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是在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工作的執業藥師必須具備的 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的職業道德,集中了執業藥師在工作中理論聯系實際, 獨立解決與處理有關藥品方面實際問題的綜合知識、技術與能力,以保證執業藥 師為病人提供優質的藥品和藥學服務。
【基本要求】
1.掌握處方調配工作的整個流程,能熟練、正確地調配處方。
2.掌握指導用藥的基本知識和特殊人群用藥基本內容,能把處方用藥從藥物治療學的角度進行解釋與說明。
3.掌握合理用藥的基本概念。
4.掌握藥品生產、經營中質量管理的綜合知識,具備解決一般藥品質量問題的能力。
5.掌握藥品儲運和養護的基本技能。
6.掌握常用藥學工具書的使用方法。
7.熟悉常見中毒物質的中毒表現和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與知識。
8.掌握非處方藥的品種和使用注意事項。
熟悉非處方藥的基本概念。
了解非處方藥的遴選原則。
9.熟悉為醫務人員、病人和藥品消費者提供藥學信息服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10.熟悉社會藥房和定點藥房的任務、執業藥師的特點和素質要求。
熟悉醫院藥學部(藥劑科)的性質和任務。
【考試內容】
1.藥學基本知識
熟悉醫院藥學部(藥劑科)的性質、任務和在醫院的地位。
熟悉社會藥房的性質、定位、特點、經營原則、技術管理和基本的管理制度。
熟悉定點藥房與非定點社會藥房區別。
熟悉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職責。
熟悉執業藥師的含義、特點、職責和素質要求。
了解醫院藥學的基本概念、性質、發展概況和組織機構設置。
了解醫院藥學和社會藥房的發展趨勢以及藥學保健的基本含義與意義。
2.處方調配
掌握處方權限、處方書寫要求、處方限量和處方保管的具體規定。
掌握處方審核與調配的基本程序、注意事項和有關管理制度。
掌握藥房藥品請領、驗收、保存的原則與要求。
熟悉藥房的任務和處方的定義、意義、組成。
3.用藥指導
掌握用藥指導的基本內容,包括用法用量、老年人用藥、兒童用藥、圍產期和哺乳期用藥、肝腎功能損害病人用藥、特殊疾病用藥和藥物相互作用的基本內容。
掌握基本的用藥指導方法。
熟悉用藥指導的意義、目的和病人用藥依從性的基本概念。
4.合理用藥
掌握藥物治療有效性的有關知認
掌握藥物治療安全性的有關知識。
掌握促進合理用藥的措施。
掌握影響合理用藥的因素。
掌握不合理用藥的后果。
熟悉藥物治療經濟性的相關知識。
熟悉藥物治療適當性的含義和評價原則。
熟悉不合理用藥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