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轉讓合同標準模板(精選3篇)
工廠轉讓合同標準模板 篇1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公證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以下工廠轉讓合同。具體如下:
一、 甲方將位于 (工廠具體地址)的工廠(面 積 m 2,合同租賃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轉讓 給乙方,工廠的經營權及房屋租賃合同、機器設備、生產物料、人員客戶、經營權益 等隨之轉讓給乙方,甲方書面附相關合同書、交貨合同、稅、費、單據、營業證照、 注意事項等清單。
二、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工廠轉讓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收款后,經甲方開收據簽章后給乙方。
三、甲方的相關義務:
(1)甲方需詳細告知乙方因工廠相關需要繳交的所有費用(如水電費用、房租費用、 管理費用、衛生費用、人員薪資費用、進貨、出貨費用、其它費用等)、所需要的 手續合同、所經手的人員和聯系人等,并知會房東等 相關人員。
(2)甲方向乙方移交與工廠相關的房屋租賃合同書、訂貨/出貨合同樣本、訂貨電話、 客戶電話、員工電話及緊急聯系人電話等。并與乙方一起與房東協商,在乙方經 營期間,甲方與房東協助乙方的證照辦理、生產經營、與村委、工商、治安、稅 務等相關的關系協調、突發事件處理、其它相關事宜等。若廠房租賃合同到期后,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的權益。以上與甲方及房東等的相關事宜可與之達成口頭或書面協議。
(3)甲方詳細交接工廠相關人員的勞動合同、技能特長、健康狀況、薪資標準、注意 事項等相關資料。
(4)甲方繳交清楚以前與甲方簽約的相關合同,結清以前所有與甲方相關的債權債務。
(5)甲方詳細交接各客戶、供應商的信用度、周邊環境、近期市場行情、相關競爭對 手、注意事項、工廠安全、工廠的優勢、劣勢等相關情況,不能刻意隱瞞對乙方 不利的信息。
(6)甲方應切實履行以上相關義務,當乙方經營過程中遇到困難時,甲方有義務提供 必要的協助。對此,乙方表示感謝。
四、乙方的相關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按時付款給甲方,甲方收款后應 寫收據經甲方簽章后給 乙方。
(2)乙方應履行甲方之前簽訂的相關合同,按時繳交房屋租賃費用、水電費用、衛生 費用、管理費用等,不可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困擾。
(3)乙方不可向第三方透露有損甲方利益的商業信息,不可做有損甲方利益的事情。
五、違約責任:
(1)以上甲、乙雙方應盡的責任,自甲乙雙方及公證方簽約后 生效,若任一方有未盡 責任的情況出現時,視為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現違約時,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溝通來解決相關責任, 若協商不成時,可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關法律訴訟。
(3)公證方對本合同及相關內容有保密責任。
(4)不可抗力情況下,甲乙雙方可回避相關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字 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與公證方一起,三方均 同意的情況下簽訂
的附件,視同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公證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廠轉讓合同標準模板 篇2
買受方: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第六項目經理部 出賣方: 北京市京東大有建材公司 簽訂地點: 北京交通大學科創大廈工地現場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注:此頁為封面,我方保存的合同文本必須有此樣式的封面,對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可不帶此封面。)
買受方: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第六項目經理部 出賣方:北京市京東大有建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概況
1.1標的物名稱:TOTO掛式小便器 (含配件)
1.2標的物規格:上進水、后排水
1.3標的物型號:UWN447VT1
1.4生產廠家:北京東陶有限公司
第二條 標的物數量
2.1第三條 價款
3.1合同價款(暫定):元,大寫壹拾萬陸仟陸佰伍拾 元。
3.2第四條 質量(技術)標準
4.1質量(技術)標準為:符合規范要求,合格
4.2質量保證:出賣方提供的產品(材料、貨物)超過質保期,但用于該工程使用,該工程尚在保修期(一般為兩年)內出現任何問題(扣除人為因素),均應免費維修或更換。
第五條 標的物的交付時間、地點
5.1交付時間為:(應寫明具體年月日)
5.2交付地點為:北京交通大學科創大廈工地現場
第六條 標的物的運輸
6.1標的物由北京市京東大有建材公司負責運輸。
6.2采用汽車方式運輸標的物。
6.3運輸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第七條 標的物的驗收
7.1驗收標準為:(以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標準驗收)
7.2驗收方式為:全數檢查(包括數量、外觀、配件數量)驗收不合格,則視為該批次貨物不合格
7.3驗收時間為:(填寫驗收的具體時間)
第八條 標的物的包裝
8.1包裝要求為:國家或行業的包裝標準
8.2包裝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第九條 雙方的責任
9.1買受方的責任。
9.1.1買受方委托 熊鵬 負責現場點(驗)收,其他人員未經授權點(驗)收及簽字無效。
9.1.2提供場內道路和材料,機械堆放場地。
9.2出賣方的責任。
