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在澳大利亞長時間居留的商務人士,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臨時商務入境(長期)簽證,該簽證規定的居留期長達 4 年:
公司在澳大利亞從事商務活動的人士(高級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和專家); 來自要在澳大利亞建立分支機構的海外公司、參與組建合資企業的人士或代表海外公司赴澳簽證合同的人士; 根據 澳大利亞勞務或投資支持技能協議 到澳大利亞的人士。澳大利亞政府對在地方和人口增長緩慢的地區從事商務活動的雇主給予特殊照顧。地方政策為那些不能滿足最基本的技能和薪水要求的雇主提供幫助。
地方簽證機構 支持雇主提名,招募海外工人充實那些對技能或薪水的要求低于正常水平的公司地區職位。
如果你在 2004 年 1 月 1 日 或之后,為到在澳大利亞從事商務活動的公司工作,或按照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地區總部協議,或按照 澳大利亞投資支持技能協議 到澳大利亞工作而申請簽證,你應該遵守以下規定:
你不必到澳大利亞遞交申請; 你必須通過互聯網或以書面表格(硬拷貝)方式向澳大利亞簽證機構遞交簽證申請; 你不能向澳大利亞海外簽證機關提交簽證申請; 不能使用互聯網申請簽證的進行長期商務訪問的人士必須提交書面表格(硬拷貝)。你可以從下面的網站下載申請表格。 如果你以書面形式提交申請,你必須將申請發送給澳大利亞商務中心,該中心處理你的雇主發來的擔保和提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