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廳發[2007]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o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建設部有關單位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建設工程經濟 100 6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30 78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130 78 專業工程
管理與實務 房屋建筑 均為160 均為96 公路 鐵路 民航機場 港口與航道 水利水電 電力 礦山 冶煉 石油化工 市政公用 通信與廣電 機電安裝 裝飾裝修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各科目及專業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并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2月15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表:2006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事部辦公廳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