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使用承諾書 篇1
1、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市委八簡兩風和縣委“三不得、三嚴禁、三不準”的規定。
2、提高服務意識,增強責任心,和群眾心連心,做群眾的貼心人,消除“四難”和“中梗阻”現象。
3、堅決執行《廉政準則》和《財政干部十不準》的相關規定,開展社會訪談活動,及時掌握了解黨員干部的思想活動和8小時以外生活狀態。
4、切實整頓和轉化機關和鄉鎮(場)財政所各黨支部中存在的軟弱渙散現象,黨組成員對分管股室(單位、所)的管黨治黨工作負領導責任,各支部書記具體負責對本支部的管黨治黨工作。堅決處置不合格黨員,純潔黨的隊伍。
5、公開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做到三個“立即辦理”:符合政策規定的立即辦理,審批手續完備,提供資料完整的立即辦理;上級交辦的事項立即辦理。
6、加強財政監管,提高財政資金績效,做到“三個嚴格”:嚴格審批程序,嚴格預算管理,嚴格監督檢查。積極推行公務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財政資金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7、加強惠農資金管理,提高政策水平,確保群眾利益不受損,嚴格張榜公示制度,逐一核對并重新登記同名同姓的農戶,切實解決惠農補貼一戶多折的問題。
8、規范村級“三資”管理,嚴格執行“三資監管代理”相關制度,強化村級財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強票據審查,確保村級招待“零費用”。
9、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加強紅安財政網、紅安財政與信息公開網建設,傾聽群眾呼聲,對群眾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及時采納,提高從嚴治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