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房面積自查報告范文(精選3篇)
辦公用房面積自查報告范文 篇1
根據國家、省、州、縣關于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對所有的辦公用房進行了認真的清理,并對照國家相關標準進行了自糾整改,現將有關整改情景報告如下。
一、辦公用房基本情景
我局位于信陵鎮北京大道221號的辦公樓工程于1996年被批準開始建設,1997年完成“三通一平”及擋土墻工程,后因資金缺口大而一向未建。XX年4月,在縣規劃委的一再督促下,為了解決辦公用房,同時化解原有基建債務,我局擬定將辦公樓的一、二樓作為商場對外公開拍租或拍賣,開始續建。現占地1898m2,建筑面積4294.45m2,建設8層。于XX年10月完工并交付使用。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旅游局相繼參與合建,縣政務服務中心占用一至四樓,縣旅游局占用五至六樓。我局占用七至八樓,建筑面積1073.62m2,其中:我局實際占用七樓,辦公房屋15間,使用面積382.83m2,八樓15間辦公房分別出租給信陵鎮工商分局和縣殘聯,使用面積396.87m2,年租費7萬元。
我局現有在職職工29人,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編制人員5人(正科級1人,副科級3人,科員1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17人,企業編制人員6人,聘用臨時人員1人。從辦公用房分配使用情景看,我局科級領導干部3人使用房屋4間,使用面積116.82m2,對照國家標準超面積約89m2;其他在職職工25人實際使用辦公用房9間,使用面積170.01m2(已剔除會議室、檔案室等3間公共設施使用面積96m2),人均使用面積6m2左右,貼合國家標準。
二、自糾整改情景
接到縣紀委關于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進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員思想統一,立即著手自糾整改。一是騰退出辦公室2間,使用面積85.74m2,分別用作局小會議室和榮譽陳列室。整改后,我局在職3名科級領導干部人均使用辦公用房面積貼合國家有關規定。二是將本單位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歸口局辦公室統一管理。將整改后的辦公用房實際分布使用情景張榜公布,理解全社會監督,任何人不得擅自變動或侵占。三是擬定《縣水保局辦公用房使用管理細則》,提交全體職工大會討論經過后實施,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確全體職工管理職責、權限和義務。
總之,我局以此次清理辦公用房活動為契機,態度誠懇,思想統一,自查自糾及時,整改落實到位,收到預期效果,促進了公共資源的優化配置。在下階段工作中,我局將認真吃透上級精神,令行禁止,狠剎“四風”,嚴格“三公”經費管理,增收節支,以嚴明的紀律、扎實的作風、一流的業績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做出新的貢獻。
辦公用房面積自查報告范文 篇2
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開展好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現將我鄉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實情景匯報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景
鄉共有干部職工數38名:在編在崗17名,其中科級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國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農糧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鄉聘干部6名、大學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鄉辦公用房占地總面積866.3平方米,建筑總面積2534.6平方米,其中辦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371.9平方米、設備用房14.7平方米、附屬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職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陽臺、樓梯等)。
1、辦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鄉科級干部7名,其中鄉黨委書記張朝暉同志與1名鄉聘干部共用辦公用房22.1平方米(張朝暉同志使用13.1平方米),鄉長溫華錦同志與1名鄉聘干部共用辦公用房22.1平方米(溫華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與普通干部共用辦公用房,總面積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鄉辦公、1名干部在財政所辦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務室辦公,在鄉辦公干部辦公用房總面積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務室2間21.3平方米,平時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為麟潭派出所全體警員使用。
2、公共服務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會議室2間,分別是黨政會議室46.1平方米、大會議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務中心1間92.7平方米;接訪室1間10.1平方米;林權糾紛調處室1間10.1平方米;檔案室1間14.7平方米;物資室1間14.7平方米;文印室1間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盤室1間11.2平方米;計生服務所B超室1間13.9平方米;計生服務所孕檢室1間9.1平方米;衛生間1間11.2平方米。
3、設備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政務通通信機房1間14.7平方米。
4、附屬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景如下:廚房1間面積56.3平方米;食堂2間,面積分別為18.3、12.3平方米。
5、鄉財政所在編在崗2人、聘用干部1人、鄉干部1人,為獨棟建筑,占地面積169.1平方米,建筑面積507.2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2間25.7平方米,分別為所長與鄉干部辦公室15.5平方米、財政所2名干部辦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2間36平方米,分別為接待室14.6平方米、資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為干部職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問題及提議
