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通用3篇)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 篇1
甲方: 建建筑有限公司 (總承包單位)
乙方: 建筑機械施工有限公司(安裝單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與健康及國家財產的安全,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管理法規、標準,簽訂本協議。
一、甲 方 責 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起重機械技術要求及基礎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并提供相應的該起重機械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設備進場道路暢通,供電電源滿足設備運行要求;
2、審核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登記證明等文件;
3、審核安拆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參加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4、審核乙方編制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監督檢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安全消除后方能作業;
6、施工現場有多臺起重機械作業有可能發生碰撞的情況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并實施防止起重機械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7、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組織出租單位、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筑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乙 方 責 任
1、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建筑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
2、必須確保參加作業的人員依法取得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證書應在有效期內并按有關規定通過年檢;
3、按照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標準及機械性能要求,編制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有乙方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起重機械安裝使用說明書檢查起重機械的鋼結構、各機構及零部件、起重機械基礎、作業現場施工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5、組織所有參加安裝、拆卸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由作業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6、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及起重機械的實際機械技術參數編制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在安裝、拆卸作業前,將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及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8、應當按照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9、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在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完全消除后方能作業;
10、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乙方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對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其它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合同》為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簽字后生效。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 篇2
合同簽訂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機械委托安裝(拆卸)單位(下達施工許可的施工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安裝拆卸單位安裝資質證書號 資質等級
安全生產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定》(166號令)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就建筑起重機械的安拆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工程地點: ;
建筑物高度: 米;層數 層;
第二條 安裝/拆卸機械型號,安/拆時間: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 產 廠 商產權備案單位
/備案編號機械使用期限/起止時間安裝日期預計拆卸日期
第三條 機械安拆地點、安/拆工作內容:
機械安裝地點: 。
安裝的高度 米,首次安裝基本高度 米。后續頂升加節 次 米,附墻架 套。
乙方負責對合同內機械的安裝、頂升加節、附墻、拆除。
乙方不負責對起重機械及配件進出場的運輸,但包括使用25噸汽車吊及安拆所需工具、器材。
第四條 設備檢查、維護、保養:
起重機械在使用中,甲方如需乙方對機械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的,應在本合同第十一條中予以委托,約定其相關條款,并支付檢查、維護、保養費。
第五條 計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費用計算
機械名 稱數量(臺)安裝基高(元)頂 升、加節(元)拆除標準節(元)安裝附墻架(元)拆除附墻架(元)25噸汽車吊(元)檢查、維護保養(元)小計
因特殊原因超出25噸汽車吊費用
合 計(元)
付款方式
1、機械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7日內付安裝費人民幣 元(¥ 元)。
2、建筑物封頂7日內付頂升、附著費人民幣 元(¥ 元)。
3、機械拆除完畢7日內付清余款 元(¥ 元)。
第六條:雙方安全職責
一、甲方安全職責
