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通用18篇)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于桂林市興安縣湘江路、編號為
060003-1、060104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興國用(20__)第060003-1號、興國用(20__)第060104 號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53693.5m2 ,規劃用途為: 住宅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為【√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銷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房管所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現房銷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該商品房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單元】 【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住宅 ,屬 磚混 結構,層高為:
,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 1 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元(大寫
× 佰 × 拾 × 萬 × 仟 × 佰 × 拾 × 元整)。
3. ×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機關核發的房屋產權證上的建筑面積為準,以合同約定的單價不變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套內建筑面積單價不變,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退還買受人,并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 ×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3. 。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于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總價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已付的定金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抵作房款)。
2.分期付款: × 。
3.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 年 月 日支付購房首付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由買受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手續。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2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3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3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1)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買受人須在10日內備齊辦理銀行按揭手續所需要的資料,否則,由此而延誤辦理按揭手續由買受人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2)因買受人的原因,銀行不予批準或者不予足額批準買受人的按揭貸款的,買受人須在接到銀行或者出賣人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選擇一次性付款,并與出賣人簽定變更付款方式的補充協議,否則,由買受人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簽訂合同后,因國家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者政府規范性文件而影響交房日期的。
3.其它: 。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90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0.5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90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5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月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1 (該比率應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夠商品房為住宅時,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買受人在收到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點付清購房余款并辦理交接手續,買受人逾期辦理交接手續,應承擔所欠購房款的逾期付款違約責任。買受人逾期接房超過30日的,須按日向出賣人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一的房屋保管費。出賣人的交房通知包括按照買受人在本合同預留的電話通知以及《桂林晚報》或者《桂林日報》上的交房通知。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見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出賣人按市場價賠償約定標準未做的裝飾、設備差價;
3.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交房時水電到位;
2.交房時有線電視線、電話線布線到位;
3.交房時排污管到位;
4.其他 。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違約責任 。
2. 。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全部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5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因買受人的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權屬證書的,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歸本棟樓宇買受人使用、維修和保管,或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確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歸本樓宇住宅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由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或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確定。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5. 。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為 住宅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壹拾貳 頁,一式 伍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其中出賣人 叁 份, 買受人 壹 份,興安縣房管所 壹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興安縣房管所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 ,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屬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 平方米),共______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層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___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面積(暫定價)為每平方米____元,總金額為(____幣)________元。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產交付時,________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不包括±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包括±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個月內按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第十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指外銷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3
商品房買賣契約(適用商品房內銷、外銷、預售、銷售)
商品房買賣契約(適用商品房內銷、外銷、預售、銷售)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規定,已合法取得南京市_________區_________地塊___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名稱_________坐落_________。項目總平面見附件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上述項目之商品房買賣,訂閱本契約
注意
1.如房屋為共有,共同購買人的名字要寫全。
2.看清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以避免權益受損。
3.此條為買賣契約標的的詳細狀況,應盡量詳盡、明確,以便交付、驗收時對照。
第一條 標的
第一款 乙方向甲方購買上述商品房中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房屋;該房屋使用功能為
住宅(住宅/辦公/商業)
該房屋主體建筑總層數_________層,其中_________米以下_________層,_________米以上_________層;屬框架框架/框剪/磚混)結構,層高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公共配套設施及其標準見附件2,該房屋的套型及分層平面位置見附件3,裝修裝飾及設備標準見附件4。
第二款 本契約所稱“該房屋”,包括其占用土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該房屋的土地面積在乙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款 甲方已申領寧內銷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南京市商品房銷售/外銷許可證》,依法可以銷售該房屋。
注意
1.審查開發商的銷售許可證所列房屋是否已包含所要購買的房屋在內。
2.不要疏漏層高,注明套內建筑面積及公用分攤面積。
第 二條 價格
乙方購買該房屋以建筑面積計算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幣種為人民幣。
注意:購房單價應以雙方實際商定的價格為準,謹防出現多重價格,如有讓利,應當明示。
第三條 定金及其處理辦法
第一款 乙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萬)(小寫:_________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款 甲乙雙方履行契約時,定金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在乙方履行附件5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2.在空白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
注意:為使購房手續簡化,此款建議選擇第一種方式處理。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第一款 乙方按照本契約附件5載明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支付房款。
第二款 如乙方違反本契約附件5的約定,乙方承擔下列第2種違約責任;但甲方解除本契約的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間的違約金。
2.按照每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未付到期房款逾期期間的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款 (以下適用于一次性付款)經甲方催告后____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式____%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15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乙方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注意:賠償金的比例與甲方違約的情形應當對等,購房者更要考察甲、乙雙方哪一方違約的可能性最大。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款 (以下適用于分期付款)經甲方催告后______天內,乙方仍未支付到期房款,且未付到期房款的金額達到總房款___%的,甲方有權要 求乙方支付全部房款或解除本契約,甲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甲方于解除本契約后_________天內將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定金不返還;乙方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注意:提示事項同上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款 (以下適用于分期付款方式)甲乙雙方解除本契約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就付款方式的期限以及遲延付款所應承擔的責任須明確約定,以防產生糾紛無約可依。
2.如果選擇按揭的方式支付房款,注意約定如貸款不獲銀行批準時的解決辦法和處理方式。
第五條 (本條適用于預售商品房)預售款的專用
第一款 該房屋竣工前,《_________》商品房的預售款應用于有關該房屋的工程建設,由開戶銀行監管。
第二款 甲方如將該預售款挪作他用,視為甲方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契約,甲方在_______天內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并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應于本契約解除后_________天內將已收房款及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注意:賠償金的比便應不低于乙方按揭貸款的利率,否則購房者的權益無法得以真正的維護,最終遭受損失的仍將是購房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交付時間
第一款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二款 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甲方承擔下列第_________種違約責任;但乙方解除本契除外:
1.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2.按照每天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 期期間已收房款的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
1.選擇第2種方式處理的應注意違約金的比例與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金等。
2.有些開發商往往要會求購房者給予以3個月左右的交付寬限期,但并不承擔違約責任,此處“陷阱”一定要防。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為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現金_________;
支票_________;
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出賣人所售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為:【區】【小區】【幢】【座】【號】單元號。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筑總層數為:層,其中地上層,地下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層,建筑面積共平方米。
該房屋登記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工業】:。
該房屋房源核驗編碼:。
其他。
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約定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及使用情況
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證號:,共有權證證號:,填發單位:。
房屋共有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
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占用的建設用地【不動產權證書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填發單位:。
該房屋權利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種情形并符合其再上市政策規定。
1.商品房
2.已購公有住房
3.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4.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限價商品住房
6.自住型商品住房
7.共有產權住房
8.其他:。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抵押登記日期:年月日,【房屋他項權證書號】【不動產登記證明證號】:。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雙方當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出賣人應當于年月日前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
出賣人無需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抵押權人同意買賣雙方辦理轉移登記。
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未出租】【已出租】。
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取得不動產登記日】至租賃期間屆滿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
除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外,出賣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不動產轉移登記辦理完畢之日止,不得就該房屋簽訂新的房屋租賃合同。若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2.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該房屋【不存在】【存在】結構改造情況。該房屋已經做過以下結構改造:
1.
