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扶貧幫困措施方案 篇1
為全面推進各項民生工程,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工作,讓沈陽振興發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鄉困難群眾,現就20xx年全市開展扶貧幫困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城鄉困難群眾的生產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為目標,以解決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為重點,堅持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原則,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扶貧幫困工作機制,全面提高扶貧幫困工作水平,為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沈陽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一、主要任務
(一)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五保供養標準。20xx年,城市低保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15%,或月標準增加額不低于50元;農村低保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25%,或年標準增加額不低于480元;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農村五保對象供養金年人均增加額不低于600元。此項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和各區、縣(市)政府負責。
(二)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沈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貧困群體非集中供暖補貼標準,城市低保盧每戶每個取暖期補貼標準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邊緣戶每戶每個取暖期補貼標準由300元提高到420元。同時,參照城市集中供暖補貼標準,完善農村供暖政策,實現城鄉供暖救助一體化。此項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房產局和各區、縣(市)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