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報告(精選24篇)
工傷事故報告 篇1
工傷事故分析報告
有限公司是牛仔服飾生產知名、核心企業之一,公司成立于20xx年9月,位于中國舉世聞名的經濟發達地區——長三角地區、江蘇省服裝名鎮——程橋,占地面積達50畝,建設面積8500㎡。現擁有各類進口、國產設備1600多臺,員工人數300多人,其中專業管理人員26人。自20xx年生產外貿訂單以來,目前公司擁有固定資產20xx萬元,配有空調服裝流水線車間5900㎡。
總公司具備完整的產品研發、生產、洗水和后整理等配套作業能力,并能獨立完成酵洗、漂洗、石洗、碧紋洗、套染噴砂、手擦、立體貓須等多種復雜洗水、染色加工工藝,年產量達400萬件以上。
公司技術打樣中心配有加拿大PAD服裝CAD打版排料軟
件,主要生產牛仔服裝、茄克、風衣、晴棉防寒服、童裝等十多個系列的服裝,年生產能力150萬件,產品遠銷美國、歐洲、日本、韓國和香港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80%外銷美國,公司與世界服裝零售商BeBeJcpenneyPerry EllsKohl′s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
公司通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嚴格執行各項質量標準,貫徹“高標準、零缺陷”的管理要求,并遵循“最快捷、最有效、最徹底”的處理原則,做到客戶與工廠的“零距離” 、產品質量“零缺陷” 、企業內外“零抱怨”,也是企業近年
來提出的新要求新標準。
隨著六合區社會保險的不斷推進完善,所顯現出的問題
更多。工傷問題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巨大,一旦發生工傷事故,不但用工單位正常的經營生產會受到影響,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對工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帶來嚴重后果,造成經濟上、精神上的巨大損失。鑒于工傷問題的嚴重性,我們特對20xx年的工傷事故情況進行分析,來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維護工傷者的權益,促進生產經營單位的良好發展。
一、20xx年度工傷事故分析
1.工傷事故總體情況
20xx年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紡織服裝業等企業生產用
工規模在上半年有較大萎縮,但是工傷事故依舊呈現增長趨勢,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我服裝業小傷頻繁發生,無法預測和防范,在職職工316人,全年工傷人數26起,主要通過以下數據分析:
表1: 20xx年受傷部位統計表
2.工傷事故區域分布
根據我服裝單位的生產工藝特點工傷事故區域分布特
點主要分布在以下幾個崗位:
表2: 20xx年工傷事故分布統計表
3.工傷職工組成結構分析
(1)年齡結構
20xx年的工傷職工涵蓋了各年齡階段,22-40歲之間的
工傷占到總工傷人數的76%,30-50歲之間的受傷人數占的26%,年輕人比例較大。
表3: 20xx年工傷年齡分布統計表
(2)工傷職工性別結構
全年26起工傷案件中,全廠職工316人;男女職工分
別為5人和21人,女職工比例為76.92%。女性占據絕了大部分,這與行業特點及體力、機械操作等主要以女性為主有關。
表4: 20xx年職工性別部位統計表
二、工傷事故原因分析
根據我服裝行業所發生的工傷事故,發生工傷事故的原
因多種多樣,但綜合起來不外乎是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缺陷三個方面,具體體現如下:
人的因素
一是員工安全意識淡薄,違章違規作業時有發生。不少
員工工作中重生產、輕安全,存有僥幸心理,貪圖一時便利,違章操作、盲目蠻干,結果釀成慘劇。更多的員工認為自己是熟練技術工、老手藝了;不存在這樣的安全問題。
二是企業管理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對安全工作重視不足。規模以上企業往往將工作重心放在了產品生產上,安全生產未能夠納入服裝行業日常工作中去。部分中小企業,缺少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企業主管既管生產經營,又要管安全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就形同虛設。
三是員工技能素質不強,防范技能欠缺。一是員工專業
技能不強,文化素質偏低,對縫紉機械性能、防護罩、防護欄等防護用品認識不夠,公司所提供的防護用品,員工為圖省事,直接不用;加上技術不夠嫻熟,容易發生事故。
物的因素
企業缺乏安全防護設施。縫紉機械傳動裝置無防護罩,
是造成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面。對車間電路,水暖等保障設施日常巡查力度不足,結果因管線老化,破損出現意外事故。
管理因素
一是新員工上崗前缺少必要的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
訓。當前員工流動性很大,加上招工困難,不少企業一招到工人,不管熟練與否,新手直接上崗,往往引發事故。
二是日常管理不規范,制度執行不到位。企業對員工管理不規范,缺少專人進行日常管理巡查,員工違反勞動紀律不同程度存在。
三、對策及措施
1.要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能力。建立健全崗前培訓制度,對新員工及換崗員工開展有關技能、安全防范以及緊急避險的崗前培訓。對在崗職工有針對性地分工種、分崗位進行全員培訓,切實提高員工勞動技能和安全生產意識。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強化作業現場管理。企業要嚴格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則,使員工有章可循。同時要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將突擊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要對本單位的每一個生產環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整改,杜絕安全生產隱患。同時加強對員工的日常管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要予以批評教育,確保員工有章必循。
3.落實安全責任,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安全生產要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安全責任制度,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本部門管理人員的責任。
四、建議和和問題
工傷事故報告 篇2
第一節、發生事故及時報告
1、發生傷記事故后,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事故的人應立即報告領導。受傷人員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一事故,要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并應及時上報。
2、發生重傷和重大事故,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包括死忘人數、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用快速的辦法分別報告公司質安部。
3、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三不放過”原則進行。
第二節、發生事故后要迅速搶救傷員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不要驚慌,要有組織、有指揮,首先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制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為了事故調查分析需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排險,而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做出標記,要求現場各種物件的位置、顏色、形狀及其物理、化學性質等盡可能保持事故結束時的原來狀態。必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人為或自然因素的破壞。
2、清理事故現場應在調查組確認取證完畢,方可進行。不得借口恢復生產,擅自清理現場。
3、每個在建工程必須于每月的2號之前向公司質安部報送職工傷亡事故報表。
工傷事故報告 篇3
每一個工傷事故的發生都是有其原因的,對此為了防止工傷事故再次發生則需要對工傷事故作出分析報告,總結此次工傷事故發生的原因等方面的數據。因此接下來將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工傷事故分析報告怎么寫的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工傷事故分析報告怎么寫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6442—86(國家標準局1986年5月31日發布1987年2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是勞動安全管理的基礎標準,是對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進行調查分析的依據。調查分析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擬定改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1、名詞、術語
傷亡事故是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
2、事故調查程序
死亡、重傷事故,應按如下要求進行調查。輕傷事故的調查,可參照執行。
2.1現場處理
2.1.1事故發生后,應救護受傷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
2.1.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
2.1.3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2.2物證搜集
2.2.1現場物證包括: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2.2在現場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應貼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管理者。
2.2.3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
2.2.4對健康有危害的物品,應采取不損壞原始證據的安全防護措施。
2.3事故事實材料的搜集
2.3.1與事故鑒別、記錄有關的材料a.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b.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職業、技術等級、工齡、本工種工齡、支付工資的形式;c.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術狀況、接受安全教育情況;d.出事當天,受害者和肇事者什么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內容、工作量、作業程序、操作時的動作(或位置);e.受害人和肇事者過去的事故記錄。