9.2.1必須按照買受方提供的材料規格、數量、質量和供貨時間及時、準確、保質、保量的將標的物運抵卸放至買受方指定位置,如因不能滿足以上要求造成買受方停工返工等情況,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出賣方承擔。且必須在經濟損失確認單上簽字,否則,買受方可停止支付出賣方剩余貨(物)款
9.2.2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每延長一天,承擔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罰款,但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0%;在買受方催告后3日內,仍不能按期供應,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出賣方應予以賠償損失。
9.2.3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若買受方要求重新包裝,出賣方應按要求包裝,并承擔因此支付的費用和給買受方造成的損失;買受方不要求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出賣方應予賠償損失。
9.2.4買受方使用材料完畢后,出賣方須在買受方要求的期限內,將雙方確認不影響再次正常使用的剩余材料原價回收,如出賣方逾期不回收或未辦理回收手續,買受方將在結算數量中直接扣減相應材料款,并且沒有義務在日后完整提供該剩余材料。
9.2.5出賣方必須開具真實有效的發票,如因開具假發票或無效發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賣方承擔。違返法律法規的由出賣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0.1買受方變更標的物的品種、質量、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方,否則,出賣方仍可按照原約定供貨。
10.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賣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向買受方交付標的物時,應在情況發生之日起2日內書面通知買受方,除因買受方的原因外,出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受方造成的損失,同時,買受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本合同約定的供需行為終結后,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辦理結算手續,且加蓋原合同公章,本合同實際履行以結算單為準。未辦理結算手續買受方不得支付(付清)貨(料)款,出賣方不得主張給付。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的范圍包括: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12.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12.3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13.2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二種方式解決:
13.2.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13.2.2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簽訂地點: 北京交通大學中鐵建工集團北京分公司第六項目部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中鐵建工集團北京分公司加蓋合同專用章,并委托項目經理簽字和出賣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4份,買受方執3份,出賣方執1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買受方:(公章) 出賣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廠轉讓合同標準模板 篇3
甲方:
乙方:
原由甲方投資興建的加工廠,經甲方與合伙人(即乙方)一段時期的艱苦創業,由于社會和事業因素,甲方決定退出她一手創辦的大理石加工廠,由合伙人(即乙方)單獨經營,具體轉讓辦法經甲,乙雙方在共存共榮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1,加工廠所有的機械設備按人民幣一萬四千八百元整,由乙方用現金一次性買斷,但乙方必須在原場地經營,不得轉移場地及機械設備。
2,如三汊港汽車站需要大理石加工廠搬遷,則乙方必須請甲方有償提供經營場地,如甲方無法提供經營場地,則乙方必須遷出以下協議中所規定的七鄉鎮。
3,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不可在土塘,杭橋,三汊港,陽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鄉鎮再經營大理石加工業務。
4,如乙方在經營一段時間后,想出讓加工廠設備,必須首先征詢甲方意向,如甲方同意接手,則乙方必須按此協議原價無條件轉給甲方,如甲方不想接手,則由乙方自由處理,但乙方出手后,無論接手方是甲方還是其他人,乙方今后均不得在土塘,杭橋,三汊港,陽峰,大沙,西源,周溪等七鄉鎮重操大理石加工業務,否則甲方有權干涉,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5,協議自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每年上交人民幣四千元創業費給甲方,此款在協議簽訂之日付幣貳千元,今后乙方必須在每年的公歷二月一號和八月一號各付人民幣貳錢元給甲方。
6,今后乙方在經營期間的場地費,水電費,工商管理費及稅務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敬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經場人: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