2.
3.
雙方約定:
關于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三條成交方式
出賣人與買受人通過種方式達成交易。
1.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
2.雙方當事人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出售經紀服務合同編號:,機構名稱:,機構備案號:北京市存量房屋購買經紀服務合同編號:,機構名稱:,機構備案號:。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復印件見附件四。
3.
第四條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期房價款】時【抵作本房屋成交價款】。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1.一次性付款
總金額:人民幣。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向出賣人支付。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分期向出賣人支付全部房價款。
首期: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向出賣人支付房價款人民幣
第二期: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出賣人支付房價款人民幣
第期: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向出賣人支付房價款人民幣。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占全部房價款的%。
余款人民幣向【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委托的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支付。。
如貸款機構不批準買受人的貸款申請,雙方當事人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向出賣人支付剩余房價款
.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雙方約定:
.買受人可向其他貸款機構申請貸款,買受人至遲于年月日前獲得貸款批復不能在約定期限內獲得貸款批復的,雙方約定:
.。
如貸款機構批準的貸款金額少于買受人申請的貸款金額,二者相差金額,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買受人應當【于年月日前】向出賣人補足差額
.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雙方約定:
.。
如出現貸款機構批準貸款后買受人無法于年月日前取得貸款或買受人拖延辦理相關貸款手續等情形,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買受人【于年月日前】向出賣人支付剩余房價款
.。
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資金劃轉協議》見附件六。
買受人應當將房價款人民幣存入買賣雙方共同委托的行政管理部門)在銀行設立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資金監管賬戶,賬號:。
第五條房屋權屬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1.出賣人對該房屋享有合法權利
2.該房屋未出售并保證不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房屋無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形
4.出賣人承諾該房屋已符合出售條件
5.出賣人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等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約定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等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受人
6.出賣人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7.出賣人承諾已將可能妨礙房屋購買或正常使用的情況如實告知買受人
8.。
如該房屋權屬及具體狀況與上述承諾不符,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買受人無法實現本條約定的合同目的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已付房價款%】。
第六條房屋交付
出賣人應當在前將該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附件一中所列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和交接,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
5.
6.。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網絡】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后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賬面余額轉移給買受人。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所有權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買受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內,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自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買受人已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第四條及附件五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日之內,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稅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當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履行各自承擔的納稅義務,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七。
因一方當事人不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支付相當于全部房價款%的違約金。
第九條不動產登記
預告登記
1.出賣人和買受人【同意】【不同意】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2.出賣人和買受人同意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的,雙方應當于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共同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并提交以下資料:
本合同原件
該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出賣人、買受人可委托受托人代為辦理預告登記。
3.出賣人、買受人辦理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后,債權未消滅且能夠進行相應的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出賣人、買受人可申請將預告登記轉為不動產轉移登記。債權消滅或自能夠進行轉移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4.已經辦理不動產轉移預告登記的房屋,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當事人可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注銷預告登記:
本合同被認定無效、被撤銷、被解除等導致債權消滅的
買受人放棄預告登記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注銷預告登記的情形。
轉移登記
1.出賣人和買受人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共同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
2.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內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價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自買受人應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止,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買受人已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并于買受人實際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日內向買受人支付。
3.因買受人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戶籍遷出
該房屋現有戶籍情況為:【無戶籍登記】【有戶籍登記】
有戶籍登記的,戶籍登記情況為:冊人,雙方同意【不遷出】【遷出】現有戶籍。
出賣人遷出現有戶籍的,承諾在【買受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日內】【年月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出賣人相關人的現有戶籍遷出手續未如期將上述戶籍遷出的,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送達
雙方當事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其他當事人。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對方當事人按照約定的通訊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有關社會組織調解或者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3.。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及特別約定
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份,買受人份。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雙方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時,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本合同及全部附件。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或【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時
簽訂地點: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時
簽訂地點: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國籍/地區: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通訊地址:_____
編碼:______所占份額: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
營業執照號碼:__所占份額: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聯系電話: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編碼:_____
共有權人: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國籍/地區: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編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_所占份額: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
營業執照號碼:__所占份額:_____
通訊地址:______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聯系電話: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
備案證書號碼:__營執照號碼:_
通訊地址:______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聯系電話:_____
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國籍/地區: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編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_所占份額: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
營業執照號碼:__所占份額:_____
通訊地址:______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聯系電話: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編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預約買賣和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地產預約買賣
第一條擬轉讓標的
賣方擬轉讓房地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______年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以下第_______種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承諾于本合同生效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還清貸款,辦妥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3.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需委托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的,須于簽訂本合同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與擔保公司簽訂服務合同,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擔保贖樓收費項目以擔保公司的服務合同為準賣方雖有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但仍不能獲得贖樓貸款的,賣方應在合同約定轉移登記______日期之前自行贖樓。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期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賣方須于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________________
①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后,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于_________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轉交予買方,買方自_______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賣方須于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______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余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交房保證金
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交房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________________
1.交由居間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買方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______。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買方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
○1.買方應于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______日起三______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______日起三______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______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但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條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交易服務費土地使用費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提前還款罰息。
買方需付稅費:印花稅契稅產權登記費房地產交易服務費《房地產證》貼花抵押登記費借款合同公證費授權委托公證費。
其他費用:權籍調查費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評估費律師費保險費其他。
經雙方協商,其中:
上述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________方繳納。
3.其他:________________買方支付:________%賣方支付:_______%。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二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
需辦理贖樓手續的,在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或賣方在贖出房地產證原件并注銷抵押登記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十五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_______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______日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后__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二部分居間服務
第十八條居間服務內容
居間方提供如下服務:
1.接受買方購房委托并為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
4.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托并為賣方聯系合適的買方
5.促成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接事宜
6.提供銀行抵押貸款、贖樓事項的咨詢服務
7.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
8.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應交納的費用等事項提供咨詢服務
第十九條必要費用約定