2.3.2事故發生的有關事實a.事故發生前設備、設施等的性能和質量狀況;b.使用的材料,必要時進行物理性能或化學性能實驗與分析;c.有關設計和工藝方面的技術文件、工作指令和規章制度方面的資料及執行情況;d.關于工作環境方面的狀況;包括照明、濕度、溫度、通風、聲響、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狀況以及工作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取樣分析記錄;e.個人防護措施狀況:應注意它的有效性、質量、使用范圍;f.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狀況;g.其它可能與事故致因有關的細節或因素。
2.4證人材料搜集要盡快被調查者搜集材料。對證人的口述材料,應認真考證其真實程度。
2.5現場攝影
2.5.1顯示殘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5.2可能被清除或被踐踏的痕跡:如剎車痕跡、地面和建筑物的傷痕,火災引起損害的照片、冒頂下落物的空間等。
2.5.3事故現場全貌。
2.5.4利用攝影或錄相,以提供較完善的信息內容。
2.6事故圖報告中的事故圖,應包括了解事故情況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等。
3、事故分析
3.1事故分析步驟
3.1.1整理和閱讀調查材料。
3.1.2按以下七項內容進行分析: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受傷部位b.受傷性質c.起因物d.致害物e.傷害方式f.不安全狀態g.不安全行為
3.1.3確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3.1.4確定事故的間接原則。
3.1.5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3.2事故原因分析
3.2.1屬于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3.2.1.1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6不安全狀態。3.2.1.2人的不安全行為: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附錄A—A7不安全行為。
3.2.2屬于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3.2.2.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3.2.2.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2.2.3勞動組織不合理;
3.2.2.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3.2.2.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3.2.2.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3.2.2.7其它。
3.2.3在分析事故時,應從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間接原因,從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進行責任分析。
3.3事故責任分析
3.3.1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確定事故中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3.3.2在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者中,根據其在事故發生過程中的作用,確定主要責任者;
3.3.3根據事故后果和事故責任者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事故結案歸檔材料在事故處理結案后,應歸檔的事故資料如下:
4.1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4.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復;
4.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照片;
4.4技術鑒定和試驗報告;
4.5物證、人證材料;
4.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4.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4.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診斷書;
4.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4.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4.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4.12注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附錄A
事故分析的技術方法(補充件)
A.1事故樹分析法(FaultTreeAnalysis略語為FTA)又稱事故邏輯分析,對事故進行分析和預測的一種方法。事故樹分析法是對既定的生產系統或作業中可能出現的事故條件及可能導致的災害后果,按工藝流程,先后次序和因果關系繪成的程序方框圖,即表示導致事故的各種因素之間的邏輯關系。用以分析系統的安全問題或系統運行的功能問題,并為判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間的關系,提供的一種表達形式。
A.2事件樹分析(EventTreeAnalysis略語為ETA事件樹分析是一種歸納邏輯圖。是決策樹(DecisionTree)在安全分析中的應用。它從事件的起始狀態出發,按一定的順序,逐步分析系統構成要素的狀態(成功或失敗)。并將要素的狀態與系統的狀態聯系起來,進行比較,以查明系統的最后輸出狀態,從而展示事故的原因和發生條件。
二、工傷事故的分類
我國在工傷事故統計中,按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將企業工傷事故分為20類,分別為: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
三、工傷事故的認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工傷事故報告 篇4
為了了解事故具體情況,防止工傷事故再次發生,經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
報告如下:
一、事故具體情況
事故時間:事故地點:受傷員工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進廠時間:在相關項目前打“√”:
事故類別:口意外事故口違規操作口個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機械故障口其他傷害原因:口機械傷害口物品傷害口刑事傷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
傷害狀況:口劃傷口燙傷口扭傷口壓傷口骨折口斷指□截肢□永久傷殘口死亡口其他
傷害部位:口肢體口頭頸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膚口中毒口其他
傷害程度:口輕微口輕口重口其他
醫療費用:元
醫療部門診斷意見:提供的治療:口縫合口吃藥口其它
工傷假:天(具體時間:20xx年xx月xx日時至20xx年xx月xx日時止)員工的正常工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時間:□1—5月□5月—5年□5—20年□>20年
事故時從事的工作:
x列出使用的工具:
列出使用的個人防護設施:直接導致員工受傷的設備或物體:員工從事這種活動的頻率:□每天□每周□每月□每月不到一次□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活動是否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是□不是
員工正在完成的工作任務是否有標準的操作程序:□有□沒有
工人是否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是□否如果沒有,請描述如何違反標準程序進行: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下面所列的是導致危險狀況存在的因素。請在相關項目前打“√”:
(一)直接原因
1、不安全狀態:
□員工不能勝任此工作;□員工沒有正確的個人防護用品;□機器或工具的缺陷;口其他
2、不安全行為:
□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員工沒有遵守工作程序;
□沒有檢查機器導致未能發現危險的存在;;□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吊車吊鉤等);□不安全裝束;
□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安全裝置失效;
□機器或工具的質量導致危險狀況;□沒有正確的使用機器或工具;□管理人員沒有發現或預測潛在的危險狀況;□管理人員未能采取正確的行動來糾正已知的危險狀況;□主管沒有發現或糾正違反工作程序的行為;□沒有明確主管對安全的責任,或主管不了解其安全責任;□其它:
3、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照明光線不良□通風不良□操作工序設計或配置不安全□作業場所雜亂
□作業場所狹窄□地面滑□交通線路的配置不安全□貯存方法不安全
□環境溫度、濕度不當□其它:
(二)間接原因
□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勞動組織不合理;
□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其它
三、事故責任分析
四、整改措施及建議
防止再次發生的建議:
□增加培訓□修改程序□維修□調整設備□增加防護或安全裝置□廠房管理□修理設備□監督□個人防護用品□改進照明,通風等設施□其它:行動計劃詳述:不知妥否,請領導斟酌,批示為盼!
附事故結案歸檔材料。
報告人:
審核:
批準:
工傷事故報告 篇5
一、事故發生部門:工程部
二、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4月20日
三、事故發生地點:彩鍍車間
四、事故類別:機械傷害
五、傷害程度:輕傷
六、受傷部位:左大腿
七、傷者基本情況:有安全教育,設備安全操作經驗。
八、事故經過:
20xx年4月20日下午3點20分左右,鍍膜操作員梅長蘇和藺晨,兩人合力推拉彩鍍機轉架車,進行換轉架作業,在中途拐彎處,轉架滑出轉架車軌道,二人馬上合力頂住轉架,但沒來得及,轉架向前傾倒,在前面的梅長蘇躲閃不及,被轉架打到左大腿。事故發生后部門立即把傷者送至公明醫院治療。
經過急診醫生X光拍片分析,為大腿軟組織挫傷,開了些消炎消腫藥。但次日,梅長蘇自己發覺膝關節不能活動且疼痛,再就醫轉入骨科,并做CT分析,為膝關節輕挫傷,用石膏包扎,現病情好轉。需休養1周。
九、事故原因分析:
1、從事故現場發現,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在推轉架前沒確認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時沒注意轉架,推拉速度過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從事故發生經過來看,鍍膜操作員對安全防護意識不夠,管理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不夠是此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十、預防措施:
