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一)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聯系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兩者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在作用上相互補充;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在實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進。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
(1)性質不同。會計法律制度通過國家機器強制執行,具有很強的他律性;會計職業道德主要依靠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具有很強的自律性。
(2)作用范圍不同。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會計職業道德則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
(3)實現形式不同。會計法律制度是通過一定的程序由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管理機關制定的,其表現形式是具體的、明確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規定;會計職業道德出自于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職業實踐,其表現形式既有明確的成文規定,也有不成文的規范,存在于人們的意識和信念之中。
(4)實施保障機制不同。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會計職業道德既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又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
三、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一)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形式
(1)接受教育。通過學校或培訓單位對會計人員進行以職業責任、職業義務為核心內容的正面灌輸,以規范其職業行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教育。
(2)自我教育。會計人員自我學習、自身道德修養的行為活動。
(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內容
(1)會計職業道德觀念教育。通過學習會計職業道德知識,樹立會計職業道德觀念,了解會計職業道德對社會經濟秩序、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以及違反會計職業道德將受到的懲戒和處罰。
(2)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教育。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準則、提高技能、參與管理和強化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是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核心內容,并貫穿于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始終。
(3)會計職業道德警示教育。通過對違反會計職業道德行為和違法會計行為典型案例進行討論和剖析,從中得到警示,提高法律意識、會計職業道德觀念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4)其他與會計職業道德相關的教育。
摩根士丹利的承銷費用可能被分食
隨著中國建設銀行香港ipo在即,承銷商之爭也硝煙漸起。昨日有消息稱,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簡稱瑞士一波)有望成為建行的承銷商,但遭遇建行“老伙伴”摩根士丹利的強烈反彈。建行一位權威人士昨天向《每日經濟新聞》證實了這一消息。
這位人士承認,該行的確正在與瑞士一波密切接洽,談判承銷事宜。但談判細節事涉重大,不便透露。另有報道稱,瑞士一波的母公司———瑞士信貸集團將在建行首次公開發行(ipo)時收購建行價值多達5億美元的股票,但瑞士一波贏得顧問資格并非取決于這一決定。
該報道稱,經過瑞士一波數月游說,建行高層想讓瑞士一波和摩根士丹利一起參與建行的ipo。但這遭到了后者的反對,因為摩根士丹利自去年1月份以來即長期與建行合作。人們普遍認為,大摩將和它與建行的合資投行中金公司一起,擔任建行上市的主承銷商,而瑞士一波的突然介入,無疑將分食承銷費用。昨日本報未能聯絡到摩根士丹利評論此事。
復旦大學金融學教授孫立堅表示,目前距建行計劃的香港ipo不到3個月,授予新的承銷商資格能夠利用瑞士一波和摩根士丹利各自客戶群的不同,擴大申購客戶的層面,有利于建行上市定價。
孫立堅還表示,在美洲銀行和亞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先后入股建行后,建行行長郭樹清曾表示,建行起初的計劃是引進1-3家戰略投資者,加上銀監會的規定只是ipo之前的外資持股不超過25%,所以瑞士信貸作為新的投資者進入非常有可能。
投行分析師表示,估計建行首發的承銷費為1.5億美元,瑞士一波可能得到其中不足1/3的費用,因為長期擔任顧問的摩根士丹利和中金公司將獲得大部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