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自查報告(精選5篇)
社會自查報告 篇1
根據天綜治委發[20xx]字第14號文《關于做好全年綜合治理工作自查的通知》精神,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對20xx年度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20xx年度,縣人大常委會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市、縣、街道綜治工作會議和社會治安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保穩定、保平安”責任書所確定的工作目標,認真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確保了人大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切實搞好人大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縣人大常委會始終將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擺在重要的位置,年初就專題開會研究,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任務分解到機關各工委辦,并明確由辦公室行政科負責督查。同時,為確保“保穩定、保平安”責任書具體目標的實現,讓機關全體干部充分認識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自覺擔負起維護穩定的政治責任,切實做好人大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縣人大常委會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堅持讓全體機關干部參加常委會法制講座聽取法學專家的授課,以提高法學理論水平,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二是邀請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鄭維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專題講座,組織觀看電影《新中國第一大案》,以做到警鐘長鳴,防止腐敗案件的發生,三是組織機關干部收看收聽事件的報告,觀看有關單位舉辦的圖片展覽,并廣泛深入地討論,使機關干部認識到與邪教組織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四是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堅持干部值班制度,加強重大節日前的安全保衛保密思想教育,以增強機關干部的安全保密意識,防止火災、盜竊、泄密案件的發生。五是通過談心、家訪形式,及時發現糾紛苗頭,將機關干部之間、機關干部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矛盾激化。
二、發揮權力機關的作用,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開展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切實加大“四五”普法力度,進一步提高依法治縣水平,縣人大常委會作出了《關于在全縣公民中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以增強公民遵紀守法、自我保護的意識和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自覺性,為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努力實現從樹立公民法律意識向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轉變。
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司法公正問題,縣人大常委會專題聽取了縣檢察院關心開展執法監督工作的情況報告,要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為監督重點,依法糾正執法不公的問題。縣人大常委會還聽取了縣法院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的情況報告,要求縣法院搞好房地產審判業務向前向后延伸工作,依法解決房地產糾紛,努力化解各種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為了促使有關部門關心和解決低收入群體生活困難問題,以達到從源頭上化解引發矛盾糾紛的各種因素的目的,縣人大常委會成立了課題調研組,撰寫了《關于提高城鄉人民收入的途徑和辦法》的調研報告,為縣委縣府提供決策參考。常委會還聽取了縣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關于社會保障工作的情況報告,要求進一步拓寬社會保障工作履蓋面,尤其是國企下崗職工中的保障工作的履蓋面,建立勞動就業的良性機制,廣開就業門路,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切實解決好社會老年群體、弱勢群體的困難。
縣人大常委會一直把正確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依法妥善處理信訪案件,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加強對信訪案件的調查研究,完善信訪督辦程序,重要來信來訪由常委會主任、副主任親自處理和跟蹤督辦等方式,使人民群眾反映的一些棘難問題及時得到解決,密切了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穩定。
x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社會自查報告 篇2
按照永春縣社會困體“小金庫”治理工作會議精神,永春縣僑鄉足球協會社團認真開展了清理“小金庫”工作,現將自查自糾情況總結如下:
一、健全組織,強化領導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團成立了由社團主席林育民任組長、秘書長林志偉任副組長的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財務處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二、提高認識,加強宣傳
全縣“小金庫”專項治理后,我團迅速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學習有關文件,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認真對待專項治理工作,加強廉政建設,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規范財務收支活動的重要舉措,是教育和保護干部的需要。對照“七種”表現形式認真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三、落實舉報制度,加強工作監督。
我團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并公布了舉報電話、制作了舉報信箱,注意發揮網絡舉報作用。建立了舉報登記、查處督辦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許清芳具體負責,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既營造了濃厚的工作氛圍,又保證了此項工作有效開展。
四、認真開展自查,實施長效監督
按照《泉州市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要求,我團重點圍繞“清理內容”中的八大項指標開展清查活動,對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
1、我團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我團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各類票據均管理規范,并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4、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5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雖然我團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團將進一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永春縣僑鄉足球協會
社會自查報告 篇3
根據縣委辦《縣“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總結驗收工作實施方案》(德辦發23號)的文件要求,我局結合單位“五五”普法工作開展情況,認真進行了自檢自查,現將科技局“五五”普法工作開展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普法基本工作情況
(一)領導重視,指導有力,保證了“五五”普法工作得到順利開展