1.本合同簽訂時,買方向居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此款項作為居間必要費用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2.本合同簽訂時,賣方向居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此款項作為居間必要費用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如買賣雙方最終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居間方所收取的款項充抵買賣雙方應當支付的傭金。
第二十條傭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向買方收取傭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交易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向賣方收取傭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交易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或者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方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將向買方所收取的必要費用返還后,可要求賣方賠償。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將向賣方所收取的必要費用返還后,可要求買方賠償。
4.因居間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向買賣雙方雙倍返還已經收取的必要費用。造成買賣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______日內退還買賣雙方所支付的必要費用。
第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買方______份,賣方______份,居間方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為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的依據。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助理: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蓋章:___________
經紀人: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 暫定名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層,地下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由于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及其他高檔住宅等居住類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
第一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商品房用途為非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萬 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據本合同
第四條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登記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215;100% 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本合同
第四條按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215;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訂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該商品房取得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
第一一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前期物業服務 本物業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及質量等見附件四;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月平方米,由物業管理企業按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的內容和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 買受人已詳細閱讀本合同附件四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本物業業主臨時公約,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同意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并同意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___份,_________份,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 (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略) 附件二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略) 附件三 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附件四 物業服務 (本附件內容應與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一致)
一、物業服務內容
二、物業服務質量
三、其他約定 附件五 合同補充協議(略) 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215;,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____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監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乙方: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共同出資購房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坐落位置、面積、價格和費用
該房屋坐落于__縣__路__小區。
該房屋建筑面積共120平方米,三室一廳一廚一衛。
該房屋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單位[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萬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須向有關部門繳納稅費:
房地產方代收稅款,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
購房費用合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
第二條付款相關約定
付款方式及時間
本次購房選擇分期付款方式。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30%及相關稅費,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
余額采取貸款方式,貸款金額為全部房價款的70%,共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萬元整,分二十年償還,貸款利息共計_______元,本息共計_______元,大寫伍拾叁萬貳仟叁佰肆拾肆元肆角捌分。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每月20號之前需支付房貸_______元,大寫貳仟貳佰壹拾捌元壹角零分捌厘。
甲、乙雙方付款義務
首付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方承擔_______元,大寫叁萬貳仟柒佰陸拾捌元整,乙方承擔_______元,大寫壹拾伍萬元整。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房貸由乙方償還,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房貸還請之日,房貸由甲方償還。
第三條關于貸款人登記的約定
辦理銀行貸款時,由甲方署名簽字。
第四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登記人為甲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產權按份共有,甲、乙雙方所占份額分別為3:1;
貸款還清之日起,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自房產移交后,除房貸部分外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產權變更時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產權共同所用期間
1、產權向對方轉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15萬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貸部分,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還清,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開始償還,可分期償還,可一次還清,由甲方自主決定,乙方對甲方的還款要求經和甲方協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協商方式償還;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繳納首付及其他費用。自產權移交之日起,30日內還清。
2、產權向第三方轉移。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所得資金按1:2分配。
產權按份所有期間
1、產權向對方轉移。甲方接收,甲方需支付乙方15萬元及乙方及支付的房貸部分,自產權移交之日起至__年12月31日還清,可分期償還,可一次還清,由甲方自主決定,乙方對甲方的還款要求經和甲方協商后,甲方同意,可以按協商方式償還;乙方接收,乙方支付甲方已所繳納首付及其他費用。自產權移交之日起,30日內還清。
2、產權向第三方轉移。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所得資金按1:2分配。
產權轉移到甲方所有期間
1、甲方按約定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償還最后一次貸款,產權轉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_______萬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貸部分,自產權移交之日起,30日內還清。
2、甲方提前還完貸款,自還完貸款之日起,產權轉移到甲方,甲方需支付乙方_______萬元及乙方已支付的房貸部分,自產權移交之日起,30日內還清。
產權的變更需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乙方之間還款只需支付對方本金,無利息。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產權轉移到一方,并根據合同完成對對方的義務,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不違反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合同可解除;
因以下原因造成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負責: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未經對方同意轉移產權為違約行為,自逾越之日起,合同終止,參照第六條支付對方本條,并支付違約金10萬元,三個月內還清。
一方未按約定償還貸款為違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承擔貸款違約責任。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第三人或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邢臺市南和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如房屋辦理保險業務或抵押、出租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約定。
本合同有關內容約定不明確時,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變更后,當事人應當按照變更后的合同履行,合同的變更僅對變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因合同的變更而使一方當事人受到經濟損失的,受損失的一方可向另一方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字地點: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住所(址);
國籍;性別;出生年月;
[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國籍;
住所(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
依據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商品房。
該項目的有關批文如下:
1、《國有土地使用證》頒發機關:;編號:;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頒發機關:;編號:;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1、該商品房作為現房,出賣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備案。
2、該商品房作為預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武漢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房開】預售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主體結構為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層,地下層數為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層高為米。該商品房戶型結構為房廳廚衛,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式陽臺個(見附件一)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如無特別約定,該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車庫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在項目的基本情況
1、綠地率%,道路建筑面積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社區居委會用房建筑面積平方米;
2、停車場建筑面積平方米;
3、會所建筑面積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4、出賣人不再向買受人收取該商品房房價款外的費用。
第六條買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買受人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買受人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六。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應向買
受人退還累計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單元)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
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該商品房單價不變,以產權登記面積據實結算房價款。
3、。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職業培訓教育網共部位、公用分攤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不含本數)時,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九條交房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20年月日前,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完成規劃、單體工程質量、消防、人防、燃氣等專項驗收;
2、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及園林綠化工程按設計要求建成;并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電、給水、排水等設施按設計要求建成,并經有關行業單位認可達到正常使用條件;
4、完成商品房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相關手續:;
5、供電:;
6、給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發生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
第十條關于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含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結構與之相連的非住宅)的,買受人在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前,應當持《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通知書》到指定的維修資金交存窗口或專戶管理銀行所屬營業網點進行交存,憑已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用票據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
買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已作為業主交存過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買受人應當向出賣人支付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一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二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將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等內容書面通知買受人。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有關稅費(含物業服務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利率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見附件四)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3、。
第十六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房地產初始登記,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應列明保修范圍、保修期、保修責任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2、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3、出賣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項目的
(1);
(2);
(3)[所有權][使用權].
