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精選3篇)
干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 篇1
根據《關于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通知》要求,我辦領導高度重視,周密安排,對2019以來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自機構改革我辦成立后,在機構組建之初,我辦領導班子對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從著力搭建一個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朝氣蓬勃的行政機關為切入點,共選拔任用正科級干部3名、副科級干部2名。在選拔任用過程中,我辦切實做到了堅持原則,履行程序,遵守規定,嚴明紀律,確保了干部順心、職工滿意、組織滿意。在職數和職務方面嚴格按照“三定”規定執行,未出現超數配備和違規提高職級待遇等問題,在干部報告、預批、備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實,做到了嚴格按規定程序開展選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學習認識,領會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精神實質
本著“領導干部要熟悉,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則,一是主要領導以身作則帶頭學,深刻理解、全面把握《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規范和監督領導干部用權行為暫行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堅持做到學深、學透、學扎實,并與踐行科學發展觀和開展創先爭優、行政效能建設活動結合起來,做到融會貫通、學以致用、推動工作。二是組織科級干部深入學,重點抓好科級干部和從事組織人事工作干部的強化學習,特別是把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為加強部門自身建設,提高組工干部個人素質的必修課,做到先學一步、學深一步,學用結合。三是組織各級干部集中學,重點對中紀委、中組部《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我市《貫徹〈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及《蘭州市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實施細則(試行)》等一系列干部選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
結合我辦機構新組建成立的實際,辦黨組切實從完善各項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入手,嚴格規范選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強制度建設。為了保證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純潔性、嚴肅性,我辦首先圍繞選好人、用好人,制定了《蘭州市人x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干部管理制度》,
認真落實了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另一方面,進一步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我辦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干部監督機制,加強了對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監督,有效的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干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真正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選準用好人。
(三)嚴行程序規范,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結合部門新成立的實際,班子成員就調配干部、組建內設機構等工作進行了分工,提出了具體要求,在調配干部方面明確調配干部的身份、專業知識、業務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門工作實際;在組建內設機構中明確各處室職責,統籌考慮干部的年齡結構、知識層次、任職時間和職務,做到科學選人用人。目前,我辦推薦提拔正科級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薦提拔過程按照《條例》規定及市委組織部要求的各項程序進行。一是堅持原則,明確用人導向。辦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上堅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嚴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總體要求和選任干部的根本標準,不搞任人唯親、不以人劃線、不以領導個人好惡劃線,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等四項監督制度,堅持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跑x要官。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二是嚴格按照干部選拔條件選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做到提拔推薦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質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業務,又要符合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根據各崗位職責和干部特長進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崗相適,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發揮。三是嚴格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把好民主推薦關、考核考察關、任前公示關、討論決定關、任命關五個“關口”,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錯、執行程序一步不讓,通過切實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進一步體現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平與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點
從自查的情況看,我辦在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狀況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機構新設,選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較單一,調配任用仍占主導地位。二是目前因機構新設立不久,我辦未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進行競崗和輪崗。三是組織人事干部隊伍自身建設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為推動全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邁上新臺階,結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將著重圍繞以下四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錄、競崗等人員選拔任用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機關干部在一個崗位工作滿三年以上原則開展輪崗。三是要加大對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導廣大干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從選拔任用對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絕跑x要官等不正之風。四是要繼續深入開展好“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動,不斷加強組織人事干部隊伍自身建設。
干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 篇2
根據市委組織部《關于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的通知》(甬組通[20xx]46號)精神,我局對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間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干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
