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裝修合同糾紛(精選3篇)
民事裝修合同糾紛 篇1
申請再審人: ,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住所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電話。
負責人: ,該局局長。
被申請人: ,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住所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該公司執行董事。
一、申請事由:民事判決書。申請再審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1款第6項:“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之規定,向貴院申請再審。
二、申請再審的請求:
1.請求撤銷 民事判決書。
2.改判申請再審人不承擔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具體事實與理由:申請事由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1款第6項:“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之規定,具體理由如下:原審以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條和第七條之規定,認定申請再審人將四層水泥樓房一幢的內墻及外墻承包給不具備資質的被申請人肖某粉糊,對承攬人具有選任不當的過錯,認定申請再審人承擔30%的責任是法律適用錯誤。首先,室內裝修工程施工無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的建筑施工資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并未要求從事室內裝修裝飾施工,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故本案申請再審人將四層水泥樓房一幢的內墻及外墻承包給不具備資質的被申請人肖某粉糊,并無對承攬人選任不當的過錯。其次,建設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雖然規定了核定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但并未明確規定未取得資質企業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再次,《建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內墻及外墻粉糊不是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因此并不需要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此外,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民申字第938號朱某與祥云縣某煤礦其他合同糾紛申請再審民事裁定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關于本案《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并未要求從事室內裝修裝飾施工,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故本案朱某及其經營的設計室未取得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資質,不屬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合同無效的情形。建設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雖然規定了核定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活動企業資質等級的依據,但并未明確規定未取得資質企業不得進行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且該規定系部門規章,不能作為認定民事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故朱某所持本案《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信。因此,室內裝修工程施工無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的建筑施工資質。申請再審人沒有過錯。
綜上所述,原審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申請再審人請貴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維護申請再審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某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民事裝修合同糾紛 篇2
甲方:_公司
乙方:_公司
甲、乙雙方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乙方向建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該案訴訟過程中,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 甲方確定于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貨款及墊付運費余款計人民幣2010000.00元(大寫:貳佰零壹萬元),并支付乙方1萬元(大寫:壹萬元)作為法院立案訴訟費損失,其他訴訟費用、保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乙方承諾于甲方足額給付貳佰零貳萬元之日起三日內,向建平縣人民法院自動申請撤回起訴,同時撤回對甲方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
3.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履行完畢后,就本次買賣合同訴訟,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
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簽訂時間:年 月日
民事裝修合同糾紛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自愿自行修理因甲方施工損壞之房屋。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定簽訂立本協議書。
一、 乙方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 受損房屋處置原則:一是乙方自修原則;二是雙方約定賠償原則。甲方對此無異議。
三、 在房屋修理期間,乙方自行解決因自修房屋給日常生活帶來各種困難。
五、 本承諾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任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變更和解除,否則應承擔責任。
六、 本承諾書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