債或責任,不得轉讓或放棄權利,不得對標的企業的資產做任何處置。但標的企業進行正常經營的除外。
8.3除非甲方未盡足夠的善良管理義務,標的企業有關資產的損益均由乙方承擔。
8.4本合同過渡期內,標的企業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債務處理方案
9.1乙方受讓股權后,標的企業法人資格存續,原標的企業的債務仍由標的企業承擔。
9.2本條所稱標的企業的債務指《資產評估報告書》中記載和披露的債務。《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未披露的債務,無論是甲方或標的企業過失遺漏還是故意隱瞞,均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0.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處分權;
10.2為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完整的;
10.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10.4轉讓標的未設置任何可能影響產權轉讓的擔保或限制等。
第十一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1.1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批準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產權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 的 %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 計算。逾期付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及標的企業因此遭受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4標的企業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企業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產權轉讓價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13.3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4.1本合同中的行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5.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16.1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公司存檔一份,報登記機關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轉讓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受讓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9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本協議書由甲方與乙方就河北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河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資額,以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三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甲方收到價款后,為乙方出具收據。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河北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河北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河北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合同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一方違反合同,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并經河北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10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__%股份,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份,并且甲方轉讓其股份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_%股份。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_%股份。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份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份,即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份,包括該股份項下所有的附帶份益及份利,且上述股份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份、抵押份及其他第三者份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后,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份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股份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___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份。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價款________元。
第三條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份的所有份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股份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份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有關股東份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份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份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份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份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份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份利。
第九條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相關信息,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泄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份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盡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并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11
轉讓方: (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乙方)
住所:
于 年 月 日在廣州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全部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 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甲方____縣橫綜合磁選廠部分股權轉讓給原拉薩XX公司之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同意將其名下____廠原甲方獨資企業中百分之百(100%)股權中的百分之八十五(85%)的股權以人民幣___萬元(___.00)轉讓給乙方,甲方保留佰分之十五(15%)的股權,雙方共同合作經營。
二、甲乙雙方合作后,____廠的法人由乙方擔任,即___廠的原甲方法人必須進行更改為乙方人員作為選礦廠的法人。
三、甲乙雙方合作后,原甲方名下的磁選___的財產及選廠場地、設備、設施以及已購進堆放在廠區內的原料和山下堆礦場的原料共計___多噸(甲方可以確保不低于三萬噸以上)和財產,以及外面欠本企業的一萬噸原料等都屬甲乙雙方按新股權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合作后,甲方在與乙方合作前的一切所欠債務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乙雙方合作后,由乙方負責提供合作后企業所需要的一切資金,甲方將不另行投資。建成日處理量達1000噸以上的選礦廠以及購買資源所需要的流動資金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投資。
六、甲乙雙方合作后,由乙方主要負責財務,甲方監管,由乙方主要負責企業運作和生產規劃。甲方協助乙方購買資源。
七、甲乙雙方合作后,當企業產生效益時,按企業報表每月所產生的實際利潤,甲乙雙方每半年進行一次分紅。
八、甲乙雙方共同將___廠重新注冊合資有限公司,注冊資金解付后支付給____萬元(大寫:貳佰萬元整),設備安裝生產正常后1個月內乙方付給____萬元,(從第一次支付___款項日期后5個月內),余款____萬元在新建選廠正常生產3個月內乙方付給_____。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或簽訂補充合同條款,所補充的合同條款在不違背本合同的前提下,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爭議事項,在甲乙雙方協商未果時,由仲裁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本合同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