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匯總(通用20篇)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七日
簡單的個人借款合同閱讀
編號: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出借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借款利率為 。
第五條 放款
1、出借人發放或繼續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2、借款人授權出借人將借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戶,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還本;
b、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c、其它: 。
2、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應當將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書面通知并獲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下列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出借人支付補償金:
b、部分提前還款的,還款金額不少于: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第八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十條 借款擔保
1、除信用借款外,擔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2、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如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十一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十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次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出借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出借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出借人墊付之日起計收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 公證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六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6、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保密
出借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
1、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個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出借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2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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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借款人:
出借人: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3
貸款種類:_____ 合同編號:_____
借款人:_____ 電話:_____
住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貸款銀行: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建、大修坐落于______區(縣)街道(鎮)路(村)弄號
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 %(月利率 __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由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______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______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結清。
7.1 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_____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元整。
7.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用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 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賬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賬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續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______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10天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天計收萬分之 的罰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賬戶內存入_____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______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后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交乙方執管后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私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4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甲乙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個人借款合同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處分權,無爭議且不在拆遷范圍內的房產作為抵押。
抵押房產情況:房屋所有權證號,房屋所有權人,地址,建筑面積。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產價值:,小寫)。
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
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
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時間: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5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個月,自x年xx月xx日起到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xx元整,(小寫):xx元。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公司):____________ 個人借貸,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購買自用住房和城鎮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銷房)的貸款。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年。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從甲方每月勞動報酬中扣還,直至全部還清本息為目。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利的原則,乙方需要資金投入搞基建工程。向甲方借款陸拾萬元(人民幣)投資,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下列條款:
一、 甲方同意借給乙方陸拾萬元(人民幣)一年內還清本息。
二、乙方必須按月利率千分之七(7‰)付給甲方。
三、乙方同意以德新一路,寬28米,深30米,鋪面坐南向北的857平方米商住宅基土地作抵押。土地證“徐國用”(1999)字第0236號。
四、 乙方如果不依時還清給甲方本息,抵押土地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建房使用永遠所有,不需要向法院和公政部門進行起拆和辦理其他手續。
五、 乙方要協助甲方辦理好土地過戶手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定之日起有法律生效。
甲方代表人: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8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地址 。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地址 。
丙方(擔保人):,身份證號 ,地址 。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該款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開戶行 ,賬號 )。
二、乙方借款的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為月利率 %,利息按月支付;借款到期后,本金一次性償還。
三、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總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若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提起訴訟,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財產保全擔保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四、丙方對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的范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財產保全擔保費用、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丙方擔保的期限為借款到期之日兩年止。
五、因本借款合同發生糾紛,經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身份證上載明的各方通訊地址作為送達催款函、對賬單、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的地址,因身份證上載明的地址有誤或未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未能實際被接收的,郵寄送達的,相關文書及訴訟文書退回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9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后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
符合有關規定,并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征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0
立合同人: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個人借款合同出借方(甲方)_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男,_____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丙方)(基本情況分別參照甲方或乙方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提供____作為保證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千分之____(月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高利率,則按新利率的__________%作同時調整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付息完畢)
第六條保證條款
1.除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外,乙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抵押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辦理,費用承擔為: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約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在________交付乙方。
二、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
五、抵押條款:
六、保證條款:
七、違約責任: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合同簽訂地(借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2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征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3
貸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資金。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
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
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
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并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________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分_________次提BR>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