4、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見附件五)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0
一、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提供的平面圖非常簡單,既無尺寸也無比例,一旦發生爭議,購房人明顯處于劣勢地位。對此,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長、寬等基本數據,并盡可能要求開發商同時提供電器、供水、照明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
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二、附件二:關于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對于購房人而言,此約定的關鍵是要把裝修標準具體化。要避免采用諸如“高級面磚”、“高級外墻涂料”、“高級木地板”之類的模糊性名稱。
專家提醒,應當盡量寫清裝飾材料和設備的商品品牌及其質量標準。
三、附件三: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說明
這里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為所購房屋所在的樓宇單獨服務的建筑設施,均不應計入該構成面積。雙方應約定,賣出人違背該分攤原則的,應退還不應計入分攤面積部分的相應價款,并按該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四、附件四:雙方自由約定的補充協議
有些開發商事先擬好了補充協議,對此,購房人要仔細閱讀、審查,防止有的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擅自變更主合同的條款而單方加重購房人的義務。
購房人還要充分利用該補充協議把自己關注和擔心的一些事項在補充協議中詳細約定。
例如,在前期物業管理中,由于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此階段的物業管理公司是由開發商自行組建或單方面選聘的,為了保證前期物業管理的質量及合適的收費標準,購房人應當與開發商就前期物業管理的期限、收費標準和服務范圍與標準等事項做出具體約定。
五、附件五:關于計價方式與付款的約定
目前許多購房人采取向銀行按揭貸款的辦法支付房款。
一般來說,因為開發商與銀行事先都簽訂了合作協議,因而絕大多數的購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貸款。但這并不排除由于種種原因,銀行沒有批準購房人貸款的情況出現。一旦這種情況出現,購房人將有巨大的付款壓力,難以繼續履行購房合同,面臨違約風險。
有鑒于此,建議購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約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還要明確約定:“如果購房人的貸款申請未獲銀行批準,則購房人有權與出賣人協商,采取購買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選擇退房。購買人因此退房時,出賣人應將購買人已付房款全額返還給購買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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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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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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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項目名稱: , 房屋代碼: ,所在層: 層。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住宅 ,屬 結構,層高為 米,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式陽臺 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該商品房的權利瑕疵
1、出賣人告知買受人,該商品房存在下列權利瑕疵:
(1)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設定抵押并辦理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 。
(2)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并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抵押權人為,抵押權登記日期為 × 。
(3) × 。
2、出賣人在辦理該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前已取得抵押權人同意,并承諾對該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權利瑕疵按以下第 × 種方式處理:
(1)本合同簽訂后 × 日內注銷該商品房的抵押權登記。
(2)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3)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4)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前注銷抵押權登記。
(5) × 。
3、因出賣人原因導致上述注銷抵押權登記手續遲延辦理,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遲延一日 ×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價款按下列 方式計算:
1、該商品房屬 預售 房,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億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的購買費用已計入上述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如該商品房屬全裝修房,裝修事宜由雙方另簽訂協議。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雙方約定以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與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為準。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發生差異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2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 、方式一
(1)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0.6%)的,雙方互不補差價;
(2)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1%以上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計價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計價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差異比絕對值在0.6%至1%之間(含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1%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4)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得另行結算。
2 、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 見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六) ;
(2) 共有共用的建筑面積出現差異的,不得另行結算 ;
(3) × ;
(4) × 。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于 年 月 日 前支付。
2、分期付款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樓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樓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樓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其他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 元整,即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須在 年 月 日前辦理完畢銀行按揭貸款申請手續。
雙方同意買受人支付的預售款應“專款專用”于所購商品房項目的工程建設,在該項目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為保證預售款專用于工程建設,買受人應將商品房預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此賬戶須為預售資金監管部門、銀行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共同簽訂的《南寧市商品房預售資金專用賬戶監管協議》中指定開設的專用賬戶)。
專用賬戶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用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用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1)對于銀行按揭付款方式和一次性付款方式,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逾期在 18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18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15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2)對于分期付款方式,買受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支付每期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買受人須按未付款總金額的萬分之一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180天仍未按約定全額支付的,出賣人有權單方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買受人按已付款的5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屋歸出賣人所有,買受人應無條件配合賣方到有關政府部門辦理注銷合同備案等取消交易的手續,因辦理相關手續所支付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樓日期或辦理交樓手續的日期早于買方應交最后一期款的日期,買受人須在辦理交樓手續日期前付清全部款項,否則出賣人有權不交付該房屋給買方,且出賣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3、含以上兩種方式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2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核驗合格文件、建筑工程竣工合格報告書。
2、 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具體是指:由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該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出具《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及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電梯安全檢驗合格證》。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6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如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時,買受人仍未能依約向出賣人支付全部到期款項(包括違約金、稅費等);
3、政府部門對驗收及市政配套、安裝之延誤。
4、買受人所購房屋因買受人原因存在訴訟糾紛、被法院查封、拍賣等情形及買受人未按期向銀行、公積金貸款機構償還借款,導致出賣人承擔擔保責任或出賣人雖未承擔擔保責任,但因買受人原因使出賣人因該房屋陷入相應糾紛的,出賣人可延期交房。
5、買受人選擇按揭付款方式購房的,在合同約定交房之日,買受人的銀行、公積金個人貸款申請手續未經銀行、公積金中心批準的(即按揭款未劃入監控帳戶),交樓期限順延。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原因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 日后,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180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180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3、 ×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所在棟與相鄰棟正面間距減少的;
(2)該商品房結構形式發生變化的;
(3)該商品房戶型發生變化的;
(4)該商品房空間尺寸發生變化,導致層高變化或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發生變化的;
(5)該商品房朝向發生變化的;
(6) × ;
(7)×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 × 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對延期交房的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約定如下:
自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之日起,視為買受人同意該商品房已符合交付條件,并已實際交付買受人;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繳交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附件三)。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3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 。
3、 買受人在交樓日如對裝飾、設備提出異議,由出賣人按雙方約定的標準進行修理、更換重做,并在60日內解決,但不影響雙方在交樓日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買受人不得以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不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為由拒絕接收該商品房 。
4、含以上3種方式。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建筑節能內容的承諾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節能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內容(附件四)。與約定內容不符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整改驗收合格滿足國家節能標準 。