局黨委堅持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法》、《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和《XX市市直單位中層(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等政策法規列入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做到帶頭學習,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關于《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中組部的“四項監督制度”出臺后,局黨委立即組織局機關處級領導干部和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專題學習,要求黨員領導干部按照“四項監督制度”,切實履行職責。為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局還下發了《關于認真學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和測試作為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機關的重點內容。同時結合黨政換屆選舉工作,將中組部《關于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和嚴肅換屆紀律的“五個嚴禁、十七個不準、五個一律”通過農民信箱發送、印發給每個黨員干部群眾,組織大家認真學習,加強了對干部換屆紀律的教育;并及時將《嚴肅換屆紀律宣傳手冊》和《嚴肅換屆紀律提醒卡》發送給相關人員,做到人手一份,領導干部和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嚴肅換屆紀律的書面承諾;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真正使領導干部熟知、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眾了解有關干部選拔任用的政策法規要求,為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夯實思想基礎。
二、嚴格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自20xx年7月至今年6月,局黨委選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機關處級領導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長1名;直屬事業單位科級領導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局黨委都能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序和紀律選拔干部,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嚴格堅持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任職資格。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條例》和《XX市市直單位中層(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意見》,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對特別優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適當放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也是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才實施。20xx年6月在選拔局辦公室副主任時,我們將1名任正科級職務不滿三年、思想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群眾公認度高的干部,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才列入競爭選拔對象。
二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對提拔局機關處級干部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干部,都由干部職能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市編辦核定的職數和局干部實際情況,提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建議方案提交黨委討論同意,如提拔局機關處級領導干部的還報送市委組織部審核確定后向全局公布實施;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辦事,做到未經民主推薦的干部不考察,未經組織考察和考察有問題的干部不提交黨委討論,與會班子成員達不到規定的人數不研究,未經集體討論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對干部選拔任用的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都嚴格把好關。重點把好“三關”:嚴把推薦關,凡選拔任用局機關中層(處級)干部和直屬事業單位局管領導干部,都須經過大會投票推薦和談話推薦。召開單位民主推薦大會,公布推薦職務、任職條件、推薦范圍、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冊和具體工作要求;嚴把考察關,對確定的考察對象,由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嚴格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考察、調閱人事檔案等方法,著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嚴把決定關,黨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堅持班子成員全部到會,與會成員對任免事項發表明確意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任免干部。同時,在不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基本原則和程序的前提下,我們從實際出發,做到堅持原則與靈活處理相結合,規范程序與注重實效相統一。例在確定考察對象環節,規定推薦結果與黨委集體醞釀意見一致的情況下,不再專門召開黨委會議集體研究,直接進入考察程序。我們認真執行有關規定,全面落實了任前公示、任前談話、廉政談話、實行一票否決制、任職試用期等制度,較好地保證了新提任干部的整體素質。
三是嚴格堅持競爭上崗。局在選拔任用2名機關處級領導干部時,都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競爭上崗實施細則》的要求開展競爭上崗,認真制定實施競爭上崗方案,嚴格方案報批程序,保證選拔任用工作公開、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競爭局辦公室副主任、局綠化造林與林業經濟處處長各1個職位,競爭職位公布后即召開動員會,鼓勵所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干部報名參加競爭上崗。后因辦公室副主任職位因報名參加競爭上崗的人數形不成有效競爭且有合適人選的,經黨委研究決定,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直接通過民主推薦、個別醞釀、組織考察(含民主測評)、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等干部選拔任用基本程序產生提拔人選;而局綠化造林與林業經濟處處長1個職位,因報名人數符合競爭上崗條件,則按競爭上崗方式進行選拔。
四是嚴格遵守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局黨委始終把嚴守組織人事紀律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每次干部選拔任用動員部署會上,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都代表黨委明確表態,嚴格執行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公開、公平、公正。同時,要求干部職能處室和有關工作人員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堅持公道正派,認真負責地做好選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眾本著對事業、對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負責地參與民主推薦。在推薦時要客觀、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評價干部,堅持看本質、看主流,實事求是地向組織反映情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公正負責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對實施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和個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我們也設立了監督電話和ju報箱,公開接受全體干部職工的監督。幾年來,局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規范有序,沒有發現違規操作現象,也沒有發生用人失察失誤現象,從局開展黨員干部職工對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干部是滿意的。
三、增強干部選任工作的監督管理
積極構建開放的工作體系,增強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選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讓群眾熟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每項程序讓群眾明白,干部上崗的具體條件和要求讓群眾掌握,干部的基本情況讓群眾了解,切實把評價干部的標準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給廣大群眾,以公開見公平,以監督保公正。一是落實群眾“知情權”。堅持在考察前把推薦的職位及條件、考察目的與任務進行溝通和征求意見,讓干部群眾先知情,再推薦。堅持考察預告制,給群眾充分發表意見的時間和渠道。二是落實群眾“參與權”。在推薦工作中,堅持召開全局大會,組織全體干部進行民主推薦、測評和談話推薦。三是落實群眾“選擇權”。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把在民主推薦中得票數高的干部確定為重點考察對象,經過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見后確定擬提拔對象。近幾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測評中得票多、日常表現好、工作成績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實群眾“監督權”。堅持對干部選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監督。為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在選拔任用前,我們將選拔任用干部的每個環節都公開,特別是在考察階段,能夠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前年中組部關于“四項監督制度”出臺后,我們按照市委組織部相關要求,又加強了對選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監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別在市林場和局機關2次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讓全體黨員干部、職工對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新選拔任用領導干部進行民主評議,使干部職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發言權,又有評議權,提高了群眾監督的積極性,從而營造了群眾監督的良好環境和氛圍。從局一報告兩評議情況來看,干部職工對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評價是滿意的。
