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廣場檔口租賃合同(精選3篇)
購物廣場檔口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本購物廣場負一層BE062—1號檔口租賃給乙方。甲方對出租的檔口具有合法產權。
二、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為一年。
三、租金:乙方首次交款日為年月日,元整(元整)為一季度房款(其中包括元(元)押金,用于保證乙方下半年繼續承租以及檔口設施不予損壞的抵押),以后再交房款為每半年一交,如下半年乙方不再承租,元(元)押金不予返還。
四、相關費用:
1、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稅務,電費,水費,煤氣費,乙方需要按銅鑼灣銀座購物廣場的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如發生欠繳行為所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索。
2、在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如乙方出現違規,違法行為,被商場或有關部門處罰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同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予以追索。
3、租用期間注意安全,如出現物品丟夫,被盜,損毀及附屬設施損壞,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協助乙方協商解決,不承擔經濟責任。
4、如有不可抗拒力造成雙方財產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乙方是消防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凡在日常經營和上級檢查中,承租門市存在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對由此產生的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五、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凡由乙方責任終止合同者,租金均不予返還。
2、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店鋪,合同期滿后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租金按當時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情況可作適當調整。合同期滿后,乙方如不再續租,乙方應提前二個月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合同期滿后,甲方如要收回檔口,甲方也應提前二個月通知乙方,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不得將檔口轉租,出兌,轉借,分租,分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且不承認乙方與其他人簽訂的任何合同。
4、乙方托欠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檔口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征得甲方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檔口內的裝修設施,乙方不得給予破壞和拆除,保證不影響檔口繼續使用。(可移支設施除外)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交付租金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效應。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日期:
購物廣場檔口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雙方就乙方租憑甲方檔口一事,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檔口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檔口位置坐落在漢口火車站一樓乘車大廳夾層內(六至九樓梯口)。
第二條:檔口內部的主要設備有(水表、電表各一塊、公共桌椅)。
第三條:檔口租憑的期限本合同約定租憑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簽訂租賃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交押金元。 租憑期限滿前30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繼續租憑合同,并交下季度租金。
檔口經營項目:
第四條租金及其他交納方式,每月租金元,租金按季交付,大寫元,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
第五條檔口水、電費按各檔口消費,自己承擔,價格按照新欣公司規定交費。
第六條檔口所經營產品,必須經過甲方同意,銷售產品已掛牌為準,甲方應保護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不能跟其他檔口重復,遵守先來后到為準則。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方付違約金五千元。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武漢紫湘園酒店萓理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署人:簽署人:
日期:日期:
購物廣場檔口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檔口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
2.檔口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終止,甲方雞蛋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收回檔口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檔口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檔口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檔口租金達天;
(4)連續3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檔口租金;
3.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
4.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5.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敲詐,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主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