鄉辦公用房嚴格執行科級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標準但未超50%,因辦公大樓均為上世紀90年代建房,目前無現成用房可調劑且不適合隔斷,故暫未清退或隔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鄉群眾信息與服務中心裝修工程正在緊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辦公樓涉群工作人員搬入群眾信息與服務中心辦公,其他工作人員按面積要求調劑至集中連片辦公室辦公,剩余集中連片辦公用房先行解決干部職工居住后進行騰退并移交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或縣國資辦處理、掌握標準,及時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視,責成辦公室相關人員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標準,按《通知》要求,及時按清理范圍、內容對辦公用房逐一進行了清理,確保了清理工作按時完成。
四、清查情況
從清理情況看,我局辦公用房使用情況均符合相關規定。
(一)我局辦公用房已進行了權屬登記,納入了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管理;
(二)嚴格辦公用房統一調配管理,無出租、出借辦公用房的情況;
(三)無未經批準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況;
(四)無未經批準租用辦公用房的情況;
(五)所屬事業單位無違規占用我局辦公用房的情況;
(六)我局現有辦公用房建筑總面積1779.86平米,辦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沒有超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的面積標準占有、使用辦公用房的情況。編制部門核定我局編制人數(含行政和事業人員)41人,實有職工人數47人(由于機構改革原因),編制數和實有人員數均未超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的`黨政機關用房人均建筑面積;
(七)無局領導多處占用辦公用房的情況和離退休領導干部占用辦公用房的情況。
五、存在的困難
新一輪食品藥品機構改革即將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職能增加,機構、人員編制將相應增加,現有車輛少,車況不佳,滿足不了日常監管檢查、專項檢查、處理投訴舉報、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監管工作需要所屬事業單位人員、檢驗檢測項目、設備將擴充,現有辦公用房不足,滿足不了履行新職能的需要,下一步還需機關事務管理局協調解決。
辦公用房面積自查報告范文 篇3
一、基本情況
市科技局黨組高度重視,組織專題會議進行學習,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這次清理摸底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也是我市摸清辦公用房底數、有針對性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此項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為保證清理工作順利進行,切實將各級要求落實到位,決定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局屬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處室負責人任組員的辦公用房公務用車清理摸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相關材料整理上報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
這次清理摸底工作政策性強,局黨組明確提出局屬單位與局機關同步實施這項工作,制定下發了《蘭州市科技局關于做好直屬單位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清房工作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市委十四條規定結合起來進行,從健全工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嚴格使用標準,加強規范管理;堅持積極穩妥,注重取得實效;立足工作實際,著眼工作大局等4個方面組織落實,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實事求是處理問題,加強上下協調溝通,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及時解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把清理辦公用房的工作落到實處。
二、清理情況
科技局系統按照《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甘辦發電〔20xx〕248號》(蘭辦發電〔20xx〕48號)通知要求,認真實施辦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經自查情況如下:
(一)目前,市科技局系統沒有新建、在建樓堂館所,沒有出借辦公用房情況,沒有改變辦公用房用途情況,局屬事業單位沒有占用機關辦公用房情況,沒有變更為企業的單位占用辦公用房情況。
(二)科技局機關和6家局屬單位,共23位縣級領導干部,經市清房辦檢查辦公室用房全部符合標準,正常使用。
(三)科技局下屬6家正縣級單位,均未與局機關合署辦公:
科技局機關,行政單位,辦公場所位于城關區金昌北路廣武商廈8樓,辦公樓屬于分配;
蘭州工業研究院,全額事業單位,辦公場所位于蘭州市七里河區七里河9號辦公,辦公樓屬于自有;
蘭州市科技情報研究所,全額事業單位,辦公場所位于城關區詹家拐子89號辦公,辦公樓屬于自有;
蘭州市科技聯合服務中心,全額事業單位,辦公場所位于城關區慶陽路94號4樓南側,辦公樓屬于分配;
蘭州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參公單位,辦公場所位于城關區火車站西路722號市委黨校1號樓,辦公樓屬于租用;
蘭州生產力促進中心,全額事業單位,辦公場所位于城關區中山路28號棉麻大廈9樓,辦公樓屬于租用;
蘭州市知識產權局,參公單位,辦公場所位于城關區火車站西路722號市委黨校1號樓,辦公樓屬于租用。
(四)蘭州工業研究院出租辦公用房211.2O,年租金8萬,租賃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蘭州科技情報研究所出租的辦公用房380O,年租金6.6萬元,租賃合同到期后予以收回。
除上述兩家單位外,科技局機關及其他4家局屬單位沒有出租辦公用房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