1、會同乙方確定機械安裝位置和方位,負責機械基礎的設計施工,基礎預埋和接地裝置的埋設,并對其工程質量負責;負責提供機械安裝總功率電容量的電源,按《建筑臨時用電規范》滿足安裝的專用電源線及開關箱。
2、提供對機械安裝(加節,附著)拆卸所需吊車、塔吊等進出場及施工的條件。
3、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明,必要時核對該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
4、甲方應根據生產需要,在機械安裝前三個工作日內負責將監理公司批準的機械安拆專項施工方案和相關資料告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設備使用登記機關),并接受安監機構安裝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甲方負責辦理機械拆卸告知手續時,同時負責注銷起重設備使用登記證明,并將準確安拆時間通知乙方,以便做好安拆準備。
5、檢查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核對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執業資格證書(以協會指紋采集人員信息為準)。
6、審核乙方編制的起重機械安裝(加節,附著)、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對按規定應當組織專家論證的,組織專家論證。制定本單位對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7、委派本單位技術、安全專職管理人員監督檢查乙方提供的各項資料完整、人員證件真實和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情況,并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8、安拆作業前,劃分作業區域,做出警示標志,禁止交叉作業,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安拆現場。
9、機械安裝前,組織對所需安裝的機械及配件向乙方進行清點移交,檢查機械質量。
10、機械安裝完畢,在接到乙方自檢合格報告,及時委托具備檢驗檢測機構對機械安裝進行檢測,檢查合格的,及時組織出租、安裝、檢測、監理等單位進行聯合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附著完畢,甲方應及時組織聯合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11、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頂升加節附著,應提前2-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統籌安排人員按時頂升、加節、附著等施工作業。
頂升加節附著前,按乙方編制的安拆方案做好附著鐵件預埋預留,并派架子工在預埋預留相應高度處,搭設附著安裝人員操作平臺,憑驗收合格使用。
12、在遇有架空輸電線或其他危險作業區域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作業。
13、甲方應合理安排安裝、拆卸、附著作業時間。不得強行要求工人在高溫、冷凍等不符合作業條件下安裝作業。
1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安裝附著拆卸費用。
15、甲方委托乙方對機械在使用中負責檢查、維護、保養的,按合同條款,應督促、檢查乙方上述工作落實情況,同時做好記錄。
16、甲方負責將機械安裝、拆卸、檢查、維護、保養等資料移交產權單位存檔。
二、乙方安全職責:
1、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機械安裝位置、方位的確定和基礎附著、預埋件預埋的技術指導,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說明書等檢查安拆現場作業條件,參加基礎驗收。
2、負責提供企業安裝資質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委派受聘于本企業并已錄入智能化管理系統的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管理專職人員及安裝特種作業工人參加安拆施工作業,并保證證件真實有效。
3、負責根據建筑工程及機械設備性能要求按照安全技術標準,編制安裝(附著頂升加節)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經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報甲方審批執行。
4、制定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機械安裝前,甲方應向乙方對所安裝的設備及配件進行清點交接,乙方應在清點交接時和安裝作業中對所安裝機械的各部件進行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甲方,同時對自帶吊具、索具和輔助起重設備進行檢查,確定正常后方可安拆。
6、機械安裝前,由公司技術負責人會同甲方相關人員按照安拆方案對安拆作業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安拆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簽字確認。安拆時項目經理、安全員必須在現場全過程監督檢查,安拆人員按規定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按照起重機械安拆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按照《安拆安全操作規程》、《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拆操作程序》安拆作業,確保安拆安全和質量,對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7、乙方在機械安裝完畢(含附著),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使用說明要求對所安裝的設備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行,合格,出具自檢合格報告報甲方,并向甲方出具書面安全使用說明。
8、機械安裝、拆卸(含頂升、附著)應在白天進行,不得在大風(13m/s)、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及夜間進行作業。(如因甲方強制要求作業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由甲方承擔)
9、乙方在起重機械拆卸后(甲方最后一次安裝拆卸費用支付時)將安裝拆卸(含檢查、維護、保養)全部資料一并交給甲方轉交設備產權單位存檔。
10、受甲方委托對機械在使用中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的乙方,每月對機械進行兩次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檢查維護保養內容:見“建筑起重機械檢查表”)并做好記錄,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作出處理,及時報告甲方,乙方應對檢查維護保養的質量負責。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是本合同安全責任的主體單位,甲方對起重機械安拆作業安全責任行為負總責。