事故發生后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當事人做檢討,吸取此次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十一、事故責任分析:
1、鍍膜操作員沒有做好作業安全措施,對此事故負直接責任。
2、鍍膜操作員操作時安全意識淡薄,疏忽大意對此事故負主要直接責任。
3、設備安全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監督不到位,負監督不力責任。
4、彩鍍車間負責人對此事故負領導責任。
十二、事故處理意見:
1、公司負責傷者全部醫療費用,部分可用工傷保險填補。
2、傷者因傷缺勤,工資按相關條例發100%基本工資。
工程部
20xx年4月23日
工傷事故報告 篇6
一、事故發生部門:
工程部
二、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4月20日
三、事故發生地點:
彩鍍車間
四、事故類別:
機械傷害
五、傷害程度:
輕傷
六、受傷部位:
左大腿
七、傷者基本情況:
有安全教育,設備安全操作經驗。
八、事故經過:
20xx年4月20日下午3點20分左右,鍍膜操作員梅長蘇和藺晨,兩人合力推拉彩鍍機轉架車,進行換轉架作業,在中途拐彎處,轉架滑出轉架車軌道,二人馬上合力頂住轉架,但沒來得及,轉架向前傾倒,在前面的梅長蘇躲閃不及,被轉架打到左大腿。事故發生后部門立即把傷者送至公明醫院治療。
經過急診醫生x光拍片分析,為大腿軟組織挫傷,開了些消炎消腫藥。但次日,梅長蘇自己發覺膝關節不能活動且疼痛,再就醫轉入骨科,并做CT分析,為膝關節輕挫傷,用石膏包扎,現病情好轉。需休養1周。
九、事故原因分析:
1、從事故現場發現,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在推轉架前沒確認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時沒注意轉架,
推拉速度過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從事故發生經過來看,鍍膜操作員對安全防護意識不夠,管
理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不夠是此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十、預防措施:
事故發生后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當事人做檢討,吸取此次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十一、事故責任分析:
1、鍍膜操作員沒有做好作業安全措施,對此事故負直接責任。
2、鍍膜操作員操作時安全意識淡薄,疏忽大意對此事故負主要直接責任。
3、設備安全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監督不到位,負監督不力責任。
4、彩鍍車間負責人對此事故負領導責任。
十二、事故處理意見
公司負責傷者全部醫療費用,部分可用工傷保險填補。 傷者因傷缺勤,工資按相關條例發100%基本工資。
工程部
20xx-4-23
工傷事故報告 篇7
隧道斜井綜合班工人摔傷安全事故
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
事故發生單位:中鐵(集團)第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月**日時分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至鐵路客運專線標段隧道斜井綜合
班宿舍處。
事故發生經過:20xx年*月**日,晚上21時50分左右,二號斜井綜合班工人(男,漢族,19xx年**月出生,**省**市**縣小溪鄉**村組號,20xx年*月**日來二隊二號斜井綜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門后在離宿舍不遠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濕滑和夜晚路上燈光效果差視野不清晰而導致摔倒,最終使其左胳膊肘關節上部一處部位骨折一處部位骨頭開裂。事故發生后綜合班班長立即上報二號斜井洞口負責人,由綜合班班長及時送往*市第三醫院,到達時間為凌晨一點。 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發生后,我隊組成相應事故調查小組,事故調查小組至現場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調查小組通過對事故現場勘察和有關人員的調查取證分析;認為本次事故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1)雨天路面濕滑和綜合班宿舍夜晚燈光照明不足。
2、間接原因:
(1)、綜合班工人安全意識不足,在下雨天雨水會聚積在路面上
會導致路面濕滑,而綜合班工人并沒有穿戴防滑雨靴。
(2)、綜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沒有設置一些相對應的針對雨天路面濕滑的防護設置。
(3)、勞保用品發放不及時。
事故性質:本次事故屬于責任事故。
事故類型:本次事故認定為輕傷事故,屬于人身傷害事故類型。
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建議:
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公司簽訂的《二0XX年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問責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公司有關規定,通過事故調查和原因分析,建議對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如下處理:
1、 對受傷人檢查、護理費用、如有隱患后續費用由西成項目部架子二隊與當事人協商解決。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范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強
2、給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全員配置好全隊的安全教育培訓,舉一反三,防止下次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照明設施,保證夜晚的光線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安全標識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時注意安全的目的。
工傷事故報告 篇8
在由第三人侵權導致工傷的情況下,若完全以保險責任的承擔來覆蓋侵權責任的補償,因不存在免除侵權人責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礎而不具有可行性。而當同樣的過錯發生在用人單位身上導致工傷事故的,則可以免除其侵權責任,似有對同一事由因主體差別而有不公平對待的嫌疑。對于事實層面上存在著的保險責任和侵權責任兩種責任,如何在法律上進行處理,既取決于我們對勞動法與民法關系的認識和定位,也與工傷保險的范圍和保障程度有著密切的聯系。
(三)賦予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雙重屬性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
首先,我國勞動法和民法屬于兩個并行而獨立的領域的特點,決定了這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責任可以共存。雖然在理論上對于勞動法與民法之間的關系問題還存在爭議,但從勞動法律制度的發展歷程來看,它一直是在民法之外發展,在這一意義上,勞動法的存在是一種獨立的事實。我國的民事立法中沒有對勞動關系進行明確的規范,而《勞動法》第1條就明確規定勞動法調整勞動關系。盡管民法與勞動法之間的相互影響和作用一直在持續,但是控制和減少職業傷害和救濟遭受職業傷害的勞動者,卻是勞動法和民法所共同擔負的責任,只是各自的側重點不同,二者不同的責任制度構成并不存在相互替代關系。
雖然在民法體系內部,由于現實生活 中的某一自然事實符合多個法律構成要件會產生多個請求權競合問題,存在多種處理方案,但就像民法的賠償要求與刑事犯罪制裁可能并存在一樣,不同法律部門之間對同一現象的調整并不存在相互吸收的問題,否則就失去了各自不同的存在價值。
其次,國外對工傷保險責任與侵權責任關系的處理模式,僅有參考價值,并不足以構成評價我國同類現象的標準。應當承認,在現有對工傷保險責任與侵權責任關系的處理模式中,確認工傷事故責任的雙重法律屬性并實行雙重賠償非各國通例,甚至可以說是少數做法。但無論是實行工傷保險責任覆蓋侵權責任,還是由當事人在二者之中進行選擇,或者是侵權責任作為工傷保險責任的補充,都是其特定的法律發展過程及其現實生活要求的反映。法律制度作為一種文化,它是一種地方性知識。而我國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的局限性,為侵權行為法在一定范圍內對勞動者人身傷害賠償發揮作用留下了空間。楊立新教授在分析工傷保險待遇不能替代侵權賠償責任時認為,一是因為保險的數額是固定的,與造成的損害沒有相對應的關系,未必能夠填補工傷職工的實際損害;二是因為保險不能賠償精神損害,這兩點皆是我國工傷保險的軟肋。顯然僅僅依靠工傷保險的單一賠償無法全面滿足勞動者的合理訴求。
此外,不免除用人單位工傷賠償以外的民事賠償責任,可以祈禱威懾作用,有利于加強其安全生產意識,也是確定雙重責任體系是不得不考慮的因素。因用人單位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而發生的工傷事故,從理論上說是應當可以合理預見而且可以避免該損害的發生的。要求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對其過錯承擔責任,這種具有“懲罰”意義的責任的存在,可以促使其更加積極主動的盡其注意義務,努力避免損害的發生。因此,侵權責任的存在有利于預防損害的發生。對于多數中國企業來說尚未建立起“安全投入是能帶來豐厚回報的戰略投資”理念,要求其對工傷事故承擔侵權責任,某種程度上會迫使其權衡利弊,加大安全投入,從根本上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實現工傷保險制度的最終目標。
(四)堅持工傷事故責任的雙重屬性與企業負擔加重沒有必然聯系
將無法預料的風險交由社會承擔的依據不能成為轉嫁可以預見風險的理由。工傷保險實際上是一種轉移工傷賠償的風險和責任的社會共濟方式,“社會統籌工傷保險基金實行不同風險企業和行業之間跨階層風險分擔,本企業或雇主跨時間風險分擔”。之所以實行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目的在于加強對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財產的保護,保證能夠在遭遇工傷事故時獲得及時的救助和補償,維持其本人或遺屬的正當生活,而不是讓用人單位規避本應由其自己承擔并有能力承擔的責任。在工傷保險中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用人單位的個別責任轉化為由社保機構承擔的普遍的社會責任。用人單位即使對自己的員工所發生的工傷事故,也僅負間接的補償責任。只要用人單位依法足額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就意味其完成了補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能夠依法履行其對勞動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就不會發生保險賠償責任之外的侵權賠償責任,當然不存在增加負擔問題,而其對因自身過錯導致的責任承擔,符合基本的社會正義,為理所應當非額外負擔。
