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機短期租賃合同(精選3篇)
提升機短期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為了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就甲方租賃乙方物料提升機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使用地點、使地腳螺栓及基礎制作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預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日期天數為暫估,最終以實際發生天數計算。
三、機械設備租賃價格確定原則、費用組成及結算方法
3.1機械設備租賃價格確定原則:機械設備租賃價格涵蓋主體設備,進出場費、按拆及配套服務、設備的檢測、售后服務及現場維修。
3.2費用的組成:日,此單價為不含稅單價合同價格限高度為超過此高度,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3.3費用的支付:
3.
3.1租賃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使用時正式計取租賃費用。
3.
3.2租賃費當月結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取5%的違約金或停機。乙方使用完畢通知甲方拆除時應提前3天告知,并與甲方辦理結算后付清全部租賃費,否則,甲方不予拆除設備并繼續收取租賃費直至結清。
四、甲方工作
4.1甲方負責設備基礎的技術指導及其輔助工作和相關機械部件的配備。
4.2甲方在機械設備交由乙方使用前,應對設備進行工作性能、安全等全面檢查,保證乙方安全、正常使用并向乙方提供設備驗收全部資料,確保乙方在工程使用該設備符合相關管理部門的各項要求。
4.3按雙方約定的進場期限提供設備和附件,進行安裝和調試并經驗收合格后移交乙方。保證乙方能夠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正常使用。
4.4按照有關約定對進入現場的機械設備進行售后服務,符合項目管理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約定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和回訪,保證正常運轉。
4.5甲方人員進入乙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聽從乙方指揮、安排。
4.6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乙方的要求,甲方提供編制物料提升機各項技術資料和安裝與拆除方案,負責設備檢測、備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提升機短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的房屋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為住宿場所。
二、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一次性付給甲方押金______不計息,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緣故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一次性無息退還。
三、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后,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月應付的租金按合同元寶的日期向甲方交納。水電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計租之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_.
五、合同期間,乙方保證愛惜好套房內的一切屋子結構及其裝修飾物,不任意破壞,造成破壞的愿意修復原狀并費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租賃期滿也必須完整無損交付給甲方。租賃結束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及時退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任意處理,乙方無異議。
七、租賃期間、安全問題由乙方完全自負并遵守樓紀樓規,不得影響鄰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內進行從事違法違紀或危害社會公德之事。
八、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
九、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的,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全部了,甲方示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給乙方的,甲方除退還給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補償乙方壹個月租金。
、谝曳巾氁兰s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則甲方可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從拖欠日起按日加收5%,拖欠時間達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追收乙方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圩赓U期間,如一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償金。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
住址: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提升機短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日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