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私募基金公司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控投資管理(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擬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發行“________二號私募基金”(具體名稱以產品備案證書為準)(以下簡稱“基金”),基金總規模 。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日簽訂《基金份額代持協議》,約定由甲方代乙方持有基金份額________萬份,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雙方就該《基金合同》項下基金份額及相關權利和義務的轉讓,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作為原《基金合同》項下的受益人的全權代理人,轉讓《基金合同》項下全部基金份額及對應的權利和義務(份基金份額)(以下簡稱“轉讓標的”)予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
2、甲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法律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之補充協議等)交付乙方。
3、甲方的保證:
(1)甲方保證,甲方是合格的私募基金投資人,具有認購私募基金份額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甲方保證,簽署、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對其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公司章程或其他組織性文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有關基金份額及對應權利義務轉讓的規定。
4、乙方的保證:
(1)乙方保證,因受讓《基金合同》項下受益人的權利、義務所支付的對價是乙方的合法財產。
(2)乙方保證,其簽署本協議不會損害其債權人的權益。
(3)乙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對其適用的任何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公司章程或其他組織性文件,也未違反對其或其財產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承諾及安排。
(4)乙方保證其本身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投資者條件。
(5)乙方保證,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不就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協議簽字日之前收取轉讓標的對應基金收益的權利)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向受托方提出任何主張或要求。
6、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詳細閱讀基金的相關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已對基金可能存在的風險及持有基金份額后的所有權利、義務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
7、乙方通過受讓《基金合同》項下受益人的權利、義務加入基金。
8、乙方應就受讓本協議第1條約定之轉讓標的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大寫),元人民幣(小寫)。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9、轉讓本協議第1條約定之轉讓標的,應當向基金管理人繳納基金份額及對應權利義務轉讓手續費元,由承擔。
10、甲方和乙方確認:基金管理人在本協議簽字之日起,分配的基金收益均歸乙方所有,原《基金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無權
對該等財產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本協議簽字之日以前分配的基金收益歸原《基金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受益人所有。
1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1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基金管理人備案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公司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原債權人):
乙方(新債權人):
丙方(債務人):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債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本協議轉讓的標的為甲方擁有的對丙方(債務人) 的債權,本金為人民幣 萬元。
第二條 債權證明材料移交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債權來源及債權形成的證明材料;
2、債權擔保協議等相關資料(如有);
第三條 債務人確認
丙方,即該債權轉讓所涉及的債務人,已確認該債權,并確認該債權轉讓的事實。
第四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已就簽訂本協議取得合法授權。
二、甲方就已知的轉讓債權及其從權利的一切相關情況均充分、真實地告知了乙方。
三、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債權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
四、提交的有關文件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第五條 乙方聲明與保證
一、受讓本協議項下債權,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禁止性規定;并且已就該受讓行為取得合法授權。
二、已對受讓債權及其從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債權的現狀、資料予以受讓。
三、保證不因實現受讓權利的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而對受讓本協議提出抗辯。
四、提交的有關文件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三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協議壹式 三份,三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 (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募基金公司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占 %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