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
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于年 月 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 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6
借款人名稱(甲方)
借款人地址
借款人證件證件號碼
借款人通信地址
借款人聯系電話傳真:
出借人名稱(乙方)
出借人地址
出借人證件證件號碼
出借人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具備簽訂本合同所必要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實際履行本合同所確定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1.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1.3甲方承諾: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乙方隱瞞任何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信息。
第二條借款金額、期限及用途
2.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可分批放款。
2.2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銀行轉賬憑證為準;
特別提示:本合同項下借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投資。不得用于生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該借款必須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付息
3.1借款利率為:本借款前六個月的借款利率為13%/年,超過半年,自第七個月開始,借款利率每月增加1%,依次類推。
3.2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按實際提款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日利率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3.3按月結息,每月的xx年個人借保字_______________號。
7.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年個人借保字_______________號。
借款人未按上述約定提供擔保,或擔保合同未生效或未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出借人有權拒絕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八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8.1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所借款項。
8.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償還本金和利息。
8.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8.4甲方應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手續費、咨詢費等。當甲方未按時支付上述費用時,乙方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上述費用,乙方有權隨時向甲方追償,并從墊付之日起計收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8.5甲方承諾并保證向乙方履行以下必要協助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乙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及其經營狀況、收支情況進行的監督,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要求的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8.6甲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認為下列事項可能嚴重影響甲方償還能力的,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擔保,在甲方提供新的擔保之前可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如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擔保,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對甲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刑事案件、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甲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甲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經營范圍及方式發生變更;
(4)甲方其他投資人居所、出資額、出資方式等發生變更;
(5)甲方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甲方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7)甲方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對其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7.7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并與乙方簽訂擔保合同。
7.8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不利于乙方債權的變化時,甲方需按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甲方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影響乙方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九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9.1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及挪用罰息)。有權按本合同和擔保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相關的費用。
9.2在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
9.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付息還本的情況。
9.4乙方依據法律規定,對甲方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除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按法律規定調查外,乙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信息。
9.5乙方有權隨時檢查借款用途、要求甲方提供經營狀況、財務狀況或其它乙方認為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報告,甲方不得拒絕。
9.6乙方在發現甲方出現財務狀況惡化等情況導致喪失或即將喪失償還能力時,有權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條違約及處理
10.1甲方有屬于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
(1)甲方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乙方認為影響債權安全的;
(2)甲方在履行與乙方簽訂的其他擔保合同中有違約行為,經乙方催告后仍未按期糾正;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有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的`。
10.2甲方出現違約行為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借款,并可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10.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時,乙方有權按擔保合同的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并追究保證人連帶擔保責任。有權按照公證書委托書賦予的權力直接處置抵押物或質押物,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0.4:如借款人未如期償還借款本金,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出借人達成協議,則構成借款逾期。出借人有權就逾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如借款人未按時足額付息,出借人有權就應付未付利息金額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出借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貸款之日起每日按日息萬分之十的比率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10.5因甲方違約,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催收費用、鑒定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10.6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甲方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若甲方無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并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乙方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支付甲方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及變更
11.1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按手印后成立,同時按合同約定落實相關擔保手續,貸款資金轉入借款人賬戶后雙方債權債務關系正式成立,借款合同正式生效。
11.2合同的變更:對于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均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可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三條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同意函(如有)。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14.1甲方已認真審閱本合同各項條款,乙方已向甲方做了詳細說明。雙方對合同所有內容不存在誤解與疑義。
14.2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合同及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4.3任何書面通知均應寄送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及時通知對方。
14.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7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8
締約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20_年11月15日起至20_年12月15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15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19
甲方(貸方):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現金_______元借給乙方使用。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每______元______月息 分 厘(每萬______元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利息)。借款利息按季結算,足______年不結算,利息并入本金合計,按本金結算利息,借款利率不變。
四、借款到期,還款優先還息。由乙方一次性將本息一次性償還甲方,如到期不能償還,可提前_________月與甲方協商,得到甲方同意后延續借款日期,否則,即視為違約。
五、到期未履約,利息加本金總額從到期日始,利息按(第三條)利率另附加為季遞增利息(即每______元季息)_____厘計算。即原利率每________月再加叁厘計算。
六、 愿將各自房產作抵押擔保,房價為_________元,并附房產手續各份。
七、 附身份證復印件,住所地址,聯系電話。
八、在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移、轉讓、贈予、聯營、再抵押、入股或其它任何方式處理處分。
九、房產產權若有共有人,共有人應簽字,若隨后說有共有人為無效。
十、待本息超過房價,乙方不能履行約定,該房產權即歸甲方所有,乙方若繼續居住,房租金每______月伍仟______元,超出房價部分款項繼續履行本借貸協議。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匯總 篇20
出借方:_____姓名: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_____姓名: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現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資金使用,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整.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計算。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二條乙方還款計劃如下: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歸還本息共計_______元整.如提前還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計算。
第三條乙方如不按規定時間、數額還款,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天加借款數額的1%計算。
第四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簽字)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