上述觀點可能會遇到的反對意見是,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浮動可以發揮一定的平衡功能,要求有過錯企業額外承擔侵權責任必然加重已有的負擔。的確,按照現行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實行行業差別費率,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與其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密切相關,但這樣的制度安排的效果未能滿足提高勞動者工傷待遇的要求是不爭的事實,其對遏制高工傷事故率的直接作用因缺乏實證研究,無法僅憑想象 盲目加以肯定。
工傷事故報告 篇9
申請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x族,家住,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請求依法認定申請人于x年xx月xx日下班路途中受傷為工傷。
受傷經過:
x年xx月xx日晚下班,乘坐出租車回家,行至與交匯路口遇紅燈信號,出租車按照交通規則正常等待時,被后方車輛追尾,撞擊嚴重,致使申請人撞到頭部昏迷,經120救護車送往醫院,診斷為(腦震蕩)。
根據《工傷保險條路》中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傷事故報告 篇10
張三是中國x公司操作工,20xx年xx月xx日時分在從事軋鋼工作中,不慎燙傷左腿。經x醫院診斷為:左小腿50%度燒傷。
1、工傷事故的報告
(1)本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的企業(包括國有、集體、鄉鎮、私營個體、三資企業)單位發生工傷事故,應由工傷事故單位在當日、最遲第二個工作日快報。
(2)事故快報,可用電話、來人口頭或書面送達等形式報告。
(3)事故單位應向勞動保障(已投工傷保險的)主管部門(或行業管理部門)報告,死亡事故還需同時向區總工會、區公安分局報告。
(4)屬個人因工傷事故采反映的,來人應提供書面報告,寫明事故單位的名稱、地址、法人代表、企業經濟類型、當事人雙方的聯絡電話及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和有關證人、證據。
(5)接報人接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并要求事故單位來人領榷工傷事故報告表》3份,未投保險的`領l份。《工傷事故報告表》最遲不得超過15天送達保險退休和勞動社保公司,并由收件人簽收。
2、工傷確認
(1)在收到《事故調查報告書》后,應在國務院75號令規定的結案期限(結案時間一般90日,最長不超過180日)內給予確認。死亡事故應在現場勘查后盡快給予確認,一般不超過15日,最長不超過法定結案期限給予確認。
(2)對已投工傷保險的,由經辦人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負責人(或分管的領導)簽發,加蓋安全監察專用章。
(3)分別交給事故單位、工傷者或其家屬。
(4)職業病依市職業病診斷組的診斷書予以確認。
(5)當事人對確認的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工傷認定批復后六十日內向臨河區人民政府或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行政復議,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傷殘鑒定
(1)對受傷者,經醫院治療,醫療終結后,留有殘疾或功能障礙,需做傷殘等級鑒定的,經工傷確認后向本科室領榷醫療終結與鑒定表》、《勞動能力鑒定表》各3份。
(2)有關表格填好并蓋章后,還應提供受傷者本人身份證、病歷證明、各種檢查診斷資料等復印件各1份及受傷部位彩照1張(四寸),送保險退休科審核,材料齊全后即可辦理委托鑒定手續,再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傷殘等級鑒定。如需辦理傷殘等級證書的,應提供1寸免冠照片1張。
(3)如對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持有異議的,應在收到鑒定結論后15日內向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復查或直接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
工傷事故報告 篇11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巫良兄在更衣室組織123b6掘進工作面組員周其森、宋六君、王定軍、張開其、魏德宣、向國全、楊正軍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范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周其森、押運員王定軍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余5人到磧頭作業,18:00分大家分別在調度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123b6磧頭作業。
首先由代班組長巫良兄檢查磧頭安全,然后布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李成榮檢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周其森開始裝藥、聯線、放炮,于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巫良兄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余人員在后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楊正軍的腰椎。事故發生后,班組人員立即匯報調度室,并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一、事故發生原因
1、楊正軍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巫良兄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檐,幫錨桿,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二、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萬仕華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核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楊正軍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曹幫森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4、掘進隊長王潤全、魏世貴、徐金華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5、安監科長王芝云、通風技術員吳遠森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6、安全礦長徐施銀年終按目標責任考核。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并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李成榮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三、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嚴禁留下傘檐。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桿,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工傷事故報告 篇12
一、事故發生部門:工程部
二、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4月20日
三、事故發生地點:彩鍍車間
四、事故類別: 機械傷害
五、傷害程度: 輕傷
六、受傷部位: 左大腿
七、傷者基本情況:有安全教育,設備安全操作經驗。
八、事故經過
20xx年4月20日下午3點20分左右,鍍膜操作員梅長蘇和藺晨,兩人合力推拉彩鍍機轉架車,進行換轉架作業,在中途拐彎處,轉架滑出轉架車軌道,二人馬上合力頂住轉架,但沒來得及,轉架向前傾倒,在前面的梅長蘇躲閃不及,被轉架打到左大腿。事故發生后部門立即把傷者送至公明醫院治療。
經過急診醫生X光拍片分析,為大腿軟組織挫傷,開了些消炎消腫藥。但次日,梅長蘇自己發覺膝關節不能活動且疼痛,再就醫轉入骨科,并做CT分析,為膝關節輕挫傷,用石膏包扎,現病情好轉。需休養1周。
九、事故原因分析:
1、從事故現場發現,限位片掉落,是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在推轉架前沒確認限位片是否放到位,推拉時沒注意轉架,
推拉速度過快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從事故發生經過來看,鍍膜操作員對安全防護意識不夠,管
理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不夠是此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十、預防措施:
事故發生后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當事人做檢討,吸取此次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十一、事故責任分析
1、鍍膜操作員沒有做好作業安全措施,對此事故負直接責任。
2、鍍膜操作員操作時安全意識淡薄,疏忽大意對此事故負主要直接責任。
3、設備安全人員對安全操作宣導監督不到位,負監督不力責任。
4、彩鍍車間負責人對此事故負領導責任。
十二、事故處理意見
1、
2、
工程部
20xx-4-23
公司負責傷者全部醫療費用,部分可用工傷保險填補。 傷者因傷缺勤,工資按相關條例發100%基本工資。
工傷事故報告 篇13
近年來,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緊緊圍繞“發展、效益、民生”,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今年1-9月份,11個生產礦井9個單位井下杜絕了破皮傷;除XX公司、XX公司外,其余地面單位杜絕了崗位工傷。為接受個別單位工傷事故教訓,確保年底安全生產,現就1-9月份各類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如下。
一、工傷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1-9月份 ,發生工傷24起36名工傷 ,其中井下崗位工傷4起,6人輕傷、4人重傷;地面崗位工傷5起,3人輕傷、2人重傷;病亡3人,井下崗點2人、地面單位1人;交通事故11起,15人工傷、2人死亡;煤肺病1人。涉及11個二級單位,20個工種。
二、1—9月份崗位工傷、交通事故統計圖
由上圖看出,交通事故一季度比較集中。根據實際,集團公司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制定下發了加強職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和相關傳真,把職工交通事故納入安全質量系統考評內容,交通工傷事故得到有效控制,8、9月份職工杜絕了交通工傷事故發生。
井下崗位工傷主要是2月1日XX公司在XX公司檢修期間,發生提升運輸事故造成7受傷,三月份礦發生2起提升運輸事故造成2人重傷,9月15日XX公司綜采面發生1名輕傷外,其它月份井下崗點均杜絕了破皮傷。
三、單位交通事故工傷人數統計圖
從(下圖)各單位交通事故工傷統計圖看出,職工交通事故主要發生在西部礦井,XX公司、XX公司較突出。原因是職工居住地點距礦較遠,開車、騎摩托車等交通工具上下班,易發生交通事故,要加強職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