2、按合同安全職責、條款未履行而導致生產事故或機械損壞,按事故調查報告及糾紛調處、仲裁責任劃分比例承擔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做好設備安拆前場地和道理的平整、周邊障礙物(含外架)的清除工作,影響安拆而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機械設備安拆費,按每逾期一日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3、其他約定: 。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設備安裝、升節、附著錨固、拆卸的,要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2、其他約定: 。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
5、合同簽訂地: 。
使用單位:(甲方簽章) 安裝/拆卸單位:(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機械安拆責任人: 機械安拆責任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門式起重機的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工作順利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議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一、乙方工作范圍
1、甲方在 公司購買的三臺門式起重機型號:——拆、運、維修、安裝(基礎預埋鐵以上部分)、驗收,(不包括除銹、噴涂)。
2、乙方拆、運前應現場了解情況,做出拆、運、吊裝方案,雙方對設備現狀予以確認。乙方須對在拆運中的設備負責。道路運輸過程中如有違章,乙方自行解決一切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讓甲方補貼費用。
3、乙方須對——起重機的跨度改造(跨度改成——)負責,甲方只負責改造所需材料費,其余規費由乙方負責,免費培訓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在甲方協助下辦理過戶工作。
4、從 調出設備的原始資料(甲方配合)并提供完整的設備驗收資料。費用自付。
二、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乙方收到預付款,起重機拆、運工期為30日。
2、安裝工期,自土建施工驗收合格交付乙方的次日起50日內安裝調試結束交付甲方試用,驗收期限根據 特種設備研究院分院約定。(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停電、工期順延)。
第二部分
一、合同金額
1、本合同總造價:(人民幣) 萬元 ¥: 元。
二、付款條件
1、合同簽訂生效甲方預付乙方合同總金額20%,乙方拆、運至甲方現場,甲10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30%,否則乙方有權延期安裝。乙方安裝、調試、交付甲方試用付合同金額30%;否則乙方有權延期驗收。驗收合格取證、結束交付甲方使用10個工作日內,甲方付給乙方15%,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使用。余5%作為安裝質保金使用合合格6個月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款項付清時乙方開具勞務發票)
第三部分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進入甲方場地施工的人員,甲方有現場安全管理、監督的權利,施工過程中,因情況緊急或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情況下,可單方阻止工程施工,待雙方妥善協商后,安全隱患排除繼續施工。
2、檢查乙方進場施工人員的勞動合同、相關工種的資格證書、施工方應當投保的保險。
3、乙方安裝調試結束后配合驗收工作。
4、免費提供施工現場的用電及配電裝置、叉車、驗收用吊具。焊接設備。
5.免費提供改造及軌道安裝的氣體、焊接材料、鋼板。
6、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對本合同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備財產損壞能修復的修復,不能修復賠償。對乙方施工人員人身安全負責,乙方必須投保能涵蓋施工設備、施工現場人員人身安全的保險。
2、在安裝施工前應進行設備檢查,對部件損壞能夠修復的有乙方進行修復,不能修復的經甲方確認進行更換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充分考慮施工中的確需要更換零部件及材料,本部分價款不包括在合同總價中。乙方負責列出清單及報價單交甲方購買。
3、在吊裝、安裝施工前對甲方購進的零部件及材料進行質量檢驗和確認,確保不會造成設備的功效減損和安全隱患。
4、乙方施工人員憑甲方發放的進出廠證件進場作業。
5、乙方必須與進場施工人員簽訂規范符合勞動法的勞動合同。
第四部分
一、工程驗收標準
1、驗收依據: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規則(TSGQ7016-20__)
二、售后服務
1、對甲方提出的技術咨詢及技術服務負責。
2、在設備運行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通過電話或傳真溝通解決如解決不了,乙方在24小時內派員帶所需零部件到甲方公司實地解決,收取費用按市場價。
三、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能按期結束交付試用,違約金每遲交一周(一周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周,超過7天,不足兩周算兩周)按合同價的0.3%計算,但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的20/%。延期兩周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應以實際欠款額為基數,按銀行同期貸款的利率賠償乙方的利息損失。
第五部分
一、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2、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仲裁裁決費由敗訴方承擔。
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六部分
一、合同的修改及其它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進行協商,但由此修改所造成的損失與費用,由修改提出方承擔。
2、甲方購買的起重機如因質量問題需改造,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工期則順延。
3、 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訂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