2、 × 。
第十六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規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電設施為 × 年 × 月;
2、教育文體設施為 × 年 × 月;
3、醫療衛生設施為 × 年 × 月;
4、物業管理用房為 × 年 × 月;
5、社區管理用房為 × 年 × 月;
6、環衛設施及環保設施為 × 年 × _月;
7、人防設施為 × 年 × 月;
8、郵政設施為 × 年 × 月;
9、園林綠化及景觀為 × 年 × 月;
10、 × ;
11、 × 。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非出賣人自身原因導致上述基礎設施在商品房交付后不具備使用條件或未能投入使用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
2、出賣人有責任有義務協調相關單位解決存在問題,直至上述基礎設施、公共配套達到使用條件;
3、 × 。
第十七條 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的約定
1、屬于商品房預售的,本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應當不超過30日),出賣人應按規定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后 60 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1)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730 日內,向房屋登記機構為買受人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并將以買受人為產權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交付買受人。
(2)買受人自行辦理
買受人自行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辦結《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并將房屋登記機構要求的需出賣人提供的證件資料提交買受人。
4、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本條約約定的上述手續延遲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3)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計算的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總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買受人應配合出賣人辦理退房的有關手續。
(2)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每延遲一日×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延遲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保修責任
1、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按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
保修期內,買受人發現該商品房存在工程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出賣人或其受托人;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接到買受人的報修通知后應在 × 小時內到場檢查(雙方另約時間的除外),并根據工程質量問題的實際情況與買受人商定具體維修日期,及時、合理安排維修。買受人應在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檢查、維修期間給予必要配合。
出賣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該商品房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的,應當按下列第(2)方式承擔責任:
(1)按每延遲一日 × 元計算,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雙方協商處理 。
該商品房在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按下列第(2)方式承擔責任:
(1)買受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2) 雙方協商處理 。
雙方對該商品房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廣西壯族自治區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另一方應當配合和協助檢測工作。檢測結果支持一方主張的,由對方承擔檢測費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4、 ×
第十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 。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服務
1、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為:金碧物業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資質證號為_(建)1050231__,資質等級: 壹級 。
2、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 元 /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月】收取。
3、出賣人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4、《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詳見附件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附件五有關物業服務的全部內容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并承諾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買受人按下列 1 方式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1、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托之日起30 日內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并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交納憑證。
2、買受人自行交納。
買受人自行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將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3、×
第二十二條 本項目根據規劃設計共有×個停車位,其中地上停車位×個,地下停車位× 個。利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設置的停車位共×個產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其余共×個停車位產權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六)。
第二十五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 份,南寧市不動產局 份,貸款銀行 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 簽于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圖
附件二: 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構成說明及分層分戶尺寸圖
附件三: 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四:建筑節能指標
附件五:《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六:合同補充協議
(注:出賣人提請買受人在簽署本合同及附件前仔細閱讀并了解其內容,未明了處已得到出賣人合理解釋)
買賣雙方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對《南寧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的有關條款變更和未盡事項達成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三條補充如下:該商品房與相同戶型的樣板房因所在樓棟、樓層或地形等不同,局部結構、層高、面積可能存在差異。以實際交房時為準。該房屋的層高非凈高,如房屋實際層高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只要實際層高不違反國家及地方的強制性規定,買受人同意按照實際層高作為交樓標準,不向出賣人提出索賠或退房。所有層高均包括樓板厚度及裝修面厚度。
同時,根據建筑抗震結構安全、消防需要,該房屋室內天棚局部可能有結構梁;室內有結構柱或剪力墻、穿梁套管、穿墻套管等;衛生間頂部可能有明管;廚房、衛生間可能有管道井;陽臺可能有明設排水立管;該房屋所在樓宇可能有正壓風井;周邊及建筑屋面局部可能設有包括但不限于自動扶梯、電表計量開關箱、室外箱式變壓器、電纜分支箱、進排風井、油煙凈化機組、有線電視設備箱、室外空調機、空中連廊和其他商業經營所必需的設施設備等,以上情況最終以實際交房為準,買受人對此無異議。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六條補充如下: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雙方同意以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并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數)至3%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按實測計價面積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3%時, 買賣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以內(含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4、該商品房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與本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發生差異,買受人應于出賣人發出的“退(補)款通知書”中指定的期限內辦理房款的退(補)手續。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面積誤差比= ──────────────── ×100%
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三、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補充如下:
(一)關于銀行、公積金按揭付款方式的約定(僅適用于選擇銀行、公積金按揭方式者)
1、買受人必須在《認購書》約定日期內辦理完畢銀行、公積金按揭申請手續并簽署抵押貸款合同(協議),并提供銀行、公積金按揭所需的全部真實資料。如逾期辦理或逾期提供相關資料的,逾期不足10天的,買受人按日以應付未付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天以上不足20天的,買受人按日以應付未付款的萬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以上,出賣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該商品房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出賣人無須通知買受人,可另行銷售該商品房。
如買受人采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購房的,須在合同簽訂后當日內將申請貸款所需全部資料交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并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通知后5日內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指定的按揭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買受人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所規定的申請前述按揭貸款金額所需要的條件(包括購房套數與貸款比例和利率的規定)和應當提交的資料,并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約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按揭貸款的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買受人申請銀行、公積金貸款實際貸款的年限、貸款利率、貸款金額以銀行、公積金中心最終審批為準,如銀行、公積金中心批準的按揭貸款額低于買受人的申請金額,該差額部分買受人應在銀行、公積金中心通知或出賣人通知之日起10日內付清,否則,視為逾期付款,逾期不足10天的,買受人按日以應付未付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天以上不足20天的,買受人按日以應付未付款的萬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以上視作買受人單方解除本合同,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該商品房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出賣人無須通知買受人,可另行銷售該商品房。
3、如買受人的按揭申請未獲銀行、公積金中心最終審批同意的,買受人應在銀行、公積金中心審批終了之日起10日內付清剩余房款,且不能享受付款方式的優惠折扣。否則,視為逾期付款,逾期不足10天的,買受人按日以應付未付款的萬分之一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天以上不足20天的,買受人按日以應付未付款的萬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20天以上視作買受人單方解除本合同,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該商品房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出賣人無須通知買受人,可另行銷售該商品房。
4、買受人在辦理完畢銀行按揭手續之前,要求終止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5、在不動產權證書 辦理完畢前,買受人未按銀行、公積金貸款合同規定期限償還貸款或要求終止貸款合同,導致出賣人承擔了保證責任的,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商品房,買受人按商品房總價款的3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買受人必須在出賣人履行其保證責任后30天內,協同出賣人到相關政府部門辦理有關解除合同的手續。
(2)有權對本房地產以出租、拍賣、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方式行使追償權。