“五五”普法工作自開展以來,我局領導就認真學習中央、省、州、縣有關“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認真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五五”普法工作思路,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作為我們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為切實加強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推動法制建設,我局圍繞縣“五五”普法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細化了工作步驟,提出了具體要求,及時成立了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五五”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確保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開展。
(二)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學法用法
1、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
結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學習,采取集中學與自學相結合,學習法制理論與學習法律條文相結合的方法,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領導干部學法律制度,增強領導干部學法效果。一是抓好憲法的學習,著力提高全局干部職工的憲法意識。二是學習與勞動保障相關的法律法規。三是學習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四是學習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學習了《行政許可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落實學法內容、時間、效果和質量,為法制宣傳工作的開展營造了良好的學習氛圍,提高了執法隊伍科技執法的水平。
2、緊密結合勞動保障部門法制建設的實際,不斷加強勞動保障工作者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全社會勞動保障意識,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參加縣司法局、人事局等部門組織的干部法律知識考試,參考、合格率達100%。通過各項學習考試活動的開展,提高干部職工學法、用法的自覺性和學習法律、業務知識的熱情,收到良好的宣傳教育效果。
(三)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實行服務承諾制
為認真貫徹黨的__大精神,深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推進依法行政,從根本上轉變工作作風,我局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把各級黨委、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到群眾中去,增強全體干部職工“廉潔、高效、務實、服務”的便民意識,樹立單位的良好形象。進一步優化服務,認真落實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公開政策法規、服務項目、辦事程序、承諾時限等增強了辦件的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審批效能。
(四)建章立制,規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幾年來,我們通過建章立制、實行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加強民主制度建設、推行政務公開,不斷探索和加強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相應法制宣傳教育專項經費,建立健全科技法制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制度,保證普法工作的順利實施。“五五”普法以來,由于我們認真地抓了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我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干部職工人人學法、個個懂法,自覺地遵章守法已經蔚然成風,從未發生違紀違法問題,在社會上樹立了良好形象。
二、存在不足
“五五”普法期間,雖然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與縣“五五”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要求還有差距。具體體現在:普法宣傳教育不夠深入,不夠廣泛,形式較單一,存在普法的受眾面前不平衡問題;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結合的不夠緊密,普法工作的效能還沒有完全轉化為依法治理的實踐;普法工作制度和措施不夠完善,影響了普法的實際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普法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社會系統工程,任重而道遠,要長抓不懈。針對以上不足,今后我們將認真總結落實“五五”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經驗,不斷開創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逐步建立普法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二是抓好普法隊伍建設,提高人員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強對普法工作的督導,實現社會保障服務和法制宣傳教育互相促進;四是創新普法形式,發揮網絡技術在社會保障與依法治理中的獨特優勢,提高宣傳質量和宣傳效果。
x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x年x月x日
社會自查報告 篇4
為切實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社會撫養費管理使用效益,根據《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社會撫養征收管理的實施方案》文件要求,嘉陵鄉人民政府及時組織對全鄉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現總結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成立領導小組
針對此次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工作的自查,嘉陵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趙敏為組長,分管領導人大主席齊祥云為副組長,計生辦劉忠、財政所龍艷梅、黃鳳、秦龍等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此次自查工作。人員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二、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為了認真的做好社會撫養費的征收與管理工作,結合我鄉實際,切實把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貫穿于全年的工作當中,我鄉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工作已經具體落實到村、組及掛村領導;同時加大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有一個全新的了解。
三、我鄉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
我鄉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嚴格按照《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并根據縣上統一標準、嚴格按照征收程序進行,采取“專票專用、票款兩清”的管理辦法。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對所收取的社會撫養費及時足額上繳縣財政局。通過對我鄉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情況檢查,沒有出現截留、挪用、貪污和私分社會撫養費的情況。嚴格的按照要求及時完善社會撫養費額的征收案卷資料及征收臺帳。
總的來講,我鄉在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工作中,領導高度重視,具體措施有力,自查效果明顯。我鄉將在下一步工作中,更進一步的加大力度,確保我鄉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序的開展。