四、單位崗位工傷人數統計圖
如圖看出1-9月份15名崗位工傷集中在礦。……看出地面安全生產和井下安全生產同等重要,非煤公司要加大地面生產單位安全檢查力度,安監局組織人員定期對安全檢查情況抽查并考核。
五、崗位工傷事故原因分析
如上圖,1-9月份發生的崗位工傷事故主要原因是跟班管理人員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流程管控不嚴不細;職工自主保安意識差,流程管控,標準流程操作有待加強。
六、教訓及措施
1、認真接受事故教訓。提高思想境界,提升自主保安意識;廣泛開展事故案例教育,收集整理1-9月份工傷事故案例,進行認真分析,并編印成冊,下發到每一名職工手中。從事故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的做好各項安全質量工作。
2、抓好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各單位要抓好節假日等特殊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專門制定安全管理具體措施,落實調度值班、管理干部帶班制度,編制特殊時期的安全應急預案。
3、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按照“隱患排查要認真、整改態度要堅決、隱患治理要徹底”的要求,對各專業排查出的隱患,尤其是系統性的隱患,要落實專人整改。堅持專業查、專項查、專家查和重點查,堅決消除現場安全隱患。
4、提升職工操作技能。強化職工培訓,認真制定四季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方案,深化“機構、師資、教材”三項建設,創新安全培訓模式,課堂到現場,職工走上講臺。加強現場流程管理,規范班組“三位一體”履職、工程質量工序流程驗收、工程質量檔案化管理和手指口述、安全確認、崗位標準流程操作;持續提升管理干部的現場管控能力和職工的實踐操作、保安防控能力。
5、加大地面單位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地面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建設,加大地面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地面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使集團公司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在地面單位得到有效的推廣應用。持續抓好地面交通安全工作,開展以“關愛生命、遵章駕駛、文明出行”為主題的活動,推廣鐵運處交通安全管理好的做法。
6、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加大安全質量系統考評、日常動態考核、安全質量風險抵押金考核、干部履職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考評、安全生產誠信考評、“誠信本安人”考評等工作力度,嚴格標準,強化考評,嚴格獎懲,獎不心疼,罰不手軟。
工傷事故報告 篇14
茲有 縣 中學職工 ,女,漢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證號:*227, 年7月參加工作,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為副校長,分管教學,語文骨干教師,任 初三年級143班、147班語文課,每周每班5節課。因x年2月26日星期二早上6:30, 副校長照常到教學區視察學生,招呼學生食用營養餐,坐班上課,開展一天的緊張工作。上午第一節課在辦公室坐班備課,第二節上147班語文課,第三、四節繼續到坐班;下午第一節上143班語文課,第二、三節坐班檢查指導教師備課;晚上自習課到143班輔導學生,20:50結束輔導后,劉副校長急匆匆的從三樓準備趕回宿舍照顧讀小學的女兒吃晚點睡覺。
可能是因為勞累了一天導致身體不支,當下到最后四級樓梯時不小心絆倒,后背著地,倒地后無法動彈,被后面下來的老師看到后,立即報告校長,聯系家屬,當晚送往 縣人民醫院,醫院確診為第11胸椎骨折。經 中學校委會3月18會議討論研究,認為 副校長是在學校正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中因公負傷,屬于工傷事故,懇請相關部門給予認定為工傷為盼。
xx年x月x日
工傷事故報告 篇15
xx市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下午)_______點_______分,我公司員工在到崗(崗上)上班(工作)時,因_______,不慎在_______,發生了傷害事故,當即由同事送往X醫院進行檢查,經診斷,醫生認定為_______,并開據了休息_______天,_______天后再到醫院進行復查。我單位認為此事件,是員工在單位工作時間發生的傷害事故,應該屬于國家工傷認定范圍內,特此報告。
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傷事故報告 篇16
對我司二十四起工傷事故的分析報告
本次統計樣本包含了本年度已結案的24起工傷事故,約占本年度工傷事故總量的60%;其中男性當事人22起(占現有男員工的9、1%),女性當事人2起(占現有在職女員工的2、3%);所選的24起工傷事故按部門分類。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結論:
1、沖壓、焊接兩個班組是工傷事故發生頻率最高的兩個班組,焊接工、沖壓工是最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兩個崗位。
2、雖然夜班和加班在整個企業工作安排中占的比重相對很低,但此期間工傷事故發生的概率卻遠高于正常上班時間;在上下班前后30分鐘內工傷事故的發生概率也較高。
3、從工傷事故發生的原因來看,主要是由于員工在工作期間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安全意識不夠或工作過程中注意力不集中等引起的。
4、從我公司受害人員身體被害部位來看相對較為集中,最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部位為眼部、手部和腳部;并且各部門發生工傷后的受害部位也不同;焊接班和噴涂班員工眼睛受傷幾率最大,手腕、腰部、臉部的概率最小;沖壓班手和腳受傷的概率最大,其他身體部位受傷的概率很小;下料班和裝配、倉庫等部門員工腳和腰部受傷概率最大,其次為手和臉等;沖壓班工傷事故造成的影響最為嚴重。
針對以上分析,特對我公司勞動安全與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1、堅決、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定期對員工開展安全培訓,使基層管理人員和員工提高安全意識。
2、分班組和工種對本部門經常遇到的或發生概率最大的工傷事故類型、事件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改進措施,提交生產部和行政部批準、備案;進行定期檢查,對發現違反操作規程和工藝紀律的現象,給予及時糾正,并追求直接主管連帶責任。
3、改進工傷事故預防、處理、歸檔及統計分析工作流程:為了改進企業管理,減少工傷事故,降低企業運營風險,需要總經辦、生產部、行政部、保衛室、前臺等部門相關人員相互配合,建立一個反應敏捷、便于統計分析的工傷事故處理流程,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明確各自的職責。建議對現有企業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修訂思路宜突出員工培訓及工傷事故發生后處理流程的標準化,建議由行政部統一提供工傷事故簡易報告格式,以便于工傷事故的統計分析和檔案管理工作。
報告人:
報告完成日期:X年XX月XX日
工傷事故報告 篇17
茲有xx縣xx中學職工,女,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碼:,
xx年7月參加工作,中學一級教師,職務為副校長,分管教學,語文骨干教師,任初三年級1xx班、1xx班語文課,每周每班5節課。因x年x月x日星期二早上6:30,副校長照常到教學區視察學生,招呼學生食用營養餐,坐班上課,開展一天的緊張工作。
上午第一節課在辦公室坐班備課,第二節上1xx班語文課,第三、四節繼續到坐班;下午第一節上1xx班語文課,第二、三節坐班檢查指導教師備課;晚上自習課到1xx班輔導學生,結束輔導后,劉副校長急匆匆的從三樓準備趕回宿舍照顧讀小學的女兒吃晚飯、睡覺。可能是因為勞累了一天導致身體不支,當下到最后四級樓梯時不小心絆倒,后背著地,倒地后無法動彈,被后面下來的老師看到后,立即報告校長,聯系家屬,當晚送往xx縣人民醫院,醫院確診為第11胸椎骨折。
經xx中學校委會x月x會議討論研究,認為副校長是在學校正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中因公負傷,屬于工傷事故,懇請相關部門給予認定為工傷為盼。
xx中學
20xx年xx月xx日
工傷事故報告 篇18
事故發生單位:
中鐵(集團)第一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X月XX日時分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
至鐵路客運專線標段隧道斜井綜合班宿舍處。
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X月XX日,晚上21時50分左右,二號斜井綜合班工人(男,漢族,19xx年XX月出生,XX省XX市XX縣小溪鄉XX村組號,20xx年X月XX日來二隊二號斜井綜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門后在離宿舍不遠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濕滑和夜晚路上燈光效果差視野不清晰而導致摔倒,最終使其左胳膊肘關節上部一處部位骨折一處部位骨頭開裂。事故發生后綜合班班長立即上報二號斜井洞口負責人,由綜合班班長及時送往X市第三醫院,到達時間為凌晨一點。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發生后,我隊組成相應事故調查小組,事故調查小組至現場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調查小組通過對事故現場勘察和有關人員的調查取證分析;認為本次事故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雨天路面濕滑和綜合班宿舍夜晚燈光照明不足。
2、間接原因:
(1)綜合班工人安全意識不足,在下雨天雨水會聚積在路面上會導致路面濕滑,而綜合班工人并沒有穿戴防滑雨靴。
(2)綜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沒有設置一些相對應的針對雨天路面濕滑的防護設置。
(3)勞保用品發放不及時。
事故性質:本次事故屬于責任事故。
事故類型:本次事故認定為輕傷事故,屬于人身傷害事故類型。
事故責任分析及處理建議:
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公司簽訂的《二0XX年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問責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公司有關規定,通過事故調查和原因分析,建議對事故單位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如下處理:對受傷人檢查、護理費用、如有隱患后續費用由西成項目部架子二隊與當事人協商解決。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范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強