(3)有權終止或不予辦理房地產權證,如買受人未辦理收樓手續的,出賣人有權不予辦理交樓手續,并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二)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的約定:
在不動產權證辦理完畢前,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責任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已付款的50%作為違約金賠償對方損失。
四、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條補充如下:
逾期超過180日后,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上述逾期交房違約金支付總額最高不超過房屋總價的2%。
五、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一條變更如下:
本商品房項目為分期規劃、分期開發,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該變更為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變更且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出賣人發出通知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出賣人發出通知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
買受人因上述規劃、設計變更要求解除合同的,應配合出賣人辦理相關合同解除手續,出賣人應在買受人解除合同并辦理完畢相關手續之日起90天內無息退還已付購房款。解除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經規劃部門批準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除本條第一款提到的變更外的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除非買受人因該局部改變而遭受直接損失,否則出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買受人無權因該局部調整解除合同,出賣人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政府行政命令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屬于不可抗力。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后30日內進行公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買受人無權因該設計變更解除合同。
六、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二條補充如下:
1、買受人因自身原因在合同約定交房時間之后逾期查驗房屋的,則視為房屋在合同約定交房日無質量問題,并視為出賣人已經按期交付房屋。
2、如商品房在合同約定交房日期前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出賣人提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收樓手續,雙方同意以出賣人書面通知的收樓日為交房日期;若買受人未按通知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則視為買受人同意該商品房符合交付條件,并已實際交付買受人。同時買受人應向出賣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3、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實際交付之日或視為實際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4、買受人在接收房屋時,除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情形外,不得以房屋存在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接收房屋,否則,從出賣人書面通知的買受人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視為出賣人已經交付房屋。但買受人接收房屋的,不視為出賣人所應當承擔的保修義務予以免除,出賣人仍然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對該房屋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和保修。買受人主張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的,應當取得廣西壯族自治區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結論性鑒定意見,否則視為不存在該質量問題。
5、買受人已辦理收樓手續后本合同解除的,自買受人收樓至房屋移交給出賣人之日止,買受人應按購房款總額的每天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房屋使用費,除此之外,買受人還應繳納上述期間內因使用或占有該商品房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公攤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相關費用。買受人應于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0天內辦妥退房手續并將房屋騰空退還給出賣人。買受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當賠償出賣人損失。如買受人對房屋進行裝修的,買受人應予以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費用。如出賣人要求按現狀收回房屋的,則該商品房的裝修部分買受人不得拆除,出賣人對此不作任何補償。
七、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三條變更如下: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六條變更如下:
(一)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時達到使用條件,根據商品房規劃用途,買受人按當地政府有關文件及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2、電話、有線電視、燃氣線路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安裝完畢,由買受人自行申請開通,并按當地政府有關文件及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非出賣人自身原因導致上述基礎設施在商品房交付后不具備使用條件或未能投入使用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賣人有責任有義務協調相關單位解決存在問題,直至上述基礎設施、公共配套達到使用條件。
(二)鑒于本項目系分期開發,根據政府批準的規劃方案,基礎設施與公共配套建筑也將分期建成交付,除合同約定的交付項目和日期外,其他項目的交付時間不遲于該項目最后一期竣工交付的時間。
公共配套建筑的竣工并達到使用條件,投入使用(如商鋪開業)的具體時間由相關買受人或經營者最終確定。
九、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七條第3款及第4款修改如下:
3、雙方同意以 年 月 日之次日為辦理產權登記期限的起算日,出賣人應當在該日之次日起730日內,向產權登記機關為買受人辦妥產權登記。如出賣人延期交樓,辦理產權登記期限的起算日為實際交樓之次日。
買受人須自行向政府相關部門繳納全部相關稅費,按規定繳納完畢相關稅費后15天內將相關憑證交給出賣人辦理相關權證手續。最終收費項目、標準及收費方式,按當地政府部門最新規定執行。若買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出賣人及時提供自行繳納稅費相關憑證,出賣人不承擔延期辦理其合同或權證等相關責任。其他辦理產權證所需的資料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內提供,逾期15天未全部提供的,出賣人不承擔延期辦理其產權證的責任。
4、出賣人未能在約定時間內辦妥不動產權證書的,出賣人每年按已付房款的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如房屋交付使用三年后未能辦妥不動產權證書,買受人有權退房。
5、如果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出賣人支付該商品房應付款(含因面積誤差發生差異而產生的須補交的房款),出賣人有權拒絕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或雖然交付了該商品房,但無須為買受人辦理或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并無須承擔相應責任。
6、買受人應在辦理該商品房的收樓手續時,按出賣人要求辦理產權登記有關手續,包括應向出賣人提交辦理上述手續需要的證明文件及簽署一切必須文件,須向銀行借取資料的,買受人可委托出賣人代為向銀行借取。買受人是否提供齊全證明文件以出賣人開具的收件回執為準。否則,出賣人無義務為買受人辦理該商品房的不動產權證書。
7、按揭付款的,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所需要的文件是否齊全以銀行提供為準。如銀行提供齊全文件日期遲于第3點約定起算日的,以銀行提供了齊全文件的次日為產權登記的起算日,不受第3點約束。買受人委托出賣人向銀行借取文件的,須向出賣人出具委托書。
8、如因買受人或產權登記機關的責任致使買受人不能在本條規定日期辦妥不動產權證書的,則出賣人免除因此而產生的買受人不能按期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責任。
9、買受人未按出賣人書面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不動產權證書的,出賣人不承擔延期辦理或交付產權證的責任。
10、買受人及其共有人(含隱名共有人)必須按出賣人的通知和房產管理部門的規定配合出賣人和抵押權人及時到登記機關辦理不動產登記和抵押登記手續,并按房產管理部門的規定出具相應的法律文件(含棄權聲明),否則視為買受人違約,且不動產權證書的遲延取得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十、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八條第2款修改如下:
2、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買賣雙方對交付商品房的質量有爭議時,買受人可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申請鑒定,如鑒定結論為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承擔鑒定費用并賠償買受人損失;若鑒定結果為合格,由買受人承擔鑒定費用。
出賣人按《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保修責任的,買受人應對出賣人的保修行為提供必要的便利,如因買受人拒絕出賣人入場維修等原因導致出賣人無法履行保修責任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若買受人房屋的相鄰房屋或設施需維修,買受人必須對出賣人的維修行為提供必要的便利。
十一、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補充如下:
買受人須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時間前按相關部門文件規定將維修基金委托出賣人代收,若買受人未在規定時間內委托出賣人代收的,出賣人不承擔延期辦理其合同或權證等相關責任。
十二、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歸全體共有人享有 ;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共有人享有;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屬于出賣人所有 ;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屬于出賣人所有 ;
5、買受人同意建筑區劃內所有與某住宅單位相鄰的花園、綠地、樓宇屋面、露臺,由該住宅單位的買受人按合同內容享有使用權。該住宅單位使用花園、綠地、樓宇屋面、露臺,其范圍、面積,以該住宅單位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的范圍、面積、使用期限為準。上述部分,其使用權歸各相應單位買受人按合同約定使用,其他買受人對此放棄且不具有使用權。
未計入商品房建筑面積分攤的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會所、酒店、綜合樓、學校、商業街、配套樓、停車場(地上及地下)、架空層、農貿市場、超市等配套建筑,其所有權、收益權屬于出賣人。
6、因供電、燃氣等公建配套在銷售之前不能完全完成設計,買受人同意出賣人保留在小區范圍內對供電、燃氣等公建配套設施位置等進行調整的權利,對此,出賣人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7、買受人不得改變花園的綠化用途,不得更改花園內公共設備設施(管線井等),買受人必須維護花園的清潔衛生,負責花園植物的保養,不得在花園里堆放雜物,如物業管理公司須進入花園維修維護,買受人須積極配合,否則出賣人有權授權物業管理公司強行實施。(該條款僅適用低密度住宅)
十三、其他約定:
1、關于通知的約定:
(1)買受人確認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文前“合同當事人”項下約定的通訊地址為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書面通知的送達地址,買受人不填寫地址的,有關書面通知則視買受人所提供的身份證地址為通訊地址,且該地址同時為人民法院訴訟的送達地址。
如出現買受人提供地址或身份證地址有誤的,或買受人通訊地址變更,沒有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賣人的,出賣人向上述地址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發出通知,即視為已送達買受人,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買方承擔。
(2)出賣人按照買受人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寄出信件,即視為出賣人已經履行了通知義務。
2、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與出賣人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臨時管理規約》。買受人同意,在業主大會聘任物業服務機構之前,由金碧物業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買受人應當接受并遵守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及《臨時管理規約》,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為準,遇政府調整除外;專項物業維修基金以當地政府最新文件相關規定為準交納。
3、如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與出賣人仍未開發的發展用地相鄰,買受人在簽署合同之前已充分知道相鄰的發展用地在以后的發展建設、施工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影響買受人生活、居住的噪音、灰塵等問題,買受人不得因此而追究出賣人的任何責任。
4、按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買受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解除情形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若買受人未在三十天內行使該項權利的,視為買受人自愿放棄該項合同解除權。本補充協議有特殊約定的從約定。
