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語言文字工作自評報告
普及普通話(總分24分,自評22分)
1、局機關。充分發揮機關的龍頭作用。局機關以身作則,站在轉變機關作風,樹立機關形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在工作中大力提倡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測試,使語言文字工作步步深入。
2、學校。充分發揮學校的基礎作用。學校是語言文字工作的主渠道和主陣地,教育局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全縣教育年度工作目標管理;納入校園文化建設和文明創建的整體要求;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工程,作為教師基本功訓練、檢測、比武內容,納入教師資格認定和職務評聘條件之一;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和課堂教學評價標準。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活動中。各學校把語言文字工作作為一項常抓不懈的日常工作,認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評,普通話已經成為校園語言。
三、社會用字管理(總分15分,自評14分)
海興地處北方方言區,規范社會用字的難點在城邊區域。在縣語委的統一布署下,不斷加大整治力度。將戶外廣告、條幅、標牌用字納入日常管理范圍,及時糾正出現的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按要求正確使用漢語拼音和外文,將不規范用字及時整改。XX年9月,組織縣直學校中小學生對主干道沿線單位、臨街門店、招牌和戶外廣告用字情況進行了調查,共發現不規范用字37處,并告知用戶進行整改,較好地促進了社會用字規范化、標準化的進程。
縣教育局嚴格用字規定:學校名稱牌、標志牌用字,符合要求,印刷體不允許出現一個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板書中杜絕出現錯別字,公文、校刊(報)、講義用字規范,公文文頭用字一律使用國家標準的印刷體,校刊(報)頭、講義封面杜絕出現不規范字,試卷及其他自辦印刷物用字規范。板書用字符合要求,教師課堂上不準書寫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合要求,指導學生正確分辨其識字范圍內的規范字和不規范字,小學生能正確書寫所學漢字,字形、筆順規范。目前,學校的名稱牌、標志牌、標語(牌)、公文、校刊(報)、教案、試卷及其他印刷品、指示牌、電子屏幕用字及教師的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都基本規范。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是學校工作內容的重點之一。推普周期間,各校紛紛舉辦演講比賽、詩文誦讀、正文、街頭宣傳、國旗下的講話等多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