xx人口與計劃生育辦公室
xx年3月29日
社會自查報告 篇5
根據市局統一安排,XX年7月份,我隊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進入對照檢查階段,在對照檢查階段,我隊認真組織民警緊密聯系思想實際、崗位實際和執法活動實際,對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五個方面的具體要求,采取多種方式、利用多個渠道,廣征諫言,廣收意見,深入查找問題。現將我隊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問題、產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觀念方面:一是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刑偵工作有差距,圍繞公正執法深化刑偵改革步伐不快,創新意識還不強。二是個別干警執法思想陳舊,現代法治理念還沒有完全樹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輕證據”、“重實體、輕程序”思想,受傳統的有罪推定的影響,未牢固樹立疑罪從無的法治理念,漠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三是個別干警為民執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樹立,缺乏服務大局意識,滿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務,就案辦案,沒有設身處地為群眾排憂解難;四是一些干警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輕視辦案的政治和社會效果,個別案件不能達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執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訴到法院的個別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現部分定罪證據未被審判機關認定的現象;二是個別案件的審查報告制作不規范,承辦人對案件的事實及證據沒有進行綜合分析,給領導審批決斷帶來困惑;三是對新形勢下職務犯罪規律研究不夠深入,突破案件的辦法不多,個別案件初查不夠深入細致,證據收集和固定證據不力,導致個別案件質量不高;四是個別辦案人員粗心大意,法律文書制作不規范,內卷材料不全,卷宗歸檔不及時。
(三)執法作風方面:一是個別辦案人員沒有嚴格遵守辦案紀律,保密意識不強,偶有出現有意無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現象;二是個別干警在辦案過程中,特別此文來源于是是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時,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確,有時沒有完全告知當事人的有關訴訟權利;三是在辦案中過分強調案件的“神秘性”,一些應該公開的事項沒有及時公開,一些當事人有權知情的事項沒有及時予以解答說明;四是個別干警接待來訪群眾態度生硬,對無理糾纏的來訪人,有時不能作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五是個別干警不注意維護刑偵警官的職業形象,在某些場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損壞了刑偵機關的良好形象。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
(一)沒有徹底端正執法觀念。近年來,通過各類主題教育活動,我隊執法觀念和執法思想在整體上有了很大的改觀,一些舊的執法觀念和錯誤作法被摒棄,與法治文明相適應的執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數干警的執法思想和執法行為仍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和執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陳舊、落后的思想和觀念在一些干警頭腦中根深蒂固,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辦案輕監督,“只要辦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問題可以忽略不計”的錯誤思想在一些干警頭腦中仍沒有剔除,自覺不自覺地沿用不合時宜的習慣做法辦案,導致執法中出現各種錯誤和偏差。
(二)宗旨觀念沒有牢固樹立。某些干警執法為民意識淡薄,“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的問題沒有徹底解決,沒有時刻把群眾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沒有時刻把群眾的冷暖疾苦掛在心上,沒有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統一起來,沒有擺正公仆位置,認為到群眾中去是找麻煩,浪費時間、人力、物力;認為調查取證可以走群眾路線,處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眾路線;認為群眾不懂法,走群眾路線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偵干警文化素質和業務水平與當前不斷變化的新形勢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偵干警的文化素質不能完全適應新時期刑偵工作的高要求,知識理論水平不高。隨著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經濟交往頻繁,社會經濟關系日趨復雜,違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進和隱秘,要求執法人員有過硬的業務能力,而現在執法人員業務技能還有相當差距。
(四)執法監督制約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規章制度難以落實。
(五)執法環境不夠理想。法律在社會生活的一切重要領域中應具有的崇高權威和地位并沒有在人們頭腦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觀念,現實生活中“以權欺法”的事屢有發生。
三、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專人負責。支隊成立了由支隊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參加的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了支隊法制工作專班及法制員制度,明確一名支隊領導主抓法制工作。同時層層簽訂執法質量目標管理責任書,將工作目標、任務、權責細化分解,具體落實到每個探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主動抓的局面。
(二)堅持“月考季評”,做到獎懲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隊加強執法管理和建設工作,認真填寫執法臺帳,建立執法檔案,并對日常執法狀況進行翔實的記載,為半年和年終考核評議提供了可靠依據。同時,各執法辦案大隊結合實際,每月組織進行一次執法質量月考自查,發現的執法問題,載入民警個人執法檔案,并按月在單位內進行排名、通報。支隊每季度開展季評,會同局法制科部門開展年度最佳辦案單位和辦案民警的評比活動。同時把執法質量與崗位目標考核結合起來,把考核結果與領導的政績、晉升掛鉤,與民警的提拔、立功受獎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嚴格審核把關,加強“個案監督”。各大隊的案件主辦人員,在刑事案件呈報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提請逮捕、移送起訴或行政裁決之前,均要填寫《刑事案件質量評查卡》和《行政案件質量評查卡》,由大隊法制員進行案件質量評查簽名,發現的問題及時加以糾正,再由支隊法制工作組復核簽名后,再報市局法制部門進行法律審核,并呈局領導審批。對重大、復雜、疑難的案件集體議案審核,并做好詳細記錄,妥善保存。對收取的保證金由支隊財務統一管理上交市財政專戶,做到管收分離。實行倒查機制,通過對辦案程序的全過程監控,加大個案執法監督力度,對確實存在執法違法問題的,由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四)開展教育培訓,增強法治意識。支隊以提高執法質量為出發點,切實抓好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執法水平。一方面,在積極參加市局組織的各項法制教育培訓活動的同時,結合本單位實際和發現的執法問題,通過以案說法、法律知識競賽、崗位練兵、以老帶新等形式,開展執法教育培訓活動,形成嚴格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各辦案大隊組織辦案民警參加庭審旁聽活動,每年至少兩次,并做好記錄載入民警個人執法檔案。支隊結合大練兵及民警執法資格認證工作,適時開展法律知識模擬考試,發揮以考促學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