2、給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全員配置好全隊的安全教育培訓,舉一反三,防止下次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照明設施,保證夜晚的光線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隊部宿舍周圍增加安全標識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隊部管理人員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時注意安全的目的。
工傷事故報告 篇19
調查時間:
20xx年X月X日星期18:10
調查人員:
發展中心:
王、鄭、劉
X公司安全部:
劉X
調查內容:
XX車間工傷事故
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事故發生地點:
當事人:
郭X、申X、黃X
負責人:
車間主任-------申X
安全部負責人------劉X
事故處理:事故發生當天早上5:30左右,事故發生后相關負責人等第一時間將傷者送往東勝中心醫院接受治療。經醫院檢查和包扎后因院方無再植技術而將傷者于早上九點多送往包頭接受再植技術。目前傷者手部已經接受了肉體再植技術和植皮,醫院表示經過15天的住院治療拆線后可出院。出院休養半月左右再進行二次手術。目前傷者治療情況良好、情況穩定。
當事人對事故的描述:
郭X——與傷者搭檔工作,并負責指揮天車
黃X——天車工
郭X的說法:
事故發生當時,郭正與申合作,準備將工件進爐。郭在工件旁邊指揮天車吊起工件。申在工件的另一頭操作,給工件的頂部上一個零件。天車先起吊位于擺放底部的工件,磁鐵沒有吸好,在起吊過程中工件滑開,并碰到了位于上部的另一個工件,致使上部的這個工件滑落。而申當時正在給上部的這個工件擰零部件,滑落的工件向半米外的冷卻池的水泥墻撞去,致使位于墻和工件之間的申手部被砸傷。
黃X的說法:
郭X平時干活比較老實,來的早干的多。申在當天凌晨一點多才到(本來交接班時間應在午夜12時),此時郭已經將活干的差不多了。因此,郭心里不舒服,和申在干活時可能帶有情緒。而申也很犟,你讓我干這個我偏不干這個,二人干活時氣氛很僵。當時申在給工件上零件,先把位于底部的零件上好后又接著給上部的工件擰零件。郭指揮天車起吊下部工件,申也認為下部的已經上好讓先起吊下部的工件。天車工心里覺得下部的工件壓著,起不起來,且申還在工件周圍作業。但是指揮讓起吊下部的,申也同意,她認為申有防范意識,于是先將工件起了一下,意在提醒申躲讓。申也躲了一下,身體向后撤開,于是天車工起吊。但申當時手部仍然在作業,并沒有完全撤離,致使在天車起吊下部工件時,上部工件因無受力支撐滑落砸傷申無名指指端部分。
對事故的反思:
1、事故發生后,安全部第一時間啟用緊急備用金,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及時有效地保住了傷者的手指。為傷者和單位減少了不必要的損失。應急措施很重要,關乎單位和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
2、事故發生后,安全部前去事故發生場地拍照取證,但第一現場已經被破壞,為取證和工傷鑒定增加了難度。加強員工安全知識培訓,保護好事發現場有利于員工工傷的鑒定和單位對事故原因的調查,以便于總結類似事件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3、車間主任表示安全工作一直在做,今年更是狠抓安全。六月份就是安全月,但由于車間工作人員流動頻繁,工作難度大。盡最大可能把能想到的考慮到的安全隱患已經全部印發資料下發學習,但考慮的細節還不夠。以這件事情為例,考慮到了熱處理過程中的流程問題和主要操作步驟的安全問題,但像上零件這樣的細節考慮不夠周全,對員工的搭檔問題和情緒問題也注意的較少,平時很少得到這方面問題的反饋。以后要加強安全意識的教育,多說、多講、多看,讓員工進一步了解各工種的工作流程,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做到安全以預防為主,防微杜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不僅僅是可以看得見得操作安全,還有看不見的心理原因等。管理者要在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多注意員工日常生活中的個人習慣和性格問題,及時發現和了解情況,和員工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避免員工帶情緒上班,讓員工在工作時能夠集中精神,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傷事故報告 篇20
一、事故發生部門:xx項目部
二、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7月27日
三、事故發生地點:號公寓
四、事故類別:機械傷害
五、傷害程度:輕傷
六、受傷部位:左手大拇指
七、傷者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男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籍貫:
安全教育:有
安全技術交底:有
文化程度:初中
八、事故經過
20xx年7月27日上午10點10分左右,傷者在一號公寓樓下完大梁準備下二排鋼筋時,從K/⑧軸處翻越過去,人體翻過大梁腳踩到地面,支梁的鋼管架扣件斷裂,導致二排鋼筋下滑,二排的鋼筋上的鋼管壓住左手大拇指,楊鵬飛的工友將鋼管松開拉出左手,事故發生后項目立即組織人員送往醫院治療。
經過長達1個月的治療,病情恢復良好;20xx年9月9日,發現自己的手指有異常現象發生,項目部管理人員帶到醫院檢查,檢查發現傷口里面由于醫生在第一次治療時對傷口沒有清洗干凈,導致傷口內部發炎,經過醫生第二次處理,病情好轉。
目前傷情恢復良好并已醫療終結出院,傷者提出要求協商解決。
九、事故原因分析:
1、從事故現場發現,支設大梁的鋼管加固扣件斷裂下滑,造成鋼管下滑是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組在架設大梁的支架時,大梁與大梁的交叉處應用雙扣件加固而班組用單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從事故發生經過來看,項目部的相關管理人員沒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是此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十、預防措施:
事故發生后公司組織項目部召開了安全預防措施交底會,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員及班組遵守和實施公司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嚴肅性;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查出的安全隱患按“三定一落實”原則進行整改,對相關的管理人員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項目部通過認真的總結和學習,以確保類似事故的發生。
十一、事故責任分析
1、項目施工員在交底時并沒有對該部分說明詳細的安全措施,對此事故負直接責任。
2、施工班組在操作時未按照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對此事故負主要直接責任。
3、項目部安全員在對支撐的鋼管架的安全性,沒有監督到位負監督不力的責任。
4、項目經理對此事故負領導責任。
十二、事故處理意見
1、醫療費按保險條款處理,從保險公司理賠回來的費用用于支付其個人的傷殘補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賠工傷補助費18000元(壹萬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償金、醫療期間的工資、住院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貼費、營養費、易地安置費等)。
3、一次性支付工傷補助費的一半及全部醫藥費由鋼筋班班組長劉河明承擔,共計14057.45元(壹萬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承擔一次性支付楊鵬飛同志的工傷補助費的一半,即9000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險公司理賠回來的5057.45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實際應支付的費用為3942.55(叁仟玖佰肆拾貳元伍角伍分)。
4、醫藥費已由鋼筋班組班組長墊付,一次性賠償工傷補助費18000元由公司暫行先墊付,其中9000元(玖仟元)從鋼筋班組班組長勞務決算中扣除。
5、項目施工員在交底時并沒有對該部分說明詳細的安全措施,對此事故負直接責任,項目部安全員在對支撐的鋼管架的安全性,沒有監督到位負監督不力的責任。依據《員工手冊》中《員工獎懲條例》(修訂本)6.2.2條C款的規定,給予XX項目部鋼筋工長、項目部安全員記過處分。
6、扣件斷裂是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門應從此次事故中吸取一定的經驗教訓。
工傷事故報告 篇21
依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事故應當由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這是工傷事故責任的基本處理方式。但由于工傷事故發生在一個多種社會關系交錯的領域,工傷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權責任與工傷保險責任的競合,如何處理二者之間的關系,在《工傷保險條例》中并無明確規定,學術界和司法實務部門的認識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筆者認為,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法律性質是解決上述問題的基本前提,為此筆者不揣淺陋試對其進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國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態度
(一)我國立法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法律性質的認定
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責任的制度規定,經歷了從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賠償不重復到并行的變化,與此相應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也經過了從單純保險責任到認可社會保障與侵權責任雙重性質的過程。雖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的屬性,并無法律上的明確規定,但從《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中可以推導出處理工傷賠償關系兼有民事賠償關系的原則―不同責任的不重復負擔即互相抵免原則;對并行立法思想的體現,最早見于20xx年我國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52條的規定: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同年頒布的《安全 生產法》第48條也規定:因生產安全 受到損失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其后出臺的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此卻未作相應明確具體的規定。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延續了安全生產法的立法思路,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和實踐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 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續一)》(征求意見稿)中,對工傷事故賠償請求權作出以下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權行為受到傷害,在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又請求用人單位依法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傷害,或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已經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后,又請求用人單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雖然該征求意見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從中我們也能夠發現最高人民法院在處理工傷事故責任問題上的傾向性,以及為解決這一立法遺留問題所作的努力。至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國將采取雙重賠償責任兼得的方式處理工傷事故。