5、出賣人針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及其所在樓宇、項目做的銷售資料及宣傳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售樓書、宣傳折頁、報紙、電視廣告等)僅供買受人購房時參考,并不視為正式要約之內容,出賣人不因上述廣告、宣傳資料而承擔違約責任,上述廣告、宣傳資料與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及其附件為準。雙方在交易過程中口頭表示的意向和信息,不構成合同內容,雙方不受其約束。
6、買受人依據約定須支付違約金或其他費用的,出賣人有權直接在買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相應款項。
出賣人依據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無條件配合、協助出賣人辦理退房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注銷合同備案、撤銷網簽、撤銷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撤銷預告登記手續、解除按揭貸款合同手續、撤銷抵押登記手續等),因辦理相關手續所支付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雙方辦理完畢全部手續后,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扣除違約金、賠償款、補償款等買受人全部應付費用后的剩余房款。
7、因買受人所提供的信息不正確或不完整等原因,造成增值稅發票的抵扣問題,應自行承擔相關損失。買受人如需出賣人協助重新開具相關發票,由此產生的成本費用應由買受人承擔。
8、本合同所指的商品房房價款總金額中并不包含按照中國稅收法規規定應由出賣方繳納并向買受方收取由買受方承擔的各項稅款,各項稅款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及其附加稅或履行合同需繳納的相關稅金/費用。
9、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買受人承擔。其中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所得稅等各項稅款及附加稅金。
上述第7至9條約定僅適用于買受人為企、事業單位及其法人且需要出賣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10、該商品房若為項目樣板間的,則按交付時的實際現狀交樓。在該合同約定交樓日期后,如同類型樓宇仍未銷售完畢,買受人同意該樣板間合同約定交樓日期順延至該樣板間的同類型樓宇銷售完畢之日,在實際交樓日期前,該樣板間可以進行正常銷售展示。
11、就該套房屋的日照采光問題出賣人已明確告知買受人,并已在購房價款上給予買受人一定優惠作為補償,對此買受人已充分了解且明知,并承諾不再追究出賣人任何責任。
1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標的物(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因買受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出賣人可在解除情形發生之日起3年內行使合同解除權,如買受人催告出賣人行使解約權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催告后1年內行使合同解除權。
14、 買賣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已根據各自的要求和實際情況對本合同之所有條款予以充分協商,雙方對本合同及補充協議條款中免除或限制對方責任、權利的內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向對方進行特別解釋說明。買受人進一步確認,已知悉并認可本合同及本補充協議之全部條款內容,且本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條款為其真實意思的反映。
十四、聲明:
買受人已明確得知國家及地方有關房屋限購政策,并按要求提供相關真實的證明材料,對因提供虛假材料以及不符合政策條件而進行的房屋交易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愿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本合同內容與本補充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某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細則》的規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字__________號),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外銷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測繪。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幣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
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筑工程保修辦法(試行)》的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六條 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到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所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負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乙方方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終止后 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須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日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因履行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份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北京市房地管理局兩份。副本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房屋坐落
地號
房屋結構
竣工日期
質量監督部門
房產平面圖
裝修標準、設備標準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3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該商品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首付房款元,余款在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
甲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須于年月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
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含本數)至±%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含本數),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利率給付利息。
十
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
該商品房的裝假、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助乙方在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邊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新都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約定辦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_樓房_____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筑稅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筑稅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_________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采暖期)。
七、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_________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圍圖(略)
2._____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5
出賣人: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出賣人、買受人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根據買賣雙方的實情,簽訂如下協議:
買賣人向出賣人購買的花園__號樓__房,現出賣人、買受人約定該商品房附帶的室內固定裝飾,室內家具和電器。總金額___.該項費用雙方約定在商品房音交付使用時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方。
一、該項費用不列入商品房辦理房產證的發票中,也不要辦證的產權總價中。
二、保修責任:土建部分、水電安裝由交付使用之后保修半年,各電器在購買時開具的保修單的保質期限之內。裝修木工不在保修之列。
三、裝修設備的驗收,由買受人驗收合格后交付買受人。
四、《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未有在本補充條款加以說明的部分不作變更。
五、本補充協議經出賣人與買受人簽名后生效,本補充協議《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該房裝修款共__元,分四期付清,須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第二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三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完第四期如買人逾期付款,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七條的方式處理。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出賣人與買受人各執一份。
出賣人:買受人簽名:
法定代表:
年月日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6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 】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銷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備案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備案機構】【房屋登記機構】為 。
第三條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幢】【座】【 】單元層號。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其實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抵押登記機構: ,
抵押登記日期: ,債務履行期限: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為【出租】【未出租】。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至租賃期限屆滿期間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見附件四。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
5. 。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七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幣種) 元,
總價款為(幣種) 元(大寫 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幣種) 元,
總價款為(幣種) 元(大寫 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種) 元(大寫 元整)。
4.按照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幣種) 元(大寫 元整)。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幣種) 元(大寫 ),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幣種) 元(大寫: 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幣種) 元(大寫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的 %。余款(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
(三)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
賬戶名稱為: ;
開戶銀行為: ;
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九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條及附件五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十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3. ;
4.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一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
應, 。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 年 月 日達到;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達到;
3.規劃的車位、車庫: 年 月 日達到;
4.物業服務用房: 年 月 日達到;
5.醫療衛生機構: 年 月 日達到;
6.幼兒園: 年 月 日達到;
7.學校: 年 月 日達到;
8. ;
9.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
第十二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
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
(6) 。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
(2) 。
第十三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二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第五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四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 、 、 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
(4) 。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七。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 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九。
