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買賣購銷合同范本(通用3篇)
煤炭買賣購銷合同范本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
1、 灰分:2、 揮發份:3、 4、 5、 煤種:甲方必須按照和乙方商定的煤種供給乙方發貨,嚴謹摻假或發成其他煤種,如發生整車扣出噸位。
二、數量:每月甲方必須保證給乙方供應無煙煤數量不得少于 1000 噸,客觀因素除外。
三、價格:980元/噸。
四、驗收方式:以乙方化驗、過磅為準,如有異議協商解決。
五、交貨地點:乙方指定煤場。
六、運輸方式:由甲方組織運輸。
七、付款方式:預付貨款,款到發貨。
八、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或由法院裁定。
十、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xx年4月24日至xx年12月31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
煤炭買賣購銷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總金額:
二、礦方定期定時對煤碳質量進行化驗,確保質量合格。
三、礦方不負責運輸,由需方自行解決運輸問題。
四、購煤合同以預付款的方式進行開票,并加蓋財務公章方可有效。
五、貨物以散裝行式,不進行規格包裝。
六、礦方不得延期發貨,如遇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與需方共同協商。
七、本銷售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煤炭買賣購銷合同范本 篇3
甲方: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福建省龍巖市適中裕發石粉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就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礦粉購銷一事,本著平等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礦粉規格、數量、合同單價、供貨時間及進度
1.礦粉規格:摻入25%消石灰散裝礦粉。
2.數量:暫定20xxt。最終購銷數量以甲方工程施工實際需要為準。
3.合同單價:乙方供貨至甲方舊鎮拌和場打入礦粉罐的到場價為170元/t,不調價。
4.供貨時間及進度:自7月25日至11月30日,具體供應進度根據甲方實際施工情況確定。
二、質量保證、技術標準。
1.乙方生產的礦粉質量必須能得到漳詔高速公路總監辦批準使用。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嚴格按甲方所規定的規格型號供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權拒絕接受,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試驗檢測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材料質量應符合相應的交通部部頒標準及漳詔高速公路技術規范要求。甲方提供技術質量標準數據,以便乙方組織生產。
三、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中鐵第十六工程局漳詔高速公路B2合同段舊鎮瀝青拌和場。甲方在拌和場設50t的散裝礦粉貯料罐供乙方存料。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組織生產、裝車、運輸及卸車堆放過程中,均需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嚴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給相應機械及人員上保險(費用自負),若發生事故,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驗收方法
材料驗收由甲方負責。材料數量:甲方在拌和場安設一臺電子磅,所有進場礦粉數量按國家規定計量標準計算;材料質量:每一批號材料乙方必須提供出廠檢驗單并通過甲方試驗室的抽檢,檢驗結果必須滿足技術規范要求。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每半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后五天內甲方盡可能按100%支付料款給乙方。但若有特殊情況,如業主對甲方撥款延遲等,則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辦理正式結算手續,乙方須提供相應運輸稅務發票及礦粉銷售發票。
七、履約保證
乙方必須提供人民幣伍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時供應礦粉,甲方將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如乙方無違約事項,即予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八、違約責任
如有違約,雙方承擔各自責任,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限額伍萬元。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向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可免除經濟責任。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
自簽訂之日起至供貨完款清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代 表: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