(二)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認識上的理論分歧
對工傷賠償責任性質的認識,集中表現在如何處理工傷保險賠償與民事侵權賠償之間的關系問題上。鑒于我國工傷保險立法的現狀,學者們對工傷保險賠償與侵權賠償關系認識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業是否應當承擔保險賠償之外的侵權責任,承擔的'標準是什么 。而對于因第三人過錯造成工事故的,應允許勞動者分別獲得工傷保險賠償和侵權損害賠償的權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對于兩種賠償之間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項目抵扣的辦法進行協調,即是否允許勞動者雙重受益仍有分歧。對于工傷賠償與民事賠償的順序以及是否允許社保經辦機構代位工傷職工求償等問題也存在不同的觀點。筆者贊同工傷事故具有社會保障和侵權賠償責任雙重屬性的看法。
二、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雙重性質的理論分析
(一)工傷事故賠償責任首先屬于由社會分擔的保障責任
界定工傷事故賠償責任性質的目的,并不僅僅是為了對工傷事故這一現象給出處理方案,更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種處理方案更具有正當性。從工傷事故賠償制度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為勞動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護的追求,一直是該制度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實行工傷保險,正是由雇主承擔勞動關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義務要求的必然結果。現代社會的工傷保險賠償制度是對雇主過失責任的補充和完善。從這個意義上說,作為社會發展選擇的結果,對工傷事故責任的處理首先應當強調其社會保障屬性,讓工傷職工能夠“傷有所養、死有所賠、遺有所慰”,使工傷職工及其親屬及時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濟。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險基金支付保險賠償金的做法,使得賠償結果與具體用人單位的償付能力之間不再有關聯,從而能夠為所有受害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工傷待遇。同時,由社會分擔了原本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風險的責任,有助于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保證基本的社會公正。而工傷表現賠償作為一種社會保障,具有一種較為直接的效應,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過難關。舍棄工傷保險賠償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責任,則是一種制度浪費,更是一種低效率的救濟選擇。
然而,首先由工傷保險承擔對工傷事故的賠償責任,在于強調在對工傷事故賠償糾紛的處理過程中,受害勞動者不享有對賠償責任順序上的選擇權。這一點是由工傷保險的強制屬性所決定的。工傷保險賠償權是勞動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類似“公法”性質的權利,不存在可處分性,不能以協商等方式放棄或讓與。
強調責任分擔的順序,意味著不排斥其他 賠償責任的存在。工傷保險制度的本質不僅為損失填補,更具有生存權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補償功能是次要的,其補償標準的整齊劃一決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賠償。可以說,保險“賠償”掩蓋了受害勞動者所受損害的個體差異,在保障標準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其救濟能力的不足則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賠償責任的介入,不利于對勞動者利益的保護,與我國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傷事故產生原因的多樣性,決定了侵權賠償責任存在的可能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的意外傷害”。所謂“意外”,是指發生工傷事故的勞動者本身對工傷結果的出現沒有主觀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對工傷損害后果存在過錯。當然對于不可抗力或勞動者單方過錯(過失)造成的工傷事故,其賠償責任由工傷保險獨自承擔,這是工傷保險分散工業災害風險的體現。除此之外,因用人單位過錯或用人單位以外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傷事故的,都可能發生侵權責任的負擔問題。如用人單位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不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或者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存在過錯,如用人單位指揮勞動者冒險違章作業,勞動者為追求經濟效益,而勞動者為更多賺錢加班加點、疲勞作業;以及由第三人的過錯造成工作期間的勞動者的人身傷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工傷事故報告 篇22
勞動局:
在,20xx年xx月xx日早上x點左右。事故發生后,我們公司把他送到x醫院,在那里接受了一系列的檢查和治療,并在出院。按照醫生的建議,現在請病假。傷勢正在恢復。
特此報告!
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
工傷事故報告 篇23
事故時間
2月23日下午17:00左右
事故地點
C3大巷
事故類型
頂板事故
事故性質
事故等級
受傷人
陳
一、事故經過及原因分析
(一)事故經過:
20xx年2月23日,掘進隊張發金通知錨桿隊彭海建安排人員對C3大巷開口處進行錨桿支護。接到通知后,彭海建就安排人員去施工。在施工中,對頂板均進行錨桿支護好。當日中班,劉輝班組職工就進入C3大巷開口處回風巷進行工作。工作前,施工人員用耙渣工具對工作點周圍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把松煤活矸都處理了一遍就進行清渣工作。當時陳明松在巷道右幫掏活石,突然在右幫1、5米左右高幫上滑落一塊長1米,寬0、6米的煤塊下來,陳明松躲閃不及,被煤塊推到壓住雙腿造成工傷事故。事故發生后,安全部門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勘察調查,發現煤塊長1米,寬0、6米左右。煤塊滑落處有滲水滴水現象,煤塊滑落的原因是煤塊經水泡松脫落。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受傷人安全意識淡薄,真正做好自我保護措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施工隊沒有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采取特殊支護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3、工作時施工人員未使用專用工具進行經常性的敲幫問頂,特別是對遇水地段沒有嚴格進行敲幫問頂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4、同組工作人員工作配合不好,未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
5、錨桿隊未按施工隊要求進行幫錨護幫;
6、區隊領導未入井進行現場監督管理工作;
7、安全部門監督管理不嚴,不到位;
8、當班帶班領導和安瓦員現場監督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9、技術部門沒有及時下發開口通知單指導施工工作。
當班相關人員
二、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損害(包括事故處理中所付出的代價):
1、事故造成陳明松雙腿不同程度骨折
2、經濟損失不明
三、主要經驗教訓:
1、頂板管理必須要嚴格,臨時支護到位牢靠;
2、現場管理不能馬虎,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排除,不安全不生產;
3、要求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4、現場監督管理必須要嚴格到位。
四、預防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
1、要求礦技術部門對掘進隊進行認真培訓,要求施工隊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C3大巷作業規程》進行施工和支護,保證安全生產;
2、要求掘進隊充分利用班前會加強職工安全教育,落實礦上的要求并把工作點的具體情況講清道明,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防范;
3、區隊長要嚴格執行跟班制度,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時刻提醒督促施工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絕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4、要求各施工隊必須無條件執行礦會議上布置的任務;
5、要求當班安全員要盡職盡責,來回走動,加強工作面的安全監督,及時掌握工作面的動態,發現問題,處理隱患,保證施工安全。
6、加強安全隱患整改的跟蹤監督工作,對不整改或延緩整改的隊組進行嚴厲懲處并勒令停產整改;
7、嚴格執行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對違章行為要大力打擊。
8、技術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工作,對不按技術要求施工的要及時指正。
五、對肇事人或責任人處理的結論:
1、當事人陳明松安全意識淡薄,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自保工作不到位,負直接責任,罰款100元;
2、當班班長方細寶沒有真正落實好敲幫問頂工作,負現場管理責任,罰款100元;
3、C3大巷施工承包人劉輝沒有落實《C3大巷作業規程》要求,進行特殊支護,負有管理責任,罰款200元;
4、當班隊長張發金事發時未入井,現場監督和管理不到位,負有領導和現場管理責任,罰款300元;掘進隊長賀興忠負管理連帶責任,罰款50元;
5、錨桿隊彭海建沒有落實好掘進隊交代的任務,負有一定的責任,罰款50元;
6、掘進當班安全員何顯忠監督不到位,負現場監督責任,罰款80元。
7、技術科副總張邦才,副科長葉興勇未及時下發開口通知單,負有技術指導責任,分別罰款100元;
8、當班帶班領導楊文發(當班礦領導請假,楊文發頂班)現場監督不到位,負有現場管理責任,罰款300元;
9、安全礦長李治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罰款300元;
10、生產副礦長李恒新負有管理連帶責任,罰款200元;
11、礦總工黃廷壯沒有監督好技術科工作,技術指導不到位,負有技術指導責任,罰款200元;
12、生產礦長(主持礦全面工作)賀順澤負有管理責任,罰款300元。
工傷事故報告 篇24
20xx年6月1日18時10分左右,xx市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廢氣泄漏事故,事故導致企業周邊4名群眾入院治療,22名癥狀輕微的群眾進行門診觀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事故發生后,國家安監總局及市、區領導高度重視,相繼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安監部門落實領導指示精神,徹查事故。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四十四條之規定,根據區委、區政府的指示,20xx年6月2日由區安全監管局、中塘鎮等相關部門組成了“6.1”廢氣泄漏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聘請專家參加,依法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及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xx市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xx公司坐落于xx市濱海新區中塘鎮東河筒村,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507.98萬人民幣;股東及出資信息:股東,xx市濱海新區中塘鎮東河筒村民委員會,實繳出資額,301.6萬元;股東,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1206.38萬元;法定代表人:張某某;主要經營范圍:直接耐曬黑G、直接耐曬藍B2RL、直接耐酸大紅4BS、直接桃紅12B、液體黃R、液體黃YD-Ⅱ、液體棕、液體紅等;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生產工藝流程
發生事故的車間主要產品為液體黃R,該產品是一種用來對紙張進行染色的黃色液體染料。
操作規程:
首先用水調制片堿形成水溶液并加入反應罐中,然后將對硝基甲苯鄰磺酸加入反應罐進行縮合反應,期間用冷卻水對反應罐進行冷卻并啟動攪拌,縮合反應結束后往反應罐中加入濃硫酸進行中和反應,要求在40-60分鐘內滴加完濃硫酸,期間繼續用冷卻水對反應罐進行降溫,要求滴加完濃硫酸后反應罐的溫度在50度左右。最后一步再加入二乙醇胺進行溶解得到最終產品液體黃R。
酸霧吸收噴淋裝置原理:
對在添加濃硫酸過程中分解產生的三氧化硫等尾氣采用酸霧吸收噴淋裝置來進行尾氣處理,該裝置主要由兩級堿液噴淋中和裝置和一套引風系統組成,反應罐在添加濃硫酸過程中產生的三氧化硫尾氣通過安裝在反應罐頂部的引風管進入位于車間外部的酸霧吸收噴淋裝置,經過兩級噴淋堿液中和后的合格尾氣通過煙囪排入大氣中。
二、 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救援情況
(一) 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6月1日下午18時左右,xx公司生產液體黃R產品的液體染料車間(廠內編號為6車間)一號反應罐在添加濃硫酸的過程中,當班工人突然發現反應罐往外冒白煙(主要成分為三氧化硫),因現場煙氣濃度大,人員無法靠近反應罐,該工人就跑到位于車間外面的酸霧吸收噴淋裝置查看,發現該裝置沒有運轉,就立即啟動該裝置并往反應罐冷卻水系統中加入冰塊以加強冷卻水的供冷效果為反應罐降溫,三氧化硫外溢從17時41分開始,至當日18時38分左右三氧化硫停止外溢,外溢時間約一小時。在此期間,因反應罐為常壓敞口式,致使分解產生的大量三氧化硫煙氣從反應罐搪瓷罐口外溢并由車間的天窗口及酸霧吸收噴淋裝置的煙囪口向空氣中排出,氣體因風向飄落至附近的居民活動廣場,造成部分群眾出現呼吸道不適癥狀。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情況
區應急指揮中心接報后立即上報區領導,區領導高度重視,國英、張勇、傳捷、長順、景平、青林等區領導同志分別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妥善處置,安排好受影響群眾的檢查診治工作。區政府秘書長曹金秋同志及區安監、衛生、環境、公安、消防、應急和中塘鎮黨委、鎮政府等部門的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幫助受影響群眾到醫院進行檢查診治。現場已責令企業停產整改,中塘鎮黨委、政府妥善進行了群眾安撫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事故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4名群眾入院治療,22名群眾留院觀察,截至6月12日,住院群眾已全部出院。
(二)直接經濟損失
截至目前,事故調查組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 GB6721-86的標準,已確定直接經濟損失約215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 直接原因
員工違章操作,設備故障。
操作工鄭某某未按照操作工藝要求往反應罐中緩慢滴加濃硫酸,并在加酸期間擅離崗位,造成濃硫酸加注過快,導致反應罐反應劇烈,產生大量熱量及三氧化硫尾氣;同時,因酸霧吸收噴淋裝置中的第一級噴淋泵電機損壞,不能噴出堿液來中和尾氣中的三氧化硫,導致三氧化硫尾氣未經處理進入第二級,使未得到充分吸收處理的三氧化硫尾氣從煙囪排到空中,從車間屋頂天窗及煙囪排出的不合格三氧化硫尾氣因風向飄落至群眾活動廣場,造成部分群眾因吸入廢氣身體不適入院就醫。
(二)間接原因
xx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
xx公司未對染料車間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進行有效辨識,沒有建立相應的隱患排查制度,設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保障設備完好及日常可靠運行,只有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才進行報修,導致酸霧吸收噴淋裝置第一級噴淋泵電機損壞故障未能發現。
xx公司員工操作知識和技能培訓教育缺乏,整個車間9個人只有一名車間主任和兩名帶班班長懂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未按照預案進行定期演練,沒有制定相應應急處置方案,導致員工遇到突發事件束手無策。
xx公司沒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及每日生產前的生產裝置檢查制度,操作工開車前沒有確認裝置各單元是否正常就開車生產,裝置是否存在問題全然不顧。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xx公司“61” 尾氣泄漏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xx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很大漏洞。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導致從業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不了解事故應急處置措施;沒有督促和教育好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沒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規定,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一)之規定,處以35萬元罰款。
(二)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xx公司主要負責人張某某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力,沒有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沒有就本單位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實際演練,以講代練。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一)之規定,處以20xx年度收入30%的罰款。
xx公司當班工人鄭某某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其未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生產期間擅離職守,導致事故發生,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建議機關調查處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xx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按照責令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待安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組織生產。要對公司進行全面風險辨識,制定相應處置方案,按照預案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應急演練。開展全員生產技能教育培訓和考核,不具備條件的不安排上崗;嚴明勞動紀律,避免員工生產期間擅離崗位,完善交接班制度;建議該公司將硫酸加注由人工手動加注改為流量控制自動加注,將反應罐的溫度檢測由玻璃溫度計改為遠傳溫度顯示儀;在車間內增加顯示引風機工作狀態的電流表,實時顯示引風機工作狀態;在車間增加尾氣泄漏報警系統;建立設備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設備完好率。
同時,該企業已經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升二級工作,存在為達標而達標,為升級而升級的問題,建議該公司要嚴格把標準的內容落到實處,切實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認真落實屬地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東河筒村委會作為股東,要履行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企業的日常巡查和檢查;中塘鎮作為屬地政府,要進一步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做到守土有責,進一步落實屬地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