第六章 房屋登記
第十七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 。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物業管理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物業服務費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六)業主大會設立前適用該章約定。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
2.會所: ;
3. 。
第二十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第二十一 條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一。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 。
7. 。
第二十二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五 條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二)。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7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 區/市(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定名】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為______層,地下層數為______層。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現房產權登記備案號為
。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路 《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 ______層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陽臺 是【封閉式】, 是【非封閉式】。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2;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3;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資料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4;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5.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3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按下列第 條的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 (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 (包括+-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已建設到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預售款監管帳戶(預收款監管機構: 、帳戶名稱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收款按政府規定監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1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 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的,甲方有權追索。
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權的,應當自合同約定之乙方應交付房款期限屆滿日止的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沒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視為放棄權利。
二、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2),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平面布局(見附件4),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小區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將取得的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在乙方看到原件的基礎上將復印件加蓋甲方法人章)以及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發生時采取了適當救護措施,并
在 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的;
2、 ;
3、
第十一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期限內將房屋備案證明和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屆滿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一、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第十二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一、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從甲方通知的乙方應當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擔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并承擔該房屋毀損滅失的全部風險;如果由此導致甲方承擔其他連帶責任,甲方除按照承擔連帶責任的實際損失進行追討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總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二、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
甲方在產權登記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就的,應當向乙方發出辦理產權登記的書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 日內,若乙方不履行其在辦理產權登記中所應履行的義務,導致產權登記遲延辦理或無法辦理,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約定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甲方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接收催告書后,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至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六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3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應當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國內)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共同檢測的書面意見后 日內,另一方不作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可以單獨委托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同意該機構做出的書面鑒定意見。
第十七條 該房屋交付后,房屋權屬證明辦妥前,乙方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賠償乙方。
第十八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十九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頒布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本合同附件5中約定。
第二十條 甲方已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五)因該房屋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約》(見附件5)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編號為
的 地塊的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本合同甲方的)與該房屋相關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助。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系,必須采用用書面形式,且首先采用直接送達方式送達,直接送達不能、或者另一方在省外、國外的可采用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為已送達;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若郵件被退回的,可以使用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
第二十四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的正文、補充條款、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中的填空部分,手寫體與鉛印或者固定格式(如圖章條款)不相一致的,以手寫體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甲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若甲方逾期不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并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生協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附 件 1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
(粘貼線)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2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
-------------------------------------------------------
(粘貼線)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3
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
-------------------------------------------------------
(粘貼現)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4
該房屋相關情況(抵押、租賃、相鄰及小區平面局)
------------------------------------------------------------------------------------------
(粘貼線)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附 件 5
該房屋《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
------------------------------------------------------------------------------------------
(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補 充 條 款
----------------------------------------------------------------------------------
(粘貼處) (雙方騎縫簽字或蓋章)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 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簽署: 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 簽訂地點:
本合同登記備案情況注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本合同,已予登記備案。
經辦人:
房地產交易管理所(章)
年 月 日
房 屋 交 接 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雙方對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車位)進行驗收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車位)該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分攤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實測建筑面積的測繪機構為青島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認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的總房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付清全部房價款/乙方已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開具發票/收據給乙方。
3、本交接書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城鄉商品房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 ,漢,現年 歲,生于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漢,現年 歲,生于月日,家住縣鎮 村 組,身份證號碼: 。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于 村 組(小地名 )的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 (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為參照,上至 ,左抵 ,右至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于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在以后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39;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余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會主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字: 作者:余請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