雖然近年來我局在推進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進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要求和現代林業建設對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還存著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學習宣傳選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規還不夠系統深入;二是激勵培養優秀年輕干部、為優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搭建平臺、創造條件不夠。我們將以這次市委組織部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自查為重要契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改進和加強工作。
干部選人用人自查報告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組織部下發的《關于開展選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認真對照《關于開展選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的規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實際,對近年來選人用人工作進行全面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在選拔干部任用干部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了《干部任用條例》和“四項監督制度”中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及時組織單位干部組織學習和宣傳中央和省、市委換屆紀律,特別是“五個嚴禁、17個不準、五個一律”的紀律要求。推進了干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建設一支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黨政領導干部隊伍。
二、選拔任用干部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強《干部任用條例》、“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教育,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及有關規定。首先,鎮黨委多次召開黨委大會,對《干部任用條例》進行了深入的學習,每個領導干部都作了詳細的記錄,并在會上就《干部任用條例》中的一些條款進行討論,加深對《條例》內涵的理解,使每個領導干部對《條例》的內容都有了全面的認識。其次,我鎮在實際工作中,始終按照《條例》中的要求,堅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的原則、基本條件、遵守任職資格規定,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等方面的具體工作,認真落實執行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規定,并把相關資料建檔保存,保證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嚴格有序開展,使干部選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順民意;二是不斷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進一步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進一步規范我鎮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糾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建立健全了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推進了我鎮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領導班子建設成高素質的領導干部隊伍;三是鎮黨委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通過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整個推薦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并對需要備案的干部及時進行備案,充分采納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設立意見箱。自20xx年以來,結合《條例》,鎮黨委制定了理論聯系實際的跟蹤考察制度,每半年對中層干部考察座談一次,對不符合規定或表現不好的人員,堅決依法給予教育、降職或撤職的處分。認真落實防止關于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等文件的落實。基層反映比較好,提高了鎮黨委威信和形象。如在第九屆村“兩委”換屆以前組織專門人員對各村“兩委”班子整體狀況、每個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后備干部情況及村風民情、群眾的思想狀態等,進行深入細致地調查摸底,掌握全面情況,為換屆選舉提供決策依據。在換屆選舉過程中,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眾,保證群眾依法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充分發動黨員和群眾參與,提高黨員群眾參與度。推選自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堅定的政治信念;有文化、懂經營、會管理,勇于開拓創新,有較強的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善于運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眾工作,妥善解決和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有較強的協調本領和社會管理能力;遵紀守法,辦事公道,作風民主,熱心為村民服務,有較高的群眾威信;年富力強,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原則上,年齡控制在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特殊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的后備干部。對所轄村“兩委”班子成員、農村黨員、村民代表進行集體談話、個別談心和入戶走訪活動,強調了換屆紀律,加強了與黨員群眾的思想溝通,為順利完成換屆工作奠定了扎實的思想基礎。在換屆選舉工作中,貫徹落實《關于在村“兩委”換屆工作中強化領導責任嚴肅工作紀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村“兩委”換屆選舉前,村“兩委”成員候選人、自薦人分別作出了紀律承諾和競職承諾,新一屆村黨支部產生后,支部班子成員分別作出了履職承諾和辭職承諾。
三、存在問題與原因分析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還存在著種種問題:一是學習《干部任用條例》還不夠深入。主要表現為:某些干部對《干部任用條例》的組織學習還不夠細致,認識和理解還不夠深刻,內容掌握還不夠全面。對《條例》的學習還不夠重視,有些條款和程序還不夠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條例》中規定有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測評和個別談話,通過聽取談話人的口頭介紹,看民主測評結果及考察對象的總結材料,形式比較單一,手段比較簡單,難以發現考察對象的深層次問題。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不斷加強業務學習,練好基本功,特別是要精通《干部任用條例》,熟練掌握選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驟和各個88例》,熟悉《條例》的基本內容,提高貫徹執行的自覺性。要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宣傳《條例》,讓廣大群眾了解《條例》,引導廣大群眾正確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二是豐富考察方法,全面準確了解評價干部。三是要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繼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從嚴治鎮、從嚴律己、從嚴帶隊伍,教育引導機關干部加強理論武裝,強化黨性鍛煉,提升選人用人公信度和組織工作滿意度,建設成過硬的隊伍,為黨員、干部和各類人才服務,讓